我發現了真理:

任何的辯論最後誰贏?

答案是選擇利益的一方贏;選擇道理的一方輸。

現實中的事證無處不在:

小偷贏不願被偷的人,因為他偷成功了,所以才是小偷!錢(利益)他先得到了!

謀殺犯贏了,因為對方已經被他殺了,而他還沒死!活著的人先獲得利益,被殺的人什麼利益都沒有!

無良政客贏了,因為他選上了,而對手的努力(錢和時間)都白費了。名位和權力他都拿了,後續他還可以利用權力搞錢呢!

.........................很多.......................很多.........................

所以,我不會再跟利益分子辯論了,因為說不定他還會明的罵我、打我,暗的威脅查水表,甚至想要謀殺了我呢!就如同 2025 年9 月10 日 Charlie Kirk(查理·柯克)在美國 美國猶他州 Utah Valley University(位於奧勒姆 Orem)的一場公開 辯論中的被刺殺事件,就是最好的明證,不是嗎!

114.10.27.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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