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國中畢業後,
依照學生之情況,
老師和家長建議他們去讀高中或是高職,
用的是統計後的成績(首先是學校成績佔20/100;再來國中是以基本能力成績佔80/100。)
之後,
所有的高中職畢業生,
都可以選自己喜歡的大學(技術學院)學系去徵試(學校要公布錄取條件),
用的是統計後的成績(首先是學校成績佔20/100;再來高中高職是以聯考成績佔80/100。)
國家要訂最低錄取分數,
大學(技術學院)學系招不到25名學生就廢系,
研究所招不到5名就廢所。
老師最多可當1/5名學生,
學生最多可以延畢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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