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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兩種(或多項)事務時,大致可用四種角度來衡量之;即絕對、相對(正比)、相反(反比)、程度(層次、差等、百分比)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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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夫人」的部落格
hsu092163306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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