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權分立問題
五權分立講得「太完美」了,做得「太困難」了,直到今天,台灣都還被搞得霧煞煞,而且還是政治亂源呢!所以,只要學美國的三權分立就好,請廢掉考試和監察院,因為美國用「三拳」就打遍世界得第一了,如果用「五拳」的話,那不打得「稀八爛」了嗎?
二、內閣制問題
內閣制原是因為有國王而形成的制度,台灣的「蔣家王朝」早就走入歷史了,所以內閣制若在台灣實施,是不倫不類的;再來,台灣的立法委員很多都是妥協者、外遇者、地方角頭、犯法逃到大陸者流,他們選出來的「寨主」會好到哪裡去?而且許多委員都是常任者,感情好,私相授受自然發生,而且選出首相後,又要再選出一個立法院院長,「二寨主」監督「大寨主」豈不是矛盾嗎?
三、總統制問題
台灣的總統有權無責,不合乎政治理論,不倫不類,大家早就知道;其實聯想起來,台灣的總統就像國王,行政院長就像是首相(總理) 。問題就出在這裡,所以一定要廢掉像國王的總統才能沒事。
四、行政院長制問題
既然要廢掉總統,那就直接選行政院長吧!如果不嫌棄他以前是個窩囊廢的話。不過,若他是民選的,那他就是名符其實的國家元首,至於名字不好聽也沒關係啦!就像新加坡的總統是總理選(聽導遊講的)的,那總統之名又有什麼重要呢?
五、廢掉總統府
不然就修個法,強迫總統搬到行政院辦公(行政院總統辦公室負責政策研擬、協調各部會,以及督導各部會),這時行政院長就變為執行長(ceo),因為他本來就是總統自己選派的黑官,不是嗎?那麼,這時總統就是行政院的頭兒,自然就要到立法院備詢囉!
所以綜觀以上,目前最方便又便宜的就是第五案了,只要修個法叫總統搬家就好了,而且如此一來,總統府還可以當迫害人權的紀念館(因為它是日人壓制台人,也是白色恐怖發號司令的地方),二來也免得被說台灣不長進,一直沿用日本殖民時代的總督府,不是嗎?
可是問題是誰能修法?又是要那些很爛的人去修法?你說可能嗎?所以吾等選民必須先去掉那些爛貨,才有可能實現。若不能去掉那些爛貨,則就表示我們選民才是爛選民,那就沒什麼好講了,台灣的水準就是那樣,共業就大家一起承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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