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人家自我保護是錯誤的行為?!』這句話聽起來覺得很違和,哪有勸人為善卻反而要被記申誡的。請看新聞報導:

女遭警攔查問「沒穿內衣?會引誘犯罪」 北市交大:從嚴懲處

文|黃雅琪

台北市一名女子遭交警盤查,孰料對方竟說出「是不是沒穿內衣」「會引誘別人犯罪」。(翻攝畫面)

台北市文山區一名女子街頭遭交警盤查要求出示證件,女子反問為何,員警卻稱「妳這樣穿太暴露、若隱若現」「是不是沒穿內衣」「會引誘別人犯罪」;女子事後發文抱怨。對此,北市警發現後介入調查,認定言詞確實有所不當,將從嚴懲處,絕不寬待。

「後悔沒有錄音錄影」,該名女子發文指出,昨(12日)13時在萬隆街突遭騎重機的警察攔下,起初要求查看證件,她反問為何要拿出,員警突盯著她稱「妳穿這樣太曝露,若隱若現」「妳是不是沒穿內衣?」,女子暴氣回應「是啊,我沒穿內衣怎麼了?」

孰料,該名員警竟稱「妳這樣會引誘別人犯罪?」,女子頓時無言反擊「別人犯罪是我的錯嗎?他們可以不要犯罪啊!」,員警無話可說只要女子趕快回家。事後,女子越想越氣稱自己哭著回家,「誰再敢跟我說台灣女權高漲?!」貼文曝光後引起北市警注意。

北市警交通大隊指出,已主動調查並聯繫該名女子,尊重女子不願接受訪查說明,對於本大隊張姓員警當時見女子獨自行走於文山區一帶,因出於好意前往關心,「盤查方式及言詞確屬不當」,已影響警譽,從嚴懲處,絕不寬待。交通大隊也強調重視員警風紀絕不庇縱,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並將編撰案例教育及持續向所屬員警宣導法紀觀念,避免類案再次發生。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後來我想通了!原來警察是用來接受報案、用來收拾殘局的,而不是用來教訓人家的!因為連她的爸媽都不管,甚至她就是靠這樣來炫耀的人,警察有什麼資格來教訓人家!難怪會有聽說老警察的做法:『當黑道正在火拼的時候,你不要立刻衝到中間去擋子彈,你只要去收屍就好了!』。最後請問大家,我們真的不要多嘴的警察,而只要收屍的警察就好嗎?!歡迎大家提出看法!

附註:20幾年前,我曾經對我的姪女及女學生說過不要穿太暴露的衣服,還好沒有被投訴。慶幸!

112.7.16.8.2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hsu0921633062 的頭像
    hsu0921633062

    「徐夫人」的部落格

    hsu092163306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