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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看到這個新聞,所以想幫警政署上一課。新聞如下:

路口10公尺沒畫紅線也算違停!警:紅單開下去「副作用」超強

 

我來給警政署上一課:請以邏輯(不矛盾)為準

對於道路10公尺內停車,交通部回文給警政署,表示法規很清楚,就是違規,但標線有沒有畫足10公尺,請各警察局問市政府主管單位,警政署也認為,不該再用2018年的函釋回應民眾。(記者王捷攝)

2024/06/14 06:52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一名男大生拿捲尺量路口紅線,發現未滿10公尺,但未畫線處依法規在路口10公尺內停車仍是違停,警分局以交通部函釋回應,要以標線為主。警政署則稱,去年也有問交通部,分局不應再用函釋回應民眾,路口10公尺停車是違規,有疑慮應洽地方主管機關,不過分局認為,這紅單開下去「副作用」超強。

對於路口10公尺未畫線處停車是否違規?這個問題去年警政署就函文給南市警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非常明確,在路口10公尺內,即使在沒有標線的地方停車就是違規,但是有部分機關會用2018年交通部的函釋,認為還是要以當地標線為主。

這個問題的癥結就在於「警察局有沒有檢查標線符合不符合法規標準?」。如果你自己的標線都是不合法規時(自己已經先違法),你怎麼能說別人違法呢!而且標線畫短了,豈不要陷害人民嗎?

所以,我給警政署上的一課就是:標線不足10公尺的以既有畫線為準標線超過10公尺的罰單撤銷。就是這簡單,因為這樣才合乎邏輯、法理及公平正義原則,不是嗎?!

113.6.14.09.28

路口10公尺又沒尺量 警以兩輛車當目測標準

  
許多路口紅線並未劃滿十公尺,讓許多民眾誤以為可以停放車輛,被取締時經常發生糾紛。(記者吳昇儒攝)

許多路口紅線並未劃滿十公尺,讓許多民眾誤以為可以停放車輛,被取締時經常發生糾紛。(記者吳昇儒攝)

大家看,今天又有白目警察沒有邏輯觀念和依法執政的素養,因而引起了糾紛。紅線沒有畫滿就是政府的錯,是自己先違法;因此要是我的話,我會先通報上級單位,把線畫正確,之候我才敢理直氣壯的開單!

113.10.14.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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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運輸業的老大台鐵竟然假日不載客,真是天大的笑話呀!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現象呢?那是因為政府官員的因循苟且、長年的的不作為所造成的。所以改革是有作為必須的行為。

在民間公司,客運司機假日輪班是最正常不過的事,甚至沒有額外加班費,很多司機也是默默的做,因為大家都有共識,那就是屬於客運服務業的交通事業是要假日輪值的,甚至是越連假更要開加班車呢!這是從事客運交通運輸業的從業人員必有的天職,否則你就不要來求職和從事。所以,這在修勞基法時就應該修好的法,竟然沒有,難怪台鐵員工可以依假日休假不上班(是輪班不是加班)來當藉口罷工。所以,這是要怪就要怪在民進黨政府的沒盡責任,不能怪台鐵員工,因為妳留法律漏洞給他們利用呀!

再來則是你要人家犧牲假日來輪班,那就要給人家相對的報償,那就是在勞基法中要訂定「假日輪班者,老闆必須給以兩倍工資,並在當周的一天給予補休一天(休假不用給薪)!每周必須有兩天休假日。」。如此,假日有兩倍工資做為補償,勞工就會心平,老闆也如意,工作就能繼續做下去了,不是嗎!?

因此,如果政府早先做到了以上的責任,那麼,今天的台鐵罷工事件就不會上演,國人也就不會受到傷害了,不是嗎?

(若要深入了解請看輪班和勞基法修法有關的文章)

111.4.3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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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台鐵西部的鐵軌不用拓為標準軌,因為西部已有標準軌的高鐵了!

二、高鐵向東延伸到宜蘭新站,向南則延伸到潮州。

三、宜蘭新站以下的北迴、花東及南迴線鐵路改成三條鐵軌的鐵道系統(如下圖,摘自網路),直到潮州。

image

 

四、宜蘭新站以下的北迴、花東及南迴線鐵路車站兩個月台內邊只要視情況各切削20公分或40公分(經計算,若不切削月台,則同時進站的兩列高鐵車廂間距離只剩18.35公分左右),以適應標準軌車廂進站(因為現在高鐵車廂為330公分,台鐵車廂寬約為280290公分);但月台外側仍為台鐵窄軌車廂專用月台就可以(如下圖,月台左邊車道改為共用道變三軌,右邊就不用改,仍為台鐵窄車廂專用道)。如此,也可避免高鐵列車進入窄軌道去撞待車的台鐵列車。

DSC_0018

五、再修改北迴、花東及南迴線鐵路可營運高鐵車輛的電腦管理介面

六、高鐵列車到宜蘭新站後插入台鐵北迴線南下,但只停花蓮、玉里、關山、台東、潮州等站;相反的西部向南開的高鐵則在潮州插入南迴線。台鐵則營運連絡各鄉鎮大站的普悠瑪號,以及各站都停的電聯車兩種車種即可。政府投資,利益協分。

七、高鐵往花東的旅客以台中市為中心向北到桃園、向南到台南(花東地區相同),可優先在前一天訂票,高雄和台北站的旅客則在第二天開放買剩餘票。如此就可以以高鐵取代台鐵來直接服務中部各縣市往花東的旅客(一票到底),台鐵西部線就不用再開直達車到花東了(反之亦然),意即台鐵只開樹林到台東、左營到花蓮的普悠瑪即可。

八、如此做的好處,我想有幾點:

1.要不要把台鐵改成標準軌的議題就完全解決了。台鐵不用全部改成標準軌,省大錢(若全改成標準軌,則車廂要全買新的。),免大麻煩(軟體也要全改,修改時絕對無法正常營運)

2.台鐵不用再投資到宜蘭的直鐵。

3.把直鐵的錢直接投入標準軌的高鐵延伸到宜蘭。

4.把高鐵的服務直接普及到全台灣,完成全台有標準軌的目標。如此也把花東、南迴快鐵的目標給取代了,而且更好(就算降速營運也比快鐵的160公里強)

5.高鐵服務連結各縣市,台鐵連結各鄉鎮及各鄉村,改善台鐵營運體質。

6.熱門的宜蘭到花蓮營運能量還可擴建第三線來增加,因為以前舊的隧道和橋梁都還在,改建容易。

附註:前提是要國民肯讓政府花大錢,且要虧本很多年喔!

以上的建議是否合裡?期待讀者批評和指正,使計畫更完美,也使國家省錢(也省我們的納稅錢),我們人民交通更方便!謝謝!

110.3.2.15.11

 

附上查到的資料:

  2007年臺灣鐵路管理局曾規劃將全臺鐵路軌道軌距自原本1067mm窄軌)多增設一條1435mm標準軌,且保留原有窄軌與第三軌混合使用,交通部也已優先擇定臺鐵臺東線及南迴線鋪設標準軌,並將鐵路營運時速提升至200km/h,東臺灣鐵路行車時間可望由約2小時20分縮短為約1小時40分,成為全臺灣首條快速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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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颱風靠近台灣時或登陸後,發佈預測颱風的位置時,應該以大部分人生活息息相關的78時,以及12時,以及下午6時為預測颱風位置的時段,例如今晚就布明天早上7時的颱風預測位置;到了明天早上發布時,就公布明天中午12時颱風的預測位置;到了明天中午發布時,就公布明天下午6時時颱風的預測位置;我想這樣做對大多數上班的人才比較有幫助,也才有意義。因為這樣我們比較能決定下一步的行為(要不要外出?或是要不要請假回家?),否則預測24小時後的位置,對大多數的人是比較沒有那麼大的助和意義的,除了對出國的人以外吧!

108.9.3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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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後播報東部往北走的颱風氣象報告時,請以台東、花蓮、宜蘭、基隆、馬祖做為播報颱風位置的基準地點。當颱風緯度還未超過台東時,這時就以台東為基準,例如:在台東的東南東方500公里處,或台東東方400公里處。這時台東當緯度,幾公里處就當經度。而當連續播報出台東、花蓮、宜蘭、基隆等地名時,則就表示颱風是沿東海岸往北上走的颱風,如此比報經度和緯度要讓人更清楚呢!

    接下來,當颱風的緯度超過台東時,這時就改以花蓮做為播報颱風位置的基準地點,例如在花蓮東南方300公里處,或是在花蓮東方200公里處。當颱風的緯度超過花蓮時,這時就改以宜蘭做為播報颱風位置的基準地點,例如在宜蘭東南方150公里處,或是在宜蘭東方100公里處。當颱風的緯度超過宜蘭時,這時就改以基隆做為播報颱風位置的基準地點,例如在基隆的東南方60公里,或在基隆的東方40公里處,或是在基隆東北方30公里處。若颱風進入基隆西北方時,則改以馬祖為基準地點。

    如果是從東部往西往巴士海峽、台灣海峽走的颱風,或是登陸台灣後的颱風,這時氣象報告時,就改以墾丁、高雄、台南、嘉義、雲林、彰化、台中、苗栗、新竹、桃園、台北、馬祖做為播報颱風位置的基準地點。例如:在嘉義西方20公里處,但當往西超過澎湖時,則就要改以澎湖為基準點;同理,當颱風在台中西方超過金門時,則要改以金門為基準點;同理,當颱風超過台北在台北西北方時,就要跟基隆西北方的情形一樣,要改以馬祖為基準點。

    如果颱風是在南海發生往北往台灣海峽走的話,這時氣象報告時,就跟西部一樣以墾丁、高雄、台南、嘉義、雲林、彰化、台中、苗栗、新竹、桃園、台北、馬祖做為播報颱風位置的基準地點。

    以上若能如此,則全台灣的縣市都有播報到,我想這是一種最公平的播報方式了,也是一種預測位置更精確的播報方式了,大家說是嗎?!

108.9.30.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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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台鐵輪班的另一種新方式(A B兩個小站為例)

一、六個人輪兩個站

 

組員

1

2

A站的基本組員

支援A B站的組員

B站的基本組員

A站的站長

 

附註1.:甲乙一組、丙丁一組、戊己一組;甲丙戊先值日班,乙丁己先值夜班,兩個星期或一個月後(聽說有半年才換的,因為這樣才不用常調時差)的休假日後,日夜班就互調,以示公平,並維護健康。

 

3

4

 

附註2.:其實不要庚也是可以的,只是有人要請假時就要用換班的方式來處理。

二、或是一個站由三個人輪A、B班制

上班時間改成6.00到14.00一班,以及第二班14.00到22.00。

三、或是三個人輪兩個站

甲、乙先各輪A、B站;丙先休假,之後再互輪。上班時間改成上全6日班,從早上6.00到18.00,只上一班。

四、不然就把站廢為無人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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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方面

1.鐵路按預算多寡分段拓成雙線。

2.盡量用高架,以免水災、土石流危害。

3.固定行駛左車道,進站也是如此,以免對撞

4.把行駛西部長程線的普悠瑪列車調回東部線行駛。如此免得跟高鐵互鬥兩傷。

5.柴油自強號的票價要降低(或是普悠瑪和太魯閣加價,以購買更多車輛),因為它的行車時間加長很多。

6.假期前一天傍晚開始,把備用車輛全部加開到台東;假期最後一天下午,再把這些備用車輛開回台北維修。

7.花東居民用實名制,可優先在前一天先購票

8.採不退票制度,以杜絕黃牛及人為炒作。

9.短期內購買可加掛車廂的車輛,甚至購買韓國電聯車,再自行改裝成自強號,以解決燃眉之急。

陸路方面

1.台九線按預算多寡,分段拓寬成快速道路即可,不用再蓋高速公路

2.減少台九線上的迴轉口(用移動水泥護欄即可處理),以減少車禍發生。

3.紅綠燈的秒數重新調整,以使行車順暢。

4.減去閃黃燈和大部分路燈,只在十字路口設置路燈即可。

5.道路維持平整優質化,不要再挖挖補補。

海運方面

1.麗娜輪改從基隆港(或是台北港也可以)出發(去:9.00--14.00;回:16.00--21.00),一來可紓解台北去花蓮的人潮,二來增加一個上船點,可增加客源,對雙方都好。

2.或是再開從台北港,經基隆港、花蓮港、富岡、綠島,然後到蘭嶼的航線(第二天再返航),以一條鍊方式服務東部民眾及遊客。

空運方面

1.採用連飛模式,從台北飛花蓮,再飛台東,再飛高雄的方式,反之亦然,以增加客量及減少成本支出。

2.同理,從台中飛花蓮,再飛台東,反之欲然,以增加客量及減少成本支出。

3.現在花蓮航空站已開通飛香港的航線,以接在香港轉機的旅客。那麼,可以再開飛宮古島,再飛那霸的班機航線,以服務去宮古島的旅客,及接送在那霸轉機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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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在電視裡開闢一個時段,叫作改革公告

公告三個月以後的某一天,全國人民就一律走左邊。

理由:

1.我國國人走路左右不分已多時了。

2.從後面被車撞的例子很多。

3.走左邊看著對面來車,可作閃避。

4.被撞到時,可看到車子的原貌,有利追兇。

5.就算被撞死,變鬼也可以找那司機報仇。

配合:

1.國小教科書配合改。

2.人行號誌燈要配合改。

3.導盲磚要配合改。

82.7.26.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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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車是屬於故意超速,

應該嚴懲重罰。

但是,

對於對國家有貢獻的有錢人,

他們買超跑的話,

可以規定:

星期六、日的晚上零時到五時(可再議)之間,

高速公路可以開放他們親自飆車(不能別人代駕!)

同樣的,星期六、日的晴天早上五時到下午五時(可再議)

輕航機或直升機都可以在東部(鳳林到鹿野)地區玩。

如此,以彰顯他們對國家的功勞(用稅收、發明、世界級得獎當指標)

也鼓勵國人有貢獻才有特殊待遇(增進榮譽感)

105.3.9.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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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牌()照稅改成按車輛面積或體積收稅

                  車子的大小跟引擎的大小沒有直接關連。

           車子的大小是跟佔用道路面積或體積有關。

            所以,牌照稅應以車子的面積或是體積來課稅比較合理;因為既有車子,就會佔用到道路。

         同時也要改名為「汽機車道路佔用稅,這樣比較符合原理,既正名,也比較讓人了解和心服口

        服。    

二、燃料稅改為隨油徵收

                  雖然現在的燃料稅是以引擎的cc數來課稅,好像有相關。

            但是,cc數大的車,所用的油料並不一定會比小車(計程車或小貨車)來得多,所以還是不合理。

            因此,既然是燃料稅,就是要看你的車所耗用的油料多寡來收稅,才合乎道理。

             同時,也要把燃料稅正名為「汽機車空氣汙染」或是「汽機車碳稅」來得正確。

            目前(2016年3月)正是油價下跌的好時候,也正是改成隨油徵收的好時機。      

               83.5.29.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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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廢掉主要道路的閃黃燈。

    (一)理論基礎:

      1主要道路行車優先,所以其他次要道路要停下來禮讓。

      2理論上,遇到黃燈亮時,應該剎車準備停車,可是閃黃燈卻不用,因

         此造成矛盾,難怪大家都會闖黃燈呢

    (二)廢除的理由:

      1、影響駕駛人的眼睛

         主要道路一直閃黃燈,讓人眼睛不舒服,甚至令駕駛人分心呢

      2、使得行車不順暢

         讓人以為是要換紅燈了,所以有人因而剎車呢

         3、浪費兩個鐵柱

         若是遇颱風時還可能倒下和製造傷害呢

  4、浪費兩個燈

         若是遇颱風時,還可能破掉要再換呢

      5、浪費電力

         若平均每天10時以及每盞燈10瓦來算的話,一個路口也要200瓦呢!

    (三) 廢掉後的好處

      1、眼睛不會眼花撩亂。

      2、行車較為順暢。

      3、若全國都這麼做的話,可省多少錢哪

      4、省下來的電,也許就可以少蓋一座發電廠吧

      5教育駕駛幹道優先,次要道路的車遇閃紅燈必須停車再開。

      6、上空少了電線的干擾,安全又美觀。

    ()做法

      1、先行試驗,看事故發生率是否會上升或降低。

      2、試算能省多少錢。

      3、實驗結果可行後,拆掉主幹道路口的兩支號誌燈座。

      4、把次要道路的燈改成閃紅燈即可。或是乾脆不要燈,在次要路口立個停車再開標誌和在次要路口劃上停車再開標線即可!

              5、減少主要幹道的一些小路的十字路口及迴轉道(到有紅綠燈的路口才給迴轉)。在小路口立個停車再開標誌和在小路口劃上停車再開標線即可!

 

二、廢掉紅綠燈的黃燈。

   (一)理論基礎:

      1、紅綠燈的名稱中沒有黃燈。

      2綠燈通行、紅燈停止,黃燈則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

                          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所以說黃燈沒有法律效力。

   (二)廢除理由:

      1、多一個選項就會令人多分一分心。

      2、要煞車或是要衝過去,令駕駛無所適從,甚至製造車禍。

      3、闖黃燈不罰,造成大家都闖黃燈。

      4、有其他方式可取代黃燈功能(詳見下面的做法實驗建議)

      5、多浪費一個燈座和燈泡。

   (三) 廢掉後的好處

      1為紅綠燈正名。

      2綠燈通行、紅燈停止,非常明確。

      3、以後警察執法,也比較明確了。闖紅燈就罰。

      4、全國可以省很多的燈座和燈泡錢。

      5、省了一個燈座和燈泡,重量減輕了,颱風來時,桿子就比較不會吹斷了。

    ()做法

     1、有研究報告指出,綠燈讀秒會增加肇事率,那是因為大家要搶;同理

         有黃燈時,許多人也會搶。所以建議:

                        (1)一樣綠燈讀秒,再把以前黃燈 (的秒數) 改成閃紅燈 (閃光紅燈表示「停

                          車再開」所以一定   要煞車、停車,不能像黃燈還可以闖過去),然後紅

                         燈全亮,照相機就   啟動。

                          (現階段可以先做的是讓紅綠燈中的黃燈每秒閃動2下或3下,讓人有就快要變紅燈的感覺,因而煞車不衝了!)

        (2)可先做實驗,一旦實施後,就要嚴格執行,闖紅燈一定要開罰。

    2、改良紅綠燈座

       (1)以後新建的改成直式,上紅下綠,方便色盲者使用。

       (2)紅、綠燈的讀秒器在燈內或是外加,由實驗決定。

       (3)把紅綠燈的光線投射在駕駛者容易看得到的地方,甚至刺眼也沒關

         係, 因為這樣也許可以減少事故呢另外,也可減少對路外植物和住

         家的光害。    

結語:所以,廢掉黃燈是合理、可行的,而且可省錢、省電,甚至領先全世

                    界,可搏美名。如此好處多多,我們的政府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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