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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權分立問題   

    五權分立講得「太完美」了,做得「太困難」了直到今天台灣都還被搞得霧煞煞,而且還是政治亂源呢!所以,只要學美國的三權分立就好,請掉考試和監察院,因為美國用三拳就打遍世界得第一了如果用五拳的話那不打得稀八爛了嗎?

二、內閣制問題  

    內閣制原是因為有國王而形成的制度台灣的「蔣家王朝」早就走入歷史了所以內閣制若在台灣實施,是不倫不類的再來,台灣的立法委員很多都是妥協者外遇者、地方角頭犯法逃到大陸者流他們選出來的寨主會好到哪裡去?而且許多委員都是常任者感情好私相授受自然發生而且選出首相後又要再選出一個立法院院長「二寨主」監督「大寨主」豈不是矛盾嗎?

三、總統制問題  

    台灣的總統有權無責不合乎政治理論不倫不類,大家早就知道;其實聯想起來,台灣的總統就像國王,行政院長就像是首相(總理) 問題就出在這裡,所以一定要廢掉像國王的總統才能沒事

四、行政院長制問題  

    既然要廢掉總統那就直接選行政院長吧!如果不嫌棄他以前是個窩囊廢的話不過,若他是民選的,那他就是名符其實的國家元首,至於名字不好聽也沒關係啦!就像新加坡的總統是總理選(聽導遊講的)的,那總統之名又有什麼重要呢?

五、廢掉總統府  

    不然就修個法,強迫總統搬到行政院辦公(行政院總統辦公室負責政策研擬、協調各部會,以及督導各部會),這時行政院長就變為執行長(ceo)因為他本來就是總統自己選派的黑官不是嗎?那麼,這時總統就是行政院的頭兒自然就要到立法院備詢囉!

    所以綜觀以上,目前最方便又便宜的就是第五案了,只要修個法叫總統搬家就好了,而且如此一來,總統府還可以當迫害人權的紀念館(因為它是日人壓制台人,也是白色恐怖發號司令的地方),二來也免得被說台灣不長進,一直沿用日本殖民時代的總督府,不是嗎?

    可是問題是誰能修法?又是要那些很爛的人去修法?你說可能嗎?所以吾等選民必須先去掉那些爛貨,才有可能實現。若不能去掉那些爛貨,則就表示我們選民才是爛選民,那就沒什麼好講了,台灣的水準就是那樣,共業就大家一起承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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