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賺大錢的方法只要兩項:一個是要動頭腦,想新方法、新觀念,然後要搶先登記專利;二是心一定要狠,不怕人死,也就是”敢就贏人”。例如美國有一家公司研發基因改造食品和農藥,然後申請專利,然後控制種子,然後就賺大錢了;有了錢,也就可以請科學家和律師來為它辯護,不用管以後會不會死人,因為一律都辨說跟它無關。以上這家公司就是賺大錢的最佳例證。以上並不是外國人所專有,其實,我們中國人如三國演義人物的奸詐,還有劉邦.....等的厚黑,都是不缺乏的例子之一啊!
106.11.9.23.53看公視節目後的感想
要賺大錢的方法只要兩項:一個是要動頭腦,想新方法、新觀念,然後要搶先登記專利;二是心一定要狠,不怕人死,也就是”敢就贏人”。例如美國有一家公司研發基因改造食品和農藥,然後申請專利,然後控制種子,然後就賺大錢了;有了錢,也就可以請科學家和律師來為它辯護,不用管以後會不會死人,因為一律都辨說跟它無關。以上這家公司就是賺大錢的最佳例證。以上並不是外國人所專有,其實,我們中國人如三國演義人物的奸詐,還有劉邦.....等的厚黑,都是不缺乏的例子之一啊!
106.11.9.23.53看公視節目後的感想
繼澎湖、馬祖之後,金門也要搞博弈公投(其實就是看看能不能通過設立賭場啦!)了;原因就是要促進地方繁榮,增加地方稅收,增進就業機會,使年輕人不要外移……..等等。
雖然澎湖兩度都招封殺,但是靠近大陸的馬祖就能通過;所以也是靠近大陸的金門也是很可能過關,因為可以靠愛賭的大陸人賺它一筆呀!
其實,要是過不了,也沒關係,反正為了賺錢嘛!那就可以設立紅燈區(歐洲國家也有呀),反正吃、喝、嫖、賭是在一起的嘛!所以沒關係啦!這時,女人在飯店工作,男人在路上開車拉皮條,年輕人不愁沒有工作,老年人有兒孫在身邊,真是一幅和樂的世界啊!
不然,同以上理由,所以也可以開放吸毒合法,那麼一定會吸引世界各國的人進入金門、馬祖,甚是島上居民大家一起吸食,和樂融融,快樂似神仙。
不然,還有最後一招,那就是金門和馬祖回歸中國大陸(配合國民黨,展現和平誠意),由中共來接管,這時中共可能就不會反對金門設賭場了,因為這樣它就不會禁止大陸旅客到它「國內」(如同澳門一樣)的土地上賭博了,也就可以說擺脫了台灣綠政府的反賭博政策,甚至以後也不再受到台灣管制了:這時,有大陸當靠山,錢財一定是滾滾而來的,那必定就是金門、馬祖的人想要的結果啊!
106.10.金門博弈公投前夕
我原先預測公投會通過,結果是像澎湖一樣,以壓倒性的票數反賭成功;所以我要在此致歉,並向澎湖、金門人民致敬,因為妳們選的是價值,而不只是價錢而已!所以我就無話可說了,因為我也是明理人呀!
106.11.10.06
近日一例一休又要再次休法了,原因是賴清德當院長了,所以新人新政,要展現一下改革的雄心和魄力。所以:
一、一例一休將變成12休2(可連做12天和之後例休的2個例假日)了!
二、 每月加班最高時數將由46小時增為54小時。
三、三個月的加班總時數為138小時。
四、輪班間隔時間為11時轉為協調後可為8小時。
五、休息日加班「做一給四、做五給八」,改成核實給予。
六、廠商要變形工時時,必須經過勞資協商通過後,再經過相關部會、勞動部通過後才算數。
解析:
一、12休2,連7休1都沒有了,更不要說周休兩日了呢!跟選舉時說的天差地別,說是欺騙也不為過。而且裡面的2個被強迫工作的休息日,還會不會依原24條用2.33和2.67算加班費呢?裡面也沒有提到。
二、每月加班時數由46小時變為54小時,意思就是把以前一例一休時,減去的8小時又再加回去,說這是退步的俢法絕對正確。其實加班不是問題,問題是有沒有解決過勞問題?所以我主張7休2天,每日上班最高12小時以內(每日加班最多4小時),之後一定要休息11小時以上,只要能解決過勞,且加班費定在時薪2到3倍,則加班88小時也沒關係!
三、三個月的加班總時數為138小時。但是問題是哪三個月呢?如何界定?若第一、二月各加54小時,第三個月又是旺月,會只加30小時嗎?這是陷商家無法預估安排或去違法。
四、輪班間隔時間為11時轉為協調後可為8小時。但自古所謂的協商卻都是老闆說了算;而且想要用8小時的行業都是危險行業,例如駕駛,或是護士;如此我們國民的安全會有保障嗎?膝蓋想也知道!
五、休息日加班「做一給四、做五給八」時,這時老闆不會笨,一定會讓員工做滿;但是改成核實給予時,則老闆就可以隨意了,因為依法有據。
六、廠商要變形工時時,必須經過勞資協商通過後,再經過相關部會、勞動部審查通過後才算數。但是這一點就是題目「台南的(完美的)賴清德將害了台北的賴清德」的最大根據。因為賴自己可能會認為我(管台南)是完美的,所以我的(台南市政府)屬下也是完美的,所以以為官員一定認真執行法律且不會偏袒,所以「經過相關部會、勞動部審查通過後」就一定不會有問題。但是各部會的官員是這樣的嗎?!各縣市政府是這樣的嗎?!事實證明違法亂紀的實在太多了,很多老百姓都知道的事,賴院長卻不知道?!
因此:一、這次俢法是退步的俢法。
二、違反減少工時(到40小時),及周休二日的世界潮流。
三、沒有解決過勞的根本問題。只要周休二日、每日上班最高12小時以內(每日加班最多4小時),之後一定要休息11小時以上(以後有過勞就不再是老闆的責任) ;如此則解決了過勞問題,那麼加班88小時也沒問題(如此可以解決旺季問題)。
四、加班費一定要2倍以上,甚至3倍,以避免老闆亂加班,以及增加勞工薪資的立法宗旨。
五、老百姓要好的法來保障,不要官員介入來協調。因為勞檢人員不足、官員不公也是公開的事實。
六、立法觀念錯誤,應抓住「周休二日」、「40小時工時」的宗旨,其他的例外則用列舉的方式或申請的方式來處理,而不是例外的也放寬也入法。例如飛行人員必須超過12小時;導遊須帶團22天,都可以申請審查和協商(一定要跟相關總工會,不只是公司員工)後實施,沒有問題。
七、排班也是要規定(請看”輪班的人請看我”這篇文章),以免花花班傷害了勞工的身體,也害了這一家人,也損害了國家生產力(因為勞工是國家有用的資源,比起那些流氓、遊民,勞工珍貴太多了,更是支撐社會安定的基石)。
因之,如果能依以上建議(或請看”我主張的周休二日”文章),那麼就不會發生「台南的(完美的)賴清德將害了台北的賴清德」,這才是進步的俢法,也才是百姓之福。
作者破解算命師的冷讀術:
1.「烏比岡湖效應」一種無中生有、自我欺騙、自己比別人做得比較多的感覺。
2.「球隊迷效應」只看自己想要看的,忽略不想看的另一面。
3.「13或是B的效應」人會在潛意識中看出任何圖形中相關的意義。
4.「牽強附會效應」人會在模稜兩可的問答中(空格)填入自己喜愛的答案。
5.「選擇所好」或 「投其所好」算命者會測試幾個方面,觀察反映,然後針對反應選擇再深入談主題。
6.「獨一無二的幻覺」其實大家的想法相近,所以很容易就被猜出來。
7.「準備托詞」萬一不準時,就立刻說:”我只是比喻,其實是…….. ”來硬ㄠ。
結論:心裡暗示在靈異傳說中扮演重要角色。只要暗示就會使大腦產生幻想。科學家稱這種現象為「媒介」,大腦會把不相關的事物聯結在一起,成為一個完整的故事。
也有人認為那是因為人類的大腦常用來猜測他人的想法,因此在某些狀態下過份激動(刺激)大腦,因而產生幻想。
1.右腦忠於事實,是潛意識動作區。左腦會依所獲得的資訊做出當下合理的解釋(也可以說會依資訊合理化然後編出一個假故事)。(“切開左右腦”198頁)
2.負責說話的左腦受傷後,右腦可以經過時間的練習後而學會說話。(“切開左右腦”199頁)
3.右腦可以分辨物體方向,而左腦做不到。(“切開左右腦”366頁)
4.每個人認知事務的路徑有所不同。聰明的人和笨拙的人神經路線是不同的。(“切開左右腦”368頁)
感想:腦是由各種神經細胞模組形成各層級的網絡系統,並藉由「突現」(通常是最大且最重要的刺激引起的)來產生意識。106.9.7.19.23
1.任何東西和現像都是能量所形成。宇宙大爆炸的能量形成了太陽和地球;地球上的人類和萬物取用了太陽和地球的能量(包括地熱和物質產生的能量)。
2.所以地球的萬物利用這些能量形成結構(物質如大腦);有結構就有功能;有功能就能產生運作(要有環境場配合),有運作就會產生現像。
3.再來,人類為了溝通,因而人類發展語言和文字來方便生活,因而也間接的解說了這些現象。
4.但是,人類這個物體,也會有認錯人的時候,也有寫錯答案的時候,所以,他們所使用的語言和文字,不能正確的描述真實的現象,這是必然的結果。
5.所以,哲學家用邏輯辯證來釐清語言文字的錯誤和定義的不確定性。
6.所以,科學家用觀察實驗來驗證語言文字和現像是否相符。
7.但是,目前兩者都還沒有辦法解決心和腦的問題。
8.但是,依據1.和2.項的原則推論;人類這種物種,有腦這種結構(如車子),只要繼續給它能量(加油),就必然有功能(啟動、前進、後退、轉彎……..)和運作(飆車)。
9.因此可以說:心的現象是大腦(包括對內和對外)所運作的結果;正如物品有時也會壞掉,所以大腦也會產生錯誤的現象(神經病)或不能產生現象(植物人)。
10.因此,只要繼續研究人腦,就能更了解心的現象(包括鬼、神和宗教的認知),也間接的嘉惠腦疾的患者。
1.患有妥瑞士症的人,常有衝動的動物行為和罵髒話的行為。
2.下視丘是控制渴望和食慾的地方。
3.男性大腦容易失去額葉和顳葉神經細胞,所以容易易怒。
4. 女性大腦容易失去海馬迴和頂葉神經細胞,所以容易健忘。
5.男性前視覺內側區比女性大2.5倍。
6.女性的胼胝體纖維束比男性多(美國羅莎琳.富蘭克林醫科與科學大學的研究小組,針對過去超過四千起男女腦部研究加以整理分析,也就是進行了所謂的「統合分析」。二○一五年時將結果發表為論文,無論是胼胝體的粗細還是海馬迴的大小,男性腦與女性腦在統計上並沒有發現差異。 )。107.9.19俢正
7.男同性戀者的下視丘性狀神經梭比較小,像一般女性。
8. 男同性戀者的左右腦大小相當,像一般女性。
9. 女同性戀者的右腦比左腦大,像一般男性。
10.凱卜葛拉斯妄想症的人會把親人想成被”外星人”掉包了,因而把父親看成是外星人而加以割喉,想看看裡面是否有電線。
11.佛利戈利妄想症的人會把陌生人當成是一直在換裝的監視她的人。
12.大腦腳蓋受傷的人會有幻覺的產生。
13.失去部分或全部的視覺或聽覺的人,常有幻覺----鬼的出現。
14.大腦中斷外界刺激時(例如打坐時),會產生靈魂出竅或鬼魂出現的感覺。
15.眼睛注視目標太久,會產生目標移動的錯覺。
16.思考可以改變思想,思想可以改變大腦的結構和活動----這就是我們成為萬物之靈的最大成就。
17.自閉症的人的鏡像神經元皮質區比平常人薄了許多。
18.威廉氏症候群的人和習慣說謊的人一樣,常會把片段的事情組合起來,成為一個完整的事件。
19.說謊話時要付出更多的能量來啟動腦部,所以不喜歡說謊是先天設定的(洪蘭博士註人性本善。但我的看法是:人腦有說謊的能力也是先天設定的,只是要多用一些能量而已,猶如章魚的擬態。所以還是不能斷定。)
20.討厭說謊者是先天設定的,因為腦島對「厭惡」很敏感,想要把它拋棄。
21.壓力荷爾蒙可使海馬迴增強記憶,但是海馬迴會不斷產升高頻回憶,因而受到損害。
22.盲視測驗就像手指識字,人還是有能力可以感覺到外在物件的形狀和顏色。
23.安非他命類型的藥物可以激發皮層的活動,得到行為的控制力和注意力。
24.大腦比自由意志快半秒已決定了行為,所以說沒有所謂的自由意志的行動。
(否則就要重新定義自由意志是反省以前經驗後所做的不行動的行為或反行動;例如人看到熊會逃跑,但是動物學家告訴我們應慢慢的走開,甚至來不及時則用大吼大叫的方式,有可能嚇跑熊,這時,這決定才算是自由意志的選擇。以及後悔的補救和道歉的行為也可以是自由意志的表現。)
一個人行善時,走路、回家吃飯;十人行善時,開車、吃便當;百人行善時,買專車、吃辦桌;千人行善時,分階級、蓋總部;……….之後,就如同社會學理論所說的「組織會從量變到質變」.......然後就質變到用神通、講感應、設幹部、捐錢比賽、用下地獄恐嚇、甚至騙色(女信徒自動送上門也算)等都來了。所以,宗教團體質變也不例外。
人類閉上眼睛單腳站立,很容易產生晃動(可自己試看看),所以當時江淑娜受加持時是閉著眼睛的,同時受到暗示而神情激動,所以產生了搖頭晃腦的現象,就像被催眠的人一樣,也會有類似現象。
洪蘭教授譯的”大腦的秘密檔案”一書說:神經科學家實驗得到:大腦中斷外界刺激時(例如打坐時),會產生靈魂出竅或鬼魂出現的感覺。所以教徒的感應往往是幻覺,不能拿來當見證。”超自然心理學”這本書也是這樣解說。
再補充:
加拿大伯幸格博士的實驗:刺激「顳葉」時,約有40%的人會出現感覺神、鬼、外星人的影像。巧合的是太陽穴的英文字temple是「神聖殿堂」的意思,而「顳葉」就在太陽穴的後方處。(大腦的26個怪癖265頁)
個人曾聽聖嚴法師演講。他說:打坐會產生幻覺,讓人以為自己有神通,或是已經成道。他還說:其實,打坐時看到佛放光這不是真的,因為外國人打坐也會看到基督放光,但就不是看到佛放光(因為他頭腦裡只有耶穌的形象)。所以,他說:打坐是為了修行,不能證明有神通或證明得道。同時還拿修行時要有師父引導,否則會「走火入魔」的說法來印證。
補充腦的神經研究:
加拿大伯幸格博士的實驗:刺激「顳葉」時,約有40%的人會出現感覺神、鬼、外星人的影像。巧合的是太陽穴的英文字temple是「神聖殿堂」的意思,而「顳葉」就在太陽穴的後方處。(大腦的26個怪癖265頁)
宗教團體搞錢自古就有,
例如天主教的賣贖罪劵,
正因為搞錢因而引起宗教革命。
所以可以說好的宗教不搞錢,
壞的宗教才搞錢。
自古禪宗的大師,
從不會大勢宣揚自己已經悟道了,
也從不會自稱成佛,
更不會說他有法力。
他們是被大家認定的,
而不是自己的弟子認定而已。
(請參照"禪的黃金時代"一書)
佛陀跟弟子穿同樣的衣服,
住同樣的地方,
吃同樣托缽而來的食物;
能如此從王子到平凡,
所以能被稱為佛,
也唯有如此(無差別心)才能成佛。
現階段台鐵輪班的另一種新方式(以A B兩個小站為例)
一、六個人輪兩個站
|
組員 |
第1週 |
第2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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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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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站的基本組員 |
甲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乙 |
夜 |
夜 |
休 |
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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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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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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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
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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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A B站的組員 |
丙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丁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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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的基本組員 |
戊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己 |
休 |
夜 |
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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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
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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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
夜 |
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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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站的站長 |
庚 |
平 |
常 |
值 |
日 |
班 |
, |
組 |
員 |
請 |
假 |
時 |
就 |
代 |
班 |
附註1.:甲乙一組、丙丁一組、戊己一組;甲丙戊先值日班,乙丁己先值夜班,兩個星期或一個月後(聽說有半年才換的,因為這樣才不用常調時差)的休假日後,日夜班就互調,以示公平,並維護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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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週 |
第4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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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甲 |
休 |
夜 |
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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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
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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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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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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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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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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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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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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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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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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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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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
休 |
庚 |
平 |
常 |
值 |
日 |
班 |
, |
組 |
員 |
請 |
假 |
時 |
就 |
代 |
班 |
附註2.:其實不要庚也是可以的,只是有人要請假時就要用換班的方式來處理。
二、或是一個站由三個人輪A、B班制
上班時間改成6.00到14.00一班,以及第二班14.00到22.00。
三、或是三個人輪兩個站
甲、乙先各輪A、B站;丙先休假,之後再互輪。上班時間改成上全6日班,從早上6.00到18.00,只上一班。
四、不然就把站廢為無人車站。
男人的思想趨勢總是想要懷疑些什麼,而女人的思想趨勢總是想要相信一些什麼;所以男人因懷疑比較不容易被騙,而女人便常常因相信而受騙。其實之所以會這樣,乃在於思想會妨礙女人的生存狀態,因而不喜歡思想。
2017.07.01.13.33
大部分女人會喜歡有錢人(企業老闆)、有權利的人(政治人物)、有名氣的人或偶像(成氣候的革命者、出名的宗教領袖),甚至是黑社會老大,但卻不會喜歡思想家或哲學家,究其原因是女人喜歡的正是她生存需要的條件,而思想或哲學卻是會妨害她生存,所以自古哲學家的婚姻不好,例如蘇格拉底(我就知道打雷後一定會下雨)、孔子(惟小人與女子難養也),或是很少產生女哲學家(西蒙波娃)。
有人會說思想也對男人的生存不利,因為常常會變成是政府的眼中釘而「找死」;但是思想卻有機率讓他成功,一旦他成功,那就是功成名就的大報償。所以,菜刀除了使男人互砍或自殺外,也能使他成為名廚不是嗎!所以還是有很多男人喜歡菜刀的。
2017.07.01.23.15
改變一個人命運的因素有:
教育成功佔比 教育失敗佔比
A1學校教育影響(20%)←→A2不喜歡學校教育影響(10%)
B1家庭教育影響(50%)←→B2家庭教育無力改變影響(40%)
C1社會規範影響(10%)←→C2反社會規範影響(20%)
D1同儕努力競爭影響(20%)←→D2同儕隨波逐流影響(30%)
評論:
A1是最強力強迫改變一個人向上命運的力量,但它是一種壓迫力量,所以有許多人變成A2不喜歡學校教育,轉而受C2及D2影響了。
B1家庭教育是改變一個人命運的最主要力量。有的家庭是強迫式的,有的是溫和式的,有的則是B2家庭無力教育。其實家庭教育只要配合學校教育就可以了,不需要強迫(我認為只要天天跟孩子聊天或講故事就可以了。),但是有一些家長能力不足,這時,若家長配合學校教育(學校會尋求資源)還沒有大問題,問題是若家長反學校,這時孩子就轉而受C2及D2影響了。
C1社會規範的影響可說可大可小。若是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教得很好,則C1的影響力就沒有那麼大了;如果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教得不好,那麼C1的影響力就變得很重要了,因為通常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失敗的人便轉而受C2及D2影響了。
D1同儕努力競爭影響也是隨著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改變,前兩者成功則D1的影響就隨之增加(美濃鎮是出最多博士的鄉鎮,鳳林鎮是出最多校長的鄉鎮),反之則減少,甚至轉而受C2及D2影響了(通常進警察局的父母都會說我的孩子交了壞朋友,被朋友帶壞)。
結論:
隨著社會風氣的改變,現在的學校教育影響(估約10--20%)已經漸漸變小了,而家庭教育(估約40--50%)就變得越來越重要了;相反的,如果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失敗,則反社會規範影響及同儕隨波逐流影響就相對變大了。所以家長們,教你的孩子傾向A1、B1、C1、D1,而不要傾向A2、B2、C2、D2。如果將來你的孩子變壞了,就不要說我的孩子被朋友帶壞了。
附註:影響百分比是作者自己評估的,希望有研究者能提供統計數據,則作者將不任感激,並將修改數字。
106.7.12.10.20
106.8.11.13.59
最近美國基改食品又來叩關了,我是建議政府用「我們承認台灣沒有能力證明基改食品沒有後遺症,所以我們依賴歐洲科學家為我們把關,只要歐盟當天開放進口,則我們台灣也當天開放進口。」這個說法來答覆美國基改食品公司的叩關申請;如此則避開了核准進口的疑慮和壓力,而且理由正當。
106.6.19.21.20
一、一個月31天,減去8天假日,再減去平均一個月1天的國定假日(1年12天),所以一個月大概工作22天(休假日不用給錢,老闆就不會心疼;另外工作日的薪水就可以提高一些)。
二、如果一個年輕人一個月剛開始的薪水為2萬2千元,則每月的薪水22000除以22,那麼她的日薪是一日1千元,而不是除30天的733元。
三、請事假、病假老闆都不用給錢;喪假、產假等的費用由國家支付(公司在當年的稅中扣除,意即國家少收稅,把稅直接照顧勞工而已!),老闆不用負責給錢(但老闆和資本家所得稅要打比較高)。
四、所得稅、健保費、勞保費在2萬2千元內扣除,以落實全薪投保以及勞安及環境保護檢查。
五、員工每週一定要休兩天(週休2日老闆沒有給薪水,所以不是福利,而是勞工法定的休息日)。
六、員工排班遇到週六、週日要上班,老闆要給當天當事人工資1倍(例如這人可得2000元(就是說給兩倍薪水2000元,那麼補休假就不用給薪),以彌補假日活動的被剝奪),並在週一到週五間一定要給各補休一天(假日工作已給兩倍薪水2000元,所以補休假就不用給薪)一定要給補休,給再多薪水也不可以,這樣就可以保障勞工一個星期有兩天可休息,不會過勞(老闆有勞工過勞要賠款的法就可廢掉了)。因為有補休一天,所以不計算在總加班時數內。
七、同理,員工排班遇到國定假日、特休假(特休假由廠商老闆當福利,以招攬人才用,國家不再在法中硬性規定。由老闆預定排在一年內的淡季。)要上班,則:1.若老闆只給當天工資2倍2000元(就是說給兩倍薪水2000元,那麼補休假就不用給薪),就要在下週一到週五間給補休一天(若是說假日工作給兩倍薪水2000元,所以補休假就不用給薪),或是三個月內由員工移假補休一天;因為有補休一天,所以不計算在總加班時數內。2.老闆若給3倍(3000元)的加班費,則就不用再給補休,亦即老闆有權利買斷員工的國定假日和特休假,以便因應如連假期間的交通運輸。
八、員工每天工作不得超過12小時(同理,一天中的兩段班或兩頭班也必須在12小時之內完成),意即每個工作日加班最多4小時(每週最高可加班20小時,每月88小時);加班費以當事人時薪(1000/8=125)乘2倍(每小時250元)計算。以高額的加班費抑制老闆亂加班,並提高員工薪資所得。若能做到以上第五、六、七、八項,則就可解決過勞問題,以及老闆需要加班解決旺季的問題,也解決了薪資過低的問題。
九、如果需超過12小時工作者(如越洋飛行員和空中小姐,假設日薪4000元),工作後老闆要給4000元,外加超過8小時的時數乘以當事人2倍(500元 x 2 x 加班小時)的時薪。但是工作時數絕對不能超過16小時,且第二天一定要休假一天(或兩天)以上(無薪假,所以老闆捨得放),以維持飛航安全。
十、如果工作需超過五天以上者(例如導遊帶團),必須特案提出,經過勞、資、檢三方討論後簽訂之。之後,每超過七天後休三天,超過十二天後休五天,超過十七天後休七天,每月最高22天,之後休9天。(以上第九、十兩項為什麼要勞、資、檢三方討論後簽訂之呢!因為沒有經勞檢局當面保證,是沒有公信力的,因為從來勞資就是不對等的。)
十一、違規的老闆將被罰違規加班總金額10倍的罰款(取代定額罰款的不合理),此罰款由政府(勞檢也有獎金)和加班員工對分(增加告發誘因)。加強勞檢為國家賺錢兼收攬勞工的心,並淘汰不良廠商。
十二、也給老闆放無薪假的權利,但不管放多少天,老闆最低一定要給基本薪資(就以22000元為基本薪資吧!)給員工,以維持其基本生活。
常常有聽到一些已到結婚年紀的女人,去廟裡求姻緣,或是說求桃花運,希望能遇到他理想的白馬王子出現,然後有一個奇遇,然後那男的展開浪漫的追求,然後一段精心布置的求婚告白,然後一個盛大的結婚典禮,如此完成終生大事之後,就期待著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那麼有頭腦的人會問:
1.在以上的過程中,這個女生做了哪些努力?都是期待那個男的的條件來符合她的想像。若如此,這個女人是不是公主病的患者,那麼,好男人會喜歡她嗎?若有男人喜歡她,那麼從邏輯上來推理,那個男的將不是什麼好貨,而是想佔便宜的人,若以後結婚,則會幸福嗎?似乎答案早就知道了。
2.從邏輯上來推理,這些會去廟裡求姻緣的女生,她的外表條件會很好嗎?想必是不夠出色的,因為若是長得很漂亮,則很多色男人早就像蒼蠅一樣,圍在旁邊等著吃呢!但這不是她的過錯,只是外表不漂亮,那麼就要努力充實自己的有利條件,例如很有學問、知識、能力,做事認真等,來增加自己的價值;其次再從內在修養自己成為人人認同親近的好朋友。
3.再從邏輯上來推理,這些會去廟裡求姻緣的女生,她的上面所說的學問、知識、能力會很好嗎?就算是很好吧!正因為她可能是名校出生,能力和知識都很好,所以很驕傲,看不起他人,因此做人太差、脾氣不好、人緣不佳,所以就算漂亮,男人也不敢親近,自然就沒有因緣。至於那些內在、外在都不好的人,自然就不用再說了。
因此,那些去廟裡求姻緣的女性,其求得的將是不太可能得到的「幸運」,等而下之的得到的可能只是「性運」而已!因為之所以會說「幸運」,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很難得到,所以求神是沒有多大用處的,還不如自己求自己(思想)吧!
追求世界紀錄是人類邁向瘋狂的明證。例如最近一個印度女登山家五天內登上聖母峰兩次(形同找死);又如二戰時日本軍官比賽砍人頭的紀錄;平常的如奧運選手的吃禁藥,賽車手的死亡狂飆,甚至有做愛紀錄的荒誕行徑;等而下之的有罪犯在監獄中吹噓他的犯罪紀錄。這些在在都是證明人類的破紀錄是在走向瘋狂的明證。
106.5.24.03.46
遠憂、近慮都是煩惱,只是遠憂有比較多的時間來解決煩惱而已!所以端看個人的生活態度罷了,因之,也無所謂同情與否,因為自己的決定,責任自己承擔是天經地義的事呀!
106.5.1.12.58
1.患神經病的人是值得同情的。
2.被殺的被害人也是值得同情的。
3.神經病者殺死了被害人,哪一個比較值得同情呢?
我想沒有答案,因為神經病家屬和神經病權益的法界人士是同情神經病者了;被害人家屬以及追求公平、正義、合理化的人士一定是同情被殺者的。
但是,用邏輯分析後,我認為被害人才是真正值得同情的,因為他是正常的人,他的未來光明度一定是比神經病者要來的有希望,因為基本上神經病者是有病者,需要長期治療的,所以兩者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因此神經病者是要被好好處理的。
好吧!現在來討論如何來處理:
首先,他還沒有殺人之前,就是要治療的,如果他不去治療,而讓病情加重,這是他自己的責任,不是被害者的責任,所以被害者都死了,難道需要負責任的人卻不用死嗎?這不合邏輯。
其次,假設他一直治療沒有進步,則我們的國家有責任要給予安置才對;如此,對神經病者有安置,對社會大眾也有保障,這樣不就不會發生殺人事件了嗎!所以,國家沒有盡到責任,竟然只判無期徒刑,然後丟給監獄管理人去面對這不定時炸彈,還要承擔被傷害的危險,若出事了還要被處罰呢!之後,若假釋出獄了,則被害者家屬,以及廣大的社會大眾,又要擔心害怕哪一天會有人再次受害,所以邏輯推理後可看出,這是不合理的處理方式!是不對的行為。
再來是,可能衛道人士搞不好會說:他有教化可能。但是,從邏輯推理來看,這是幾乎為零的可能,因為第一他必須先要治療,但是這些犯人是不屑治療和不肯治療才會變得嚴重的,第二他們這些人原先在社會上就已經是社會邊緣人,不能融入社會,如今衛道人士卻期待他假釋之後能重回社會,所以邏輯推理後可看出這也是痴人說夢。
最後,可能有人會拿有些腦神經科學家主張的人沒有自由意志,因為腦在行動前500毫秒左右就決定了。好吧!就算是犯人的腦做的決定,那就判他的腦有罪吧!那就關他的腦,槍斃他的腦吧!那跟現在有差嗎?有差的只是政府執行死刑有錯誤,應該是槍擊腦部,而不是槍打心臟罷了!
所以,我的結論是1.神經病患者必須強制治療。2.有暴力傾向者國家必須給予預防隔離。3.國家沒有做到的不要把責任推給他人承擔,意即就按國人共識的法律處理(判死刑就死刑)吧!如此,讓受害家屬得到安慰,更讓社會大眾心安,這樣國家也完成了責任,不是嗎!
附註一:欲了解神經病殺人犯的情形,可以看美國史蒂芬•席格醫生寫的 ”我和殺人魔相處的那一年”(大塊文化出版)(絕對不是替這書廣告),裡面有許多真實的描寫,可以看出美國的情形(因為我國正要學美國一樣)。
附註二:若我是神經病,而且殺了人,那麼就(像商鞅一樣)判我死刑吧!如此就幫了我的家人、親戚、朋友、社區人士、連本人也解決了問題。
為什麼世界或是國家人口過多會造成問題,那麼人口過少就不是問題嗎?其實認真去分析的話,人口變少並不是麻煩,反而是蛻變的機會點。
第一:因為目前的趨勢是在往人工智慧、機器人的方向走,未來需要的是管理人員,而不是工人,因此需要的人力是越來越少的,將來的一般性工作將由機器人所取代,所以人少的國家,正是適合發展機器人大軍的大好時機,所以人少不是問題。
第二:人少的國家可使用別國的廉價勞力,同時也可用移民政策來吸引外國優秀的人才,所以是一本萬利的做法,不是麻煩的事。
第三:人口少的國家,其人民分得的資源可以比較多,所以不論生活、醫療、教育等等的資源都要比人口密度高的國家人民來得好,而此的結果就是人口素質會比較高,如此善性循環,國家就會越來越好,外國人想移民的人也會越來越多。
第四:國家好,想必投資者也是高科技業者,所以環境汙染的防治應該也會做得比較好,所以,這個國家的環境也一定顧得比較好,自然人民生活應該也是比較舒適快樂的。
總之,人口過多絕對不是一件好事,而人口越來越少卻是未來的優勢,這就要端看這個國家的領導者,有沒有智慧把握機會,讓國家往好的地方轉型,而目前台灣正是處在這時候,所以政府趕快領導轉型吧,不要再喊生育補助的爛政策了。未來如果台灣能成為機器人大軍的生產和使用重鎮,那麼將來人口過多的國家就可能會羨慕死了呢!
現在大陸把仿冒稱為山寨是錯誤的解讀,但連我們台灣號稱正統中華文化的地方,也學大陸錯誤的解讀,真是有如「東施效顰」之憾了。
從歷史上來看,為何會出現山寨,乃是因為那個朝代,朝政不彰,社會混亂,於是乎出現了一個「山寨王」,他被逼之後,逃到了一個偏僻的地方,通常這個地方是在一個易守難攻的山上,然後憑著自己的武功或是機智,糾眾自立或被推舉為王。
山寨裡的情形1:山寨王會到山下搶東西,這些東西包括食物、衣物、金錢、武器、酒,甚至是女人。把最漂亮的女人自己要,成為壓寨夫人,把其他的分給其他的弟兄,若沒人要的就分配工作給她們做,成為奴隸。
這就是山寨最典型的行為,那就是搶別人的利益,分給自己人,來鞏固山寨的權力結構的穩定和持續。
山寨裡的情形2:一個山寨要維持戰力,所以它需要吸引人才,最重要的是武功高的知名人士,再來是兵,有時也會需要知識份子當軍師。
山寨裡的情形3:一個山寨要維持,它也可能會合眾連橫,結合幾個山寨以壯大自己,以求自保並攻打其他的山寨。
山寨裡的情形4:一個小山寨,剛起步時,也許可能是模仿別的山寨,這是一定的,但是當時是農業社會或是小的商業社會,大家的同質性應該是很高的,所以模仿性是不多也不大的。另外,仿冒他人山寨名聲可能也是有的,例如打出我是梁山泊的人來騙吃騙喝的應該是可能的;但這絕對不是很多,所以仿冒並不是山寨的重要事項。
因之,山寨的實質是一個頭頭擁眾霸佔一個地方自立為王,然後搶別人的東西、利益來分享給自己人,使得自己的權利地位得以維持,然後在裡面呼風喚雨的生活著,以上才是山寨的真解讀,而不是仿冒。
因之,山寨這詞不太好用,而比較適用的是「山寨王」這個詞。例如以前新店某某立法委人,他每一屆都能當選,因為他只要掌握住當選的票數,然後努力爭取利益好處來攏絡投他票的人,這樣他就永遠能當選了,那麼就可以稱他為當地的「山寨王」了。又例如某某縣長在他的縣內呼風喚雨,因之被稱為「某某王」名稱。其實,以現在世界來說,很多國家的情形也像是一個山寨,尤其是不民主的國家,她的國家領導者也可以被稱為「山寨王」,因為他擁有一小群死忠的打手,然後一個人大權在握、稱霸一方、為所欲為……..
所以,我們台灣人,以後不要再用大陸的「山寨」來表示仿冒了,仿冒的東西就用仿冒品、冒牌貨來說就好了。至於專權的地方首長、民意代表或地方角頭,若我們用「山寨王」來稱呼他們,那就是再恰當不過的名詞了。
1860年以後的不知道某一年的香港某一個鄉下,住著一隻驢子、幾匹賽馬、一個中國的人類和一個英國的人類。
這隻驢子載飼料來餵這幾隻賽馬,這幾隻賽馬由一個中國人餵養,這個中國人為這英國人養賽馬。
這一隻驢子,每天生活在被打和被罵的環境中,於是向他羨慕的馬說:
「馬兄啊!你生得高大又英俊,真是令我羨慕啊!而我天生生來就矮小,四腳又跑得慢,所以只能被人拿來背一些雜物東西,不像你馬兄一樣,可以參加比賽,得了名次後,還可以身價提升,吃高級飼料和營養品等的;另外,我也背不動太重的東西,不像你馬兄,將來不比賽了,還可以上街拉車載人,或是載很重的東西,為主人賺錢呢!所以我真想換成你馬兄的基因,這樣我就可以變成為馬,改變我的命運了 …… 」
這隻驢子總是這樣嘆息著,結果這種氣息也感染了隔壁的賽馬,於是隔壁的賽馬也回答說:
「驢兄啊!別羨慕我,我每次比賽的時候,都要拼命跑,不然還會被抽鞭子呢!有時也會被注射藥物啊!若我受傷不能跑了,我就準備被賜死了,所以,我才想換基因呢!如果可以,我想換管我們的中國人的基因呢!因為他總是趾高氣昂的指揮我們,甚至還可以處罰我們呢!真是神氣啊!他還可以跑到外面溜達,不像我們被關得死死的,真令我羨慕呢!」
在門外偷聽到驢、馬對話的中國人進來了,他立刻反駁說:
「錯!錯!錯!不是我在欺負你們呀!我是按照我的老闆英國人的要求才這樣管你們的呀!我也不能自由的隨便在外面溜達呢!所以,我也想換成英國人的基因呢!因為做英國人是世界上最自由的人了!他可以在世界各地亂跑,也可以生意殖民各國,甚至可以脫離母國英國成立另外一個自由的國家,例如美國、澳洲、紐西蘭,過著真正自由自在的生活呢!」
之後,驢子、馬、中國人都在哀嘆用錯了基因投錯胎了。
獲得權利和獲得利益的愛國行為(以前的國民黨),以及獲得名聲和獲得利益的行善行為(許多佛教團體)都是欺騙行為;唯有犧牲自己個人利益甚至犧牲自己生命的行為才是愛國行為,也唯有奉獻自己利益(但不是給教主,也不是給廟產)去做公益和幫助窮困的行為才是行善行為。
106.4.11.16.22
鐵路方面:
1.鐵路按預算多寡分段拓成雙線。
2.盡量用高架,以免水災、土石流危害。
3.固定行駛左車道,進站也是如此,以免對撞。
4.把行駛西部長程線的普悠瑪列車調回東部線行駛。如此免得跟高鐵互鬥兩傷。
5.柴油自強號的票價要降低(或是普悠瑪和太魯閣加價,以購買更多車輛),因為它的行車時間加長很多。
6.假期前一天傍晚開始,把備用車輛全部加開到台東;假期最後一天下午,再把這些備用車輛開回台北維修。
7.花東居民用實名制,可優先在前一天先購票。
8.採不退票制度,以杜絕黃牛及人為炒作。
9.短期內購買可加掛車廂的車輛,甚至購買韓國電聯車,再自行改裝成自強號,以解決燃眉之急。
陸路方面:
1.台九線按預算多寡,分段拓寬成快速道路即可,不用再蓋高速公路。
2.減少台九線上的迴轉口(用移動水泥護欄即可處理),以減少車禍發生。
3.紅綠燈的秒數重新調整,以使行車順暢。
4.減去閃黃燈和大部分路燈,只在十字路口設置路燈即可。
5.道路維持平整優質化,不要再挖挖補補。
海運方面:
1.麗娜輪改從基隆港(或是台北港也可以)出發(去:9.00--14.00;回:16.00--21.00),一來可紓解台北去花蓮的人潮,二來增加一個上船點,可增加客源,對雙方都好。
2.或是再開從台北港,經基隆港、花蓮港、富岡、綠島,然後到蘭嶼的航線(第二天再返航),以一條鍊方式服務東部民眾及遊客。
空運方面:
1.採用連飛模式,從台北飛花蓮,再飛台東,再飛高雄的方式,反之亦然,以增加客量及減少成本支出。
2.同理,從台中飛花蓮,再飛台東,反之欲然,以增加客量及減少成本支出。
3.現在花蓮航空站已開通飛香港的航線,以接在香港轉機的旅客。那麼,可以再開飛宮古島,再飛那霸的班機航線,以服務去宮古島的旅客,及接送在那霸轉機的旅客。
首先,從邏輯分析,台灣現在跟大陸統一了,會比較好嗎?
1.經濟方面:
經濟很難講,將來會獲得好處的人說:經濟會變好;將來會受到傷害的人會說:經濟會變壞。但是,從以前馬英九時代與大陸交往的經驗來說,就算是有獲得好處,那也是一些人獲利,大多數的人還是沒有享受到獲利的好處,況且很多的時候,我方的獲利是大陸方面基於政治手段施展的讓利行為,一旦大陸方面心思一改變,立刻翻臉,就像陸客來台數量驟減一樣,就是證明。
2.政制方面:
政制方面來講的話,只有國民黨的一部分人會獲得好處(就像蔣家政權過來台灣時,一定要先利用一些當時被稱半山的台幹一樣)外,我猜想是沒有一個人獲得好處的,原因大家都知道,因為如果台灣被大陸統治時,民主就沒有了,更遑論民權法制了,如今的香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3.國際情勢方面:
若是台灣一致同意與大陸合併,那麼國際上是不會有國家持反對的,頂多是美國和日本會非常不願意而已,但是我想也不至於到動刀、動兵的情形發生;如此,台灣以後自然就沒有獨立與世界各國交往的空間了,只能聽命於大陸的指揮了。
其次,從邏輯分析,台灣獨立了,會比較好嗎?
1.經濟方面:
台灣一旦獨立,首先,大陸一定會切斷與台灣的經濟往來,台灣能承受失去每年幾十億美元的出超嗎?我想一定是衝擊很大的;其次,可能還有因戰爭因素而實施對台灣港口的封鎖行為,這時經濟的損失就難以評估了,用膝蓋想也知道,幾個月後就可能要餓肚子了。
2.政制方面:
台灣一旦獨立,首先,要面對的是大陸方面的文攻武嚇,第一一定是飛彈攻台,最後一定是奪島戰爭。這時,要問的是台灣能撐多久?而不是問台灣能否打敗大陸。所以,屆時台灣的戰亂歲月將是無法估計其長短的。
3.國際情勢方面:
若是台灣為了獨立而與大陸發生戰爭,那麼國際上是不會有國家支持的,頂多在被打時美國和日本會偷偷幫忙一點而已,但是我想屆時台灣的戰亂歲月也是無法估計其長短的。
如此,統一也不能做,獨立也不能做,那麼現在台灣能做什麼呢?問對了,現在台灣要做的就是「島內的寧靜革命」----從國民黨執政造成的「惡質」化,進步到未來的理想「優質化」狀態,也就是把以前的黑金、法律不公、制度不全、稅制不平、教育混亂、環境汙染、道路坑洞、橋梁斷裂、駁坎倒塌等改掉,近而進步到像北歐國家一樣的優質化(不要學美國,要學就直接學北歐各國);屆時我們將看到道路平整、橋樑堅實、媒體不再罵、人民臉上時時有笑容………….等,則就是進入到優質化的境界了。這就是現在台灣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放下統獨,把剩下來的力氣一起打造台灣的優質化吧!
所謂的上班,就是一天中妳什麼時間上班?及上多長時間的班?所以現在就以此為定義,來分類:
一、早上的班
1. 早5班:從早上5時開始,可能到14時結束,例如早餐店的班。
2. 早6班:從早上6時開始,可能到15時結束,例如公車司機的早班。
3. 早7班:從早上7時開始,可能到16時結束,例如保全業或病院輪的早班。
4. 7.半班:從早上7時30分開始,可能到16時30分結束,例如國中小老師的班。
5. 早8班:從早上8時開始,可能到17時結束,例如一般學校老師和職員的班。
6. 8.半班:從早上8時30分開始,可能到17時30分結束,例如縣政府或鄉公所等公務人員的班。
7. 早9班:這就是外國常聽到的朝九晚五班,不過在台灣通常要變成朝九晚六班。
8. 雙10班:從早上10時開始,可能到晚上10時結束,一共上12小時的班;例如百貨公司職員的班。
9. 雙11班:從早上11時開始,可能到晚上11時結束,一共上12小時的班;例如百貨公司或賣成衣、休閒鞋店職員的班。
10.兩段班:第一段通常從早上10時開始到14時,第二段可能從17時到21時結束;例如一般餐廳人員的班。有些公車司機可能也有的人上這種班。網路上有人稱兩頭班,但我認為還是用兩段班會比較能表達事實。
11. 全日班:它通常是與夜班配稱為日、夜輪班制。若是從早上6點到晚上6點,我們可稱它為雙6日班;若是從早上7點到晚上7點,我們可稱它為雙7日班;若是從早上8點到晚上8點,我們可稱它為雙8日班,一共上12小時的班;例如台鐵或是24時商店員工的班表。
以上都是白天早上上的班,但最好不要稱為白班,因為白班通常會被誤認和混淆;所以,為了說得更精確,所以我建議使用1到11的稱呼來跟人家解釋你上的是什麼班?這樣會讓人比較清楚。
另外,會稱「雙.....班」,是從雙十節的概念而來的,取其前後都是同樣的數字。
二、中午的班
1. 中12班:從中午12時開始,可能到20時結束,例如商場商店人員的班。
2. 中1班:從下午1時開始,可能到21時結束,例如商場商店人員的班。
3. 中2班:從下午2時開始,可能到22時結束,例如公車司機的班。
4. 中3班:從下午3時開始,可能到23時結束,例如公車司機的班。
5. 中4班:從下午4時開始,可能到24時結束,例如病院人員輪值的班,也是三班制所最常聽到的中班或小夜班。
以上都可通稱為中班(三班制中間的班或中午的班) ,為了說得更精確,所以我建議使用1到5的稱呼來跟人家解釋你上的是什麼班?這樣會讓人比較清楚。
三、晚上的班
1. 小夜班:通常稱從下午4時開始,到24時結束的班,例如病院人員輪值的班,也是三班制所最常聽到的中班。
2.大夜班:通常稱從凌晨0時開始,到早上8時結束的班,例如病院人員輪值的班,也是三班制所最常聽到深夜的班。
3.全夜班:它通常是與日班配稱為日、夜輪班制。若是從晚上6點到早上6點,我們可稱它為雙6夜班;若是從晚上7點到早上7點,我們可稱它為雙7夜班;若是從晚上8點到早上8點,我們可稱它為雙8夜班,一共上12小時的班;例如台鐵或是24時商店員工的班表。
以上是晚間上的班。有人可能會用晚班來稱呼夜班或大夜班;但如此容易造成混淆,因此最好不要用晚班,而改稱呼為夜班,若要再細分則使用上面的分法來分會比較清楚。
可是小夜班還是會跟中班混淆,所以我建議輪三班制的最好還是使用早班、中班和大夜班來稱呼,會比較無爭議。
像公車司機輪的班要怎麼稱呼?我建議不要用晚班來稱呼第二輪的班,還是使用中班來稱它會比較清楚,因為他下午2、3點就已經上班了,算是屬於中午班!所以以後這樣的輪班制就稱早、中兩班制或稱AB班制吧!
另外,像台鐵的日、夜、休的班表,我建議以後台鐵招工時,不要再說三班制(休假不是班),而改用日、夜輪班制,這樣會比較讓人容易了解真實的情況。
最近看到網路上的輪班制名稱很混亂 (有人把休假當成一班的,根本不合邏輯,休假哪有上什麼班?) ,連維基百科的解釋也很難讓人看懂;所以,現在讓我來釐清一下,希望有助大家了解。
現在是以你為主角,你是輪哪一種班制(不是你是哪一組,因為休假可成一組,但休假不是班)來看的。
1.假日輪班制
它的定義是雖然是上正常的白天班,但是假日要有人上班來維持公司運作,例如一般假日生意特別忙的商店;那麼,它的排班人員至少就要有兩個以上,才能維持全年無休運作。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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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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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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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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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
上 |
附註:雖然以上合法,但不合理,因為這樣員工永遠無法休六、日,因此需用三人來輪才合理;如此甲乙丙才會有機會休到六、日。
2.早、中、大夜三班制(或稱四人輪三班制,簡稱43制。也有人簡稱38制。)
它的定義是一天24小時都要有人上班,所以分成早班、中班、大夜班等三班輪流上班的制度,例如有病房的醫院;那麼它的排班人員至少就要有四個以上,才能維持全年無休運作。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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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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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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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 |
我還想到另外一種排法,三天上同一種班,這樣或許對調時差維護健康會有幫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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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這樣排時,第一週甲只休一天,第二週時變成乙休一天,以下依此類推。目前一例一休還合法,但若是要二休時,則就必須有5人輪3班,簡稱53制的出現了(請參考"早、中、大夜班輪班制"文章)。
3.日、夜輪班制(可分為三人輪兩班制,簡稱32制;以及四人輪兩班制的,簡稱42制)
它的定義是一天24小時都要有人上班,但分成日班和夜班等兩班輪流上班的制度,例如台鐵的班表;那麼它的排班人員至少就要有三個以上,才能維持全年無休運作。
例如三人輪兩班制(32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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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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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若改排成日、日、休、夜、夜、休,或是日、日、夜、夜、休、休,這樣會比較好。
另外,我還想到一種排法,六人一起輪班,兩個星期後的休假日後再交換日夜班,這樣或許對調時差維護健康會有幫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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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
第1週 |
第2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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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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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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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站的基本組員 |
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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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
休 |
夜 |
夜 |
|
支援A B站的組員 |
丙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丁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
B站的基本組員 |
戊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己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附註:但是32制的加班時數一個月會超過80小時,仍超過了勞基法46小時上限的規定。
所以,又有例如四人輪兩班制(42制)的: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甲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乙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丙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丁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附註:
一、意即甲和丙同為一組,先上日班;乙和丁同為一組,先上夜班,兩個星期或一個月後再交換(聽說台塑是半年才換,因為這樣對調時差比較好)。
二、平均每人一週工時為42小時,合法又合理,且員工休息夠,身體健康有保障。
4.早、中兩班制(同樣三人輪兩班制,只是簡稱改為網路稱的AB班制)
它的定義是一天只要上班16小時左右就好,所以分成早班和中班等兩班 (可能是6時到14(15)時一班,14(15)時到22(24)時一班;但也有可能是中間重疊的班表) 輪流上班的制度,例如公車司機的班表,以及聽說的台鐵資深人員的班表;那麼它的排班人員也是至少要有三個以上,才能維持全年無休運作。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甲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乙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丙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當然還有許多變型班表,如維基百科所載;但是有些是不合法,有些稍微血汗(例如花花班),所以不再討論。總之,若是上面有錯誤的話,請專家指正。
週休二日(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正案的探討之四(日、夜輪班制----如台鐵班表)
現在來試著探討日、夜輪班員工的的情形。
如以上班表所示,兩天休一天,是合乎週休二日的法令的,只是每日工作12小時,意即每月加班時間一定超過80小時(12*20-8*20=80),不合勞基法加班時數46小時的上限,所以我問過台鐵員工,台鐵是用4小時(80/20=4)減掉2.2小時的休息時間(不能隨便離開崗位),然後以1.8小時作為每日加班時數計算,而且永遠是乘1.33倍計算,明顯不合理(法有規定,工作4小時應有半小時的休息時間,所以最多最多只能扣1小時,意即加班3小時才合理)。
另外,休假日最長也只能休24小時,且當天早上8點才下班,需要補眠,所以無法像正常休假日至少有32小時以上的時間,可以休息或與他人互動交往,所以這也是最讓台鐵人詬病的地方。
如今我想到一個新排班法,日、日、休的那一天休假日共有48小時可以休息,請參考(請看到的人告知有在台鐵上班的親戚或朋友):如下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一 |
甲 |
日 |
日 |
休 |
夜 |
夜 |
休 |
日 |
日 |
休 |
夜 |
夜 |
休 |
日 |
日 |
休 |
乙 |
休 |
夜 |
夜 |
休 |
日 |
日 |
休 |
夜 |
夜 |
休 |
日 |
日 |
休 |
夜 |
夜 |
丙 |
夜 |
休 |
日 |
日 |
休 |
夜 |
夜 |
休 |
日 |
日 |
休 |
夜 |
夜 |
休 |
日 |
或是日、日、夜、夜、休、休也可以;或是用6人混輪,可產生2個星期或一個月日班、夜班可互換的班表,如下:
組員 |
第1週 |
第2週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
A站的基本組員 |
甲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乙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
支援A B站的組員 |
丙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丁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
B站的基本組員 |
戊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日 |
休 |
日 |
己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夜 |
休 |
夜 |
但是,這樣還是加班時數超過太多,所以還是再找1人來實施 早、中、大夜三班制 吧!這樣才合乎勞基法:如下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甲 |
早 |
中 |
夜 |
休 |
早 |
中 |
夜 |
休 |
早 |
中 |
夜 |
休 |
早 |
中 |
乙 |
中 |
夜 |
休 |
早 |
中 |
夜 |
休 |
早 |
中 |
夜 |
休 |
早 |
中 |
夜 |
丙 |
夜 |
休 |
早 |
中 |
夜 |
休 |
早 |
中 |
夜 |
休 |
早 |
中 |
夜 |
休 |
丁 |
休 |
早 |
中 |
夜 |
休 |
早 |
中 |
夜 |
休 |
早 |
中 |
夜 |
休 |
早 |
或是使用四人輪兩班制的42制吧!因為這樣可調成固定日、夜班,兩個星期後或一個月後再交換的方式來上班,這樣也比較不會傷身:如下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甲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乙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丙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休 |
日 |
丁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休 |
夜 |
如果不能加人,不然就建議台鐵盡量把許多小站的班調(減)班成像公車一樣,使用早班(5.30~13.30)、中班(13.30~21.30)(俗稱AB班制)的輪班制吧!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甲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乙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丙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早 |
中 |
休 |
另外,我建議台鐵不要再說是「三班制」(其實日-夜-休是班表,不是班制),因為這樣別人會誤認為是早、中、大夜班的班制;直接講「日夜輪班制」就是最能表達真實狀況的說法,而且把休假變成一班,是不合邏輯的,因為妳休假了,還要上什麼班呀?!
1. 從通用拼音法中,我們可以看到ㄐ的拼法是ji,後面有一個” ㄧ”的音素在,所以以後注音符號ㄐ遇到拼其他音時,似乎就可以省掉ㄧ了;例如,家的拼音是jia,從此可看出已省掉一個i,同理,國語注音也可以拼成ㄐㄚ就可以了。
2. 同理,從通用拼音法中,我們可以看到ㄑ的拼法是ci,後面有一個” ㄧ”的音素在,所以以後注音符號ㄑ遇到拼其他音時,似乎就可以省掉ㄧ了;例如,掐的拼音是cia,從此可看出已省掉一個i,同理,國語注音也可以拼成ㄑㄚ就可以了。
3. 同理,從通用拼音法中,我們可以看到ㄒ的拼法是si,後面有一個” ㄧ”的音素在,所以以後注音符號ㄒ遇到拼其他音時,似乎就可以省掉ㄧ了;例如,蝦的拼音是sia,從此可看出已省掉一個i,同理,國語注音也可以拼成ㄒㄚ就可以了。
4.甚至ㄝ也是可以比照辦理,因為發音ㄝˋ的只有一個字" 誒",這個字也不常用,其餘的都一定要跟ㄧ或ㄩ合拼的ㄧㄝ或ㄩㄝ。所以,站在實用的角度,先不要管聲韻學(教小朋友時也用不到聲韻學,且若把它歸類為複韻母也是可以啊!),以後看到ㄝ就直接念耶ㄧㄝ;因此,以後拼"接"字時,就直接拼ㄐㄝ就可以了。
如此做的好處:
1. 注音符號配合漢語及通用拼音,通通同樣省掉一個ㄧ。
2.從此以後的人寫注音符號時,就可以(加起來)省寫幾兆字的ㄧ的體力呢!
3. 從此以後的人寫注音符號時,就可以(加起來)省寫幾兆字的ㄧ的時間呢!
4. 從此以後的人打注音符號時,就可以(加起來)省掉打幾兆字的ㄧ所耗的電力呢!
5.以後的小學生用直拼法ㄐㄚ家就可以了,而不用先拼ㄧㄚ壓,再拼ㄐ壓ㄐㄧㄚ家了。
6.以後小朋友學ㄟ和ㄝ時,就容易分辨,不會再混淆了。
如此,省時、容易又方便,大家以為如何?
注音 |
漢語拼音 |
通用拼音 |
易學拼音 |
注音 |
漢語拼音 |
通用拼音 |
易學拼音 |
||||
單獨出現 |
與其它音合併 |
單獨出現 |
與其它音合併 |
把漢語和通用拼音矛盾不相容的地方依邏輯的方法統一 |
單獨出現 |
與其它音合併 |
單獨出現 |
與其它音合併 |
把漢語和通用拼音矛盾不相容的地方依邏輯的方法統一 |
||
ㄅ |
b |
b |
b |
ㄚ |
a |
a |
a |
a |
a |
||
ㄆ |
p |
p |
p |
ㄛ |
o |
o |
o |
o |
o |
||
ㄇ |
m |
m |
m |
ㄜ |
e |
e |
e |
e |
eo |
||
ㄈ |
f |
f |
f |
ㄟ |
ei |
ei |
ei |
ei |
e |
||
ㄉ |
d |
d |
d |
ㄞ |
ai |
ai |
ai |
ai |
ai |
||
ㄊ |
t |
t |
t |
ㄝ |
ê |
oe |
ê |
oe |
(i)e |
||
ㄋ |
n |
n |
n |
ㄠ |
ao |
ao |
ao |
ao |
ao |
||
ㄌ |
l |
l |
l |
ㄡ |
ou |
ou |
ou |
ou |
ow |
||
ㄍ |
g |
g |
g |
ㄢ |
an |
an |
an |
an |
an |
||
ㄎ |
k |
k |
k |
ㄣ |
en |
en |
en |
en |
(e)n |
||
ㄏ |
h |
h |
h |
ㄤ |
ang |
ang |
ang |
ang |
ang |
||
ㄐ |
j |
ji |
zi |
ㄥ |
eng |
eng |
eng |
eng |
ong |
||
ㄑ |
q |
ci |
ci |
ㄦ |
er |
er |
er |
er |
er |
||
ㄒ |
x |
si |
si |
ㄧ |
yi |
i |
yi |
i |
i |
||
ㄓ |
zhi |
zh |
jhih |
jh |
zh |
ㄧㄚ |
ya |
ia |
ya |
ia |
ia |
ㄔ |
chi |
ch |
chih |
ch |
ch |
ㄧㄛ |
yo |
- |
yo |
- |
- |
ㄕ |
shi |
sh |
shih |
sh |
sh |
ㄧㄝ |
ye |
ie |
ye |
ie |
i(i)e |
ㄖ |
ri |
r |
rih |
r |
r |
ㄧㄞ |
yai |
- |
yai |
- |
iai |
ㄗ |
zi |
z |
zih |
z |
z |
ㄧㄠ |
yao |
iao |
yao |
iao |
iao |
ㄘ |
ci |
c |
cih |
c |
c |
ㄧㄡ |
you |
iu |
you |
iou |
iow |
ㄙ |
si |
s |
sih |
s |
s |
ㄧㄢ |
yan |
ian |
yan |
ian |
ian |
|
|
|
|
|
ㄧㄣ |
yin |
in |
yin |
in |
in |
|
|
|
|
|
|
ㄧㄤ |
yang |
iang |
yang |
iang |
iang |
|
|
|
|
|
|
ㄧㄥ
ㄗㄥ ㄘㄥ ㄙㄥ ㄔㄥ ㄓㄥ ㄕㄥ |
ying |
ing |
ying |
ing |
ing(打iong是為了過度用,電腦會幫你轉成ing,以後習慣了就會了) zeng(同上,打zong是為了過度用,以後就自然會了) |
|
|
|
|
|
|
ㄨ |
wu |
u |
wu |
u |
w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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ㄨㄚ |
wa |
ua |
wa |
ua |
wa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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ㄨㄛ |
wo |
uo |
wo |
uo |
wo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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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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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ㄨㄞ |
wai |
uai |
wai |
uai |
wa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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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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ㄨㄟ |
wei |
ui |
wei |
uei |
wei |
|
|
|
|
|
|
ㄨㄢ |
wan |
uan |
wan |
uan |
wan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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ㄨㄣ |
wen |
un |
wun |
un |
wn |
|
|
|
|
|
|
ㄨㄤ |
wang |
uang |
wang |
uang |
wang |
|
|
|
|
|
|
ㄨㄥ |
weng |
ong |
wong |
ong |
wong |
|
|
|
|
|
|
ㄩ |
yu |
ü |
yu |
yu |
yu |
|
|
|
|
|
|
ㄩㄝ |
yue |
ue |
yue |
yue |
yu(i)e |
|
|
|
|
|
|
ㄩㄢ |
yuan |
uan |
yuan |
yuan |
yuan |
|
|
|
|
|
|
ㄩㄣ |
yun |
un |
yun |
yun |
yun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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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ㄩㄥ |
yong |
iong |
yong |
yong |
yuong |
以上表格是借用於網際智慧股份有限公司(IQ Technology Inc.)
我修改的理由:
1.把ㄐ漢語的j和通用的ji改成zi,是因為ㄐ的音素是ㄗ一,而漢語和通用的ㄗ都是z,所以邏輯合理化後應是zi。而且將來ㄐ、ㄑ、ㄒ加上一的時候,可以省略一個i,如此也不會混淆,因為zia一定是ㄐㄚ或是ㄐ一ㄚ,但絕不會是ㄗ一ㄚ(雖然國語注音符號沒有這種拼法,但念起來還是加,所以沒有差)。
2. 把ㄜ漢語的e和通用的e改成 eo,是因為ㄜ的音素是從ㄛ過渡到ㄝ,所以邏輯合理化後應是 eo。
3. 把ㄝ漢語的 oe和通用的 oe改成ie,是因為ㄝ一定跟一或ㄩ一起拼(我建議把ㄟ和ㄝ對調,把ㄝ念成ie,變成複韻母;把ㄟ念成e,變成單韻母,因為在台灣一般人都不會把ㄟ原先ei後面的i念出來,所以乾脆對調,反而剛好),所以合理化後應是ie。因此拼一和ㄩ時,就成為iie和yuie,這時可以省掉一個i,就變成ie和yue,如此也不會產生混淆。但不省略也可以,以方便小孩子學習。
4.再來,ㄣ漢語的en和通用的en,就可直接省略e直接成n(單獨或放後面時一定唸ㄣ,不會跟ㄋ混淆),它到後來跟i拼的時候就可以變成現在使用的in了,而和ㄨ拼的時候就可以變成wn了,和ㄩ拼的時候就可以變成現在使用的yun了,如此就不會產生混淆 。
5. 再來,把ㄥ漢語的eng和通用的eng改成ong,另外再增加ing(用在拼一時)和eng(用在拼ㄗㄘㄙㄓㄔㄙ時)兩個音。為了合乎邏輯和合理化,所以,而ㄩㄥ拼的時候就變成yuong了,而ㄨㄥ拼的時候就變成wong了,ㄈㄥ拼的時候就變成fong了。至於一ㄥ拼的時候就變成iong,你只要打iong就會出現鷹或英等字,至於音變則由電腦幫你轉成ing,所以以後打iong或是打ing都對,都會出現鷹或英等字(只因為現在台灣有另一套注音符號,才會造成困擾,其實應、鷹、英、嬰、櫻、鸚.....等,以後直接教下一代的小孩唸ing就解決了)。增字打zong,電腦也會幫你轉成zeng。都由電腦幫忙,不用你再強記強背了(只因為現在台灣有另一套注音符號,才會造成困擾,其實增、曾、憎、.....等,以後直接教下一代的小孩唸zeng就解決了)。
6.再來,把ㄨ漢語的u和通用的u改成w,因為ㄩ(yu)裡面也有u,會混淆,而且電腦打ㄩ時就不用改打v了。所以ㄨ乾脆就改成w就好了,這樣比較合乎邏輯和合理。所以ㄡ就變成了ow。從此ㄨ和ㄩ就不會再混淆了。
7.在易學拼音法中,單獨音或是與他音相拼時都是同一個字母,例如w不用加u,且zh ch sh r z c s 都不用加空韻i 或ih,因為它們就是拼音字母了,不要像英美語一樣,又再弄個拼音符號來注音。至於外國人可能會無法認讀單讀音,則應印製一張「中文拼音說明表」,或製作電腦教學軟體放在機場,甚至是製作拼音教學APP讓人下載,以方便自由行的外國人隨時取用學習。
8.詞若要相連拼,則每個字的開頭就要大寫;例如花蓮FwaLian、壽豐ShowFong、志學ZhSiyue。若不使用大寫,則每個字都要隔開;例如花蓮 fwa lian、壽豐 show fong、志學 zh siyue。
這樣處理是為了方便外國人以及將來的孩子容易學習,我想這樣是比較好的安排。以上是我對於我國拼音方案的改革建議,若有錯誤的地方,還請專家學者指正。
108.09.07.10.44最新修正
一、依第三十九條規定: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 、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 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 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所以從上面可以看出:
1. 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假都可以加班。連原本以前第36條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的例假也可以加班了,還說什麼「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例假日才可以加班!
2. 第二十四條又規定:「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 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 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這樣24條不是跟39條工資應加倍發給的規定矛盾了嗎?!
3. 如此說來,例假日可以加班,工資應加倍發給;休息日又可以加班,就算工資按第24條給,那麼老闆只要給得起加班費,員工就沒有假了,那還遑論週休二日呢!
4.修法者會說:有「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才可以加班的規定來把關呀!但是我們都知道,向來只有雇主說了算,而且勞檢不落實,難道修法者不知道嗎?
二、由以上可知:
1.沒有達到週休二日的目標,甚至比以前「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的規定還糟!
2.第39條的休息日加班工資應加倍發給,和第24條的給付規定矛盾!
3.所以,可以看出必須再修法。
三、如何修法?
1.第39條應修正為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 、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 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同時廢除第24條的規定。
如此修改,則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假(甚至休不完)都可以算是休假日同意加班,可和休息日一樣獲得相同的加班費,這才合理。
2.第40條應修正為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日為每星期的星期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若因政府核准之事業需要輪班,或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如此修改,則以後星期日被迫上班就會得到2倍薪水並有一天的補休(無薪假)來補償,以彌補雇主強迫排班而損失的與親朋好友聚會的假日生活。
3.但是最好還是用我的建議重修。請看「新勞基法的立法條文示範」以及「週休二日(一例一休)的解套方案----我主張的週休2日制」的文章。
1.平時的加班費沒有改變,仍是「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在二小時以上者,按平 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2.一個星期一個例假日不變,「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 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其工作時數不受第 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其加班費是「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並給予補假」不變。
3.國定假日被砍7天,只剩下12天,同樣「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 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其工作時數不受第 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其加班費是「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並給予補假」不變。
4.新增半年後就有3天特休假,其他有稍微變動一些。
5.變的是多加一個休息日,但休息日老闆可以用錢來買,其加班費是「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 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前項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 ,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時計;逾四小時至 八小時以內者,以八小時計;逾八小時至十 二小時以內者,以十二小時計。
6.增加「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意思是上完早班不得再上大夜班,上完大夜班不得再上小夜班,小夜班上完不得上早班。
7.第七十九條修正「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意即上限從30萬改成100萬而已。
8.加班上限46小時不變,但把休息日加班的時數「計入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
所以問題來了:
1.休息日和例假日並沒有規定是在星期六和星期日。
2.老闆可以用排班制把休息日和例假日排在星期一和星期四。例如老闆認定星期一為休息日,星期四認定為例假日,所以星期一就叫員工來上班,這時老闆就再加給員工兩個小時前一又三分之一,兩個小時後一又三分之二的加班費。
3.因此,星期六、日上班,勞基法並沒有規定要給加班費,沒有像以前有良心的老闆星期假日上班會給兩倍的薪資一樣。
4.所以,以上是不合理的地方。星期六、日放假的價值不是一般他日可以比的,因為這樣已經犧牲了員工的親戚朋友的聚會機會,所以必須給予補償才對。
5.所以,結論是還是要再修勞基法。
怎麼修呢?我的建議是:
1.每週一定要休兩天。
2.排班遇到週六、週日要上班,老闆要給當天當事人工資2倍,並在週一到週五間各給補休一天(有薪假);因為有補休一天,所以不計算在總加班時數內。
3.同理,排班遇到國定假日或特休假要上班,老闆要給當天工資3倍,就可不用給補休;或是只給2倍工資,但要在3個月內由員工選一天補休一天(有薪假);若沒有補休一天,就要計算在總加班時數內。
4.每天工作不得超過12小時(8小時後即算加班,不要搞變形工時),意即每日加班最多4小時;加班費以當事人時薪乘3倍(先統一為2倍也可以)計算。
5.如果需超過12小時工作者(如越洋飛行員和空中小姐),工作後老闆須給兩天休假,或只休假一天,外加超過12小時的時數乘以當事人4倍的時薪( 以超過8小時為準,先統一為2倍也可以 )。但是工作時數絕對不能超過16小時。
6.如果工作需超過五天以上者(例如導遊帶團),必須特案提出,經過勞、資、檢三方討論後簽訂之。之後,每超過七天後休三天,超過十二天後休五天,超過十七天後休七天,以下依此類推。(以上5.6.兩項為什麼要勞、資、檢三方討論後簽訂之呢!因為沒有經勞檢局當面保證,是沒有公信力的,因為從來勞資就是不對等的。)
7.違規的老闆將被罰違規加班總金額10倍的罰款(取代定額罰款的不合理),此罰款由政府(勞檢也有獎金)和加班員工對分(增加告發誘因)。加強勞檢為國家賺錢兼收攬勞工的心,並淘汰不良廠商。
8.也給老闆放無薪假的權利,但不管放多少天,老闆最低一定要給基本薪資給員工,以維持其基本生活。
一、所有的老闆都想要勞工薪資少又隨時可加班。這是人之常情,但最後卻會變成血汗工廠,所以政府必須禁止。
二、員工都希望錢多,但工作時間越少越好且不想加班。這也是人之常情。
三、如何打破這種矛盾呢?那就是要改變觀念,讓老闆不想加班,而員工想加班。
四、如何做到呢?
1. 關鍵就在工作時的時薪很高(我認為目前最低訂在200元以上最為合理,而且近5年每年調高5%。),如此老闆會想辦法不讓員工上太多班和加班,而且會要求效率;然而員工卻拼命想要上班和加班,以便賺更多錢,不是嗎?!
2. 為了防堵員工常加班而影響健康,所以變成要限制員工每天最多只可連續上班12小時,但每工作4小時後必須有半小時以上的休息,所以每日給薪的最長工時是11小時。若老闆讓員工超時加班,則老闆和員工必須各罰所有加班費用10倍的罰款。
3.若是越洋航線飛行必須超過12小時者,必須經過勞、資、檢三方同意(包括時薪500或1000元),簽訂合約後,始可實施,但不得超過16小時,且第二天必須要強制休假一天。若老闆讓員工超時或是第二天也工作,則老闆和員工必須各罰所有加班費用10倍的罰款,以維護員工健康和乘客安全。
4.而且規定員工每週一定要有1天以上的休假。如此,員工最多可連續上班26天(如此薪水就有200*8*26=41600元;若平均20天來算,也有200*8*20=32000元;少的話,則以只工作10天來算,也有200*8*10=16000元,而且建議最低工資就訂在16000元),這樣老闆就可以應付急單和旺季,連旅遊行程都能涵蓋;而少單時,也可放無薪假,以應付時艱,但要給最低工資,讓員工可以生活。
5.勞健保費用自己負擔,但有雇主的員工,由雇主按其所有實得薪資投保和代扣繳。離職者須20天前告知雇主;離職後勞健保費用自行繳付,或是暫停投保。
6.時薪200元以上加多少?年終獎金多少?以及有無特休假?或是病假、事假、颱風假有薪無薪?,則視為公司的福利政策,用來招攬人才,由老闆自行決定。
7.老闆裁員或資遣、解雇等,老闆必須給10個月最低薪資的費用,以方便該員工參加職訓或另謀他職。但也給老闆1個月的試用期,以及員工惡意逼老闆解雇的免責權(須經勞檢局裁決),以免讓老闆招受解雇費的損失。
8.避免老闆不按實際工時給薪,所以必須加強勞檢,並鼓勵員工檢舉,獎勵金是被扣金額的100倍,同時保證員工不會被解聘。
如此做的好處有:
1.老闆會講求效率,叫員工趕快下班,且不希望員工加班。如此可解決過勞問題。
2.但員工願意上班,也願意加班。
3.老闆願意放假,以後請假不會被刁難。
4.老闆可應付旺季和淡季,甚至金融風暴。
5.以前老闆用全勤獎金壓榨勞工的制度就會取消。
6.勞健保費用員工自付,老闆會按實質薪資代扣繳,不會再作弊。
7.違規加班時,雇主和員工都要處罰,逼使兩造互相強迫守法。
8.對於打工族的福利最有幫助。
9.提高時薪,讓員工薪資提高,達到利益分享的目的。
10.打破工時長,薪資少的不合理現象。工作多,理應賺得多。
一、法律的存在
是人就一定有人會侵犯他人權益,所以為了解決此問題,因此法律(包括隔離和死刑)的存在是必要的。
二、法律的建立
1.法律是適用於全體國民的,所以需要大家的同意是天經地義的事;因此,法律的產生一定要經過全民複決,也就是現在所謂的公投通過才能實行。
2.法律的條文可由專家研擬,但法律的的原理不能違背邏輯推理的檢驗。
3.法律的條文可由專家研擬,但法律的的原理不能違背人民對公平正義的需求。
4.法律的條文可由專家研擬,但法律的的原理不能專為少數人而訂製,應為大多數人會犯此事的人做準備。
5.法律是限定禁止的事,所以,規定要清楚,但不用太繁複,也不要用文言文。
6.法律是限定禁止的事,後面就要有罰則,而此罰則也是要非常清楚明確,不會被律師、檢查官、法官上下其手。
7.犯行中,以故意為之的行為,最需要重刑來處罰;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行為,按後果程度罰之即可。
三、審判:
1.為避免法官的自由心證,須建立陪審制度(可先參考外國制度),以初步確定有罪無罪、有罪但情有可原、有罪但犯後有自責等,之後才由法官量刑。
2.有罪無罪認定須有三分之二的陪審員認定;若法官不認同,則須再由其他陪審員再審;經第三次確認,則法官必須接受。
3.審判過程需公開給人民觀看,並錄影及上網可供人民查閱。
四、拘捕與監禁:
1.警察執行拘捕須有錄影存證。
2.嫌犯拘捕後須於24小時內送拘留所(各縣市設一所,像三星級飯店,每人一間套房),由檢察官接續訊問偵查。
3.嫌犯拘捕後,會給一本六法全書及一份審判程序表,供嫌犯了解他的犯行相關,以收法律教育之效益。
4.嫌犯按照審判程序表出庭,不得交保。
5.嫌犯若審判為無罪,則政府須賠償當事人每天兩倍的工資,並在前五大媒體公告道歉。
6.若嫌犯有罪,則立即送監獄服刑,以杜絕嫌犯潛逃之事再發生。
7.監獄內原則還是一人一間,但不能像瑞典一樣那麼豪華。在監獄內,看相關的書及上法律課。不用放風,改成外出勞動服務(每個公家機關或是慈善團體 都可以提出服務需求),以賺取生活費,兼運動以保持身體健康。
五、更生人處理
1.更生人必須要有收入,才能維持生活,也才比較不會再犯,所以必須要有工作;若找不到工作,則當地縣政府必須設立一個救濟站(遊民收容所就立法改由宗教或善心團體來設立。),他們在此可以有住及吃穿,但必須要不定期參加勞動服務,以賺取生活費,每天的薪水按照時薪計算。
2. 不工作者必須要有生活費用來源證明(例如有存款,或是有親人接濟),否則再送回監獄強制勞動服務。
六、刑罰的新建議:
1.採鞭刑配合。
被判兩年以下徒刑者,鞭刑視刑期分配執行鞭打,最高以12鞭(2個月1鞭)為限,不用入獄,也不用打太多,主要是讓犯人有痛苦的經驗,警惕自己不要再犯(以前學生都不能打不能罵,完全沒有痛苦的經驗,那麼現在犯人是成年人,應該可以打了吧!)。
2.採十分之一刑期監牢制。
被判刑超過兩年者,則必需被鞭刑2鞭,進監獄服刑2個月;若是被判五年者,則需被鞭刑5鞭,進監獄服刑5個月。以此類推,如此則監獄不會人滿為犯,也不用建太多監獄和使用太多管理人員,浪費國家資源。同時犯人也不會「關越久技術進步越多」。
3.採加倍累進制刑期
譬如第一次判刑兩年,則記錄2年(因為只關2個月就放出去了,所以是欠著的意思。);第二次再犯判3年,則變為前2年乘2倍加3年,紀錄就變為7年;若再犯判4年,則變為7*2+4=18年;若再犯判5年時,則變為18*2+5=41年。以後如此類推。
4. 採85生命永遠退休制
以上面的例子來論,若該犯人現年只有30歲,則30加41等於71,服完5個月後,還可以釋放出去;若此犯人是44歲時,則44+41等於85時,則監獄部門必須提報法務部長,再提到行政院,再會司法院確認,然後再呈總統簽核後,始可執行槍決或毒物的生命永遠隔離行動。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制度的最大差別是:A.因為沒有一個法官可以直接判人死刑,因為沒有死刑,同時也廢除無期徒刑,因為既判刑就一定要有刑期(例如最高60年,一案一判,再相加刑期),沒有模糊地帶,可解除許多無謂爭執。B.因為總統才有特赦權,所以為了權責相符,因此理應總統才有結束犯人生命的權力和責任,況且只有總統是全國唯一最多數公民選出來的,算是得到國人的授權,合情又合理。
5.順應廢死聯盟的呼籲,廢除死刑及無期徒刑,以避免法官有判死壓力。
結語:
聽說瑞典的監獄像飯店,我認為這樣是不對的,犯人竟享受那麼好的待遇,不合公平正義原則。但我認為還沒審判前是無罪的,所以應該是這時候是可以享用飯店待遇的。等到被判確定後,則必須為他的罪行付出代價;若國家有錢則對輕刑者改善他的待遇,這才合乎公平正義。
國家要把注意力和能力放在有希望的地方,例如教育和研發上,而不要一直陷在處理犯罪者的事物上,把資源和心力都浪費掉。所以建立好一套公平合理可行的制度,尤其是大家都可接受的制度是現在最重要的事。制度建立好了,就這樣做下去,慢慢的國家就會像北歐國家一樣優質起來。
台灣第一隻流浪狗
時間:大概是在民國六十年左右
地點:台灣的一個鄉下
故事開始:
意外結緣
1.
一個暑假的清早,阿吉端坐在圓桌前,乖乖的吃著簡單的早餐。
那時的小孩都很乖,也很自動,因為你去盧大人的結果,就是一陣皮痛喔!
不過,阿吉真的是很乖的小孩,長得又很弱小,難怪特別得到祖母的寵愛。
阿吉問:「阿婆(客家語的祖母叫法)!什麼時候去?」
阿婆回答:「還早呢!要等你媽買糖轉(回)來再去。」
這時的阿吉默默且慢吞吞的吃著飯,但心裡卻是著急著……
2.
不一會兒,媽媽回來了。
阿吉搶上前去,說:「媽,你有買黑糖回來嗎?我要攪飯吃。」
那時候還沒有白砂糖;同時,那時候的小孩子都很喜歡豬油拌飯或黑糖拌飯來吃呢!
媽媽回答說:「這是你的阿婆要拿去跟人家換小狗用的啦!」
這時的阿吉看到糖買回來了,也不配糖吃了,唏哩嘩啦隨便耙一耙就把碗裡的白飯吃光了。
3.
是的,當時的習俗是:你要去抓(要)人家的小狗或小貓時,你就要給人家一包黑糖。至於為什麼?阿吉也不知道;只是目前這包糖被阿吉緊緊的保管著,因為他知道了,沒有了這包糖,阿婆是不會出發的。
4.
這次要去的目的地是姨婆的家。它是位在下埔村,離阿吉的上埔村家約有十來公里遠。大人來走的話,這路程大約要一個半小時,可是,對阿吉來說,可能要兩小時以上;不過,阿吉是不會抱怨的啦!因為可以去親戚家是個很好的機會,不但親戚會對你很親切,而且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包括糖果、水果,甚至是肉呢!而肉在當時是很難得吃到的,必須要過年過節時,為了拜拜才有喔!
5.
到了姨婆家,一陣熱鬧的問候後,果然看到了一隻花母狗帶著一群小狗,也出現在歡迎的行列裡,個個搖著尾巴,甚是可愛。阿吉立即掃視過這群小狗,因為,當時流行的標準就是,抓小狗就要抓公的,而且要最大隻的。果然,阿吉在裡面看到了一隻符合標準的小狗。
6.
不過,這時的阿吉並沒有吃到糖果,只見姨婆家的孫子、孫女們,也就是阿吉的表哥、表姊、表弟、表妹一群人,簇擁著阿吉,要帶阿吉去玩。而這情形也正是默契所形成的,因為大人要聊天的話,小孩子自然就由小孩子帶去玩!
7.
不過,這時阿吉的表哥、表姐們,並沒有帶阿吉去找小狗玩,反而是帶他去採芭樂和採龍眼;因為,姨婆家的附近山邊種有很多芭樂和龍眼。只見,阿吉現吃了好幾顆芭樂後,現在手上又抓著一大把的龍眼,正在猛吃著,還一邊回答著表哥、表姐們的問題。說實在話,因為阿吉長得很可愛,所以大家都很喜歡阿吉。
8.
由於阿吉被表哥、表姊、表弟、表妹一群人包簇著,所以阿吉一直沒有機會跟小狗親近,因為他好想檢視一下哪一隻小狗才是他真正的喜歡的狗。不過,時間很快就過去,吃午飯的時間到了,阿吉只好跟著大人們先吃飯。
9.
在圓形的大餐桌上,果然有一盤雞肉。有雞肉就是一餐很豐盛的午餐了,對當時的小孩來說,我想連阿吉的表哥、表姊、表弟、表妹們,都沾了這次阿吉和他阿婆來訪的光呢!因為在當時鄉下的一般農家,平常是很少能吃到雞、鴨、鵝、豬肉的,大概要到過年過節的時候才會有為拜拜神明而殺的肉可吃,而且要慢慢的吃,也因此才會有用鹽醃起來的鹹豬肉、鹹雞肉、鹹鴨肉的出現(當時也還沒有電冰箱)。
10.
阿吉的姨婆首先夾了一隻雞腿給阿吉,再夾一隻雞腿給阿婆。夾雞腿給客人,這是對客人的最高敬意,阿吉這次能吃到雞腿算是沾光了,因此,夾著雞腿靜靜的吃了兩碗飯。其他的表哥、表姊們則各自端了一碗飯,配著一塊雞肉,到一旁有位子的地方靜靜的吃著。飯桌上只剩下大人的聊天聲和餐桌下一群的大狗、小狗在等待著吃骨頭的畫面。
11.
阿吉拿著吃完肉後的雞腿骨,要吸引那一隻最大隻的小花狗來,無奈一下子就被母狗給搶去了,還是沒有摸到小狗。直到大家吃飽飯了,過了一陣子,這時表哥、表姊、表弟、表妹們,才帶著阿吉來找小狗玩。
12.
阿吉來到稻埕(曬穀場)旁的一棵樹下,只見一隻母狗躺著,七、八隻小狗趴著正在吸奶,阿吉很想要去摸小狗,卻又怕母狗會咬人,所以只好靜靜的看著………。
終於,母狗起身,後面還跟著一群搶吸奶的小狗,向著表哥、表姊搖著尾巴走過來,因為表姐手裡拿著一盆飯來給母狗吃了。
13.
這時大表哥迅速抱起了那隻大花小狗,其他人也各自抱走了他各自選的小狗,最後阿吉只得表情惆悵的摸摸其他的小狗,因為它最喜歡的大花小狗被表哥抱走了,所以只得摸摸其他沒被人選走的小狗了。
14
之後,大人聊夠了,小孩玩夠了,終於決定的時刻到了。這時其他大人都去做各自的事了,只見姨婆領著阿婆出來,小孩子簇擁在旁邊。大家來到樹下,看著一群正在睡午覺的小狗。這時阿吉大膽的向阿婆說:
「我要那隻最大的、最好看的大花小狗。」
但是大表哥立刻說:
「那一隻我們要留下來養,不能給你們。」
阿婆接著說:
「沒關係,我們家要的是純黑的小狗。」
阿吉心裡難過極了,因為純黑的小狗就是這群小狗中最小的那隻。這時的阿吉也不知道阿婆為什麼要選黑的,後來長大以後才聽說:「一黑、二黃、三花、四白」的事情,因為古代的人是有吃狗肉的,而當時的人選狗肉的標準就是按照上面的標準的。
15.
命運就這麼定了,雖然阿吉不是很滿意,不過小狗每一隻都很可愛,所以阿吉一上路還是先抱著小黑狗,等到累的時候才還給阿婆提。
在路上阿吉問阿婆:
「阿婆!妳要叫牠什麼名字?」
阿婆回答說:
「庫囉(原是日本名,客語發音近似於國語發音的哭了)。」
16.
阿吉已經沒有那麼難過了。回到了家,家裡的兄、弟、姊、妹,以及堂的兄、弟、姊、妹也都跑來看。結果一看到是隻不起眼的小狗,人群便慢慢散去了,最後只剩下阿吉在弄窩給庫囉睡。
新生活開始
17.
由於家裡只有一隻狗,雖然家裡清貧,不常有肉可以吃,但是家裡有耕田,所以吃飯沒問題;所以庫囉餐餐都有飯和菜湯吃,而且可以吃得飽飽的,所以長得胖嘟嘟的,因此又得了一個名字「胖胖果(當時有一個兒童食品的名字)」。
18.
庫囉雖然長得越來越可愛了,也越來越得到所有小孩子的喜愛,但是庫囉還是最黏阿吉,總是跟在身邊,不跟其他的人玩。因此常常看見阿吉帶著庫囉在田埂間奔跑的影子,或是在菜園散步的身影。
19.
一年一度的除夕來臨了,天氣很冷。阿吉的媽媽一早把他叫醒,要他來幫她生火。結果看到庫囉縮在灶下的柴火堆下避寒,因為那時起火要用到乾稻草,所以有稻草可以窩。當然阿吉沒有趕牠走,繼續讓牠在灶旁取暖。主人和他的寵物一起溫暖在火光中。
20.
八點多了,是去拜土地公的時候了。母親挑著牲禮,阿吉跟在母親身後,庫囉則跟在阿吉後面,三者一條線走在田埂上,冒著不時吹來的冷風,口裡還冒出煙來。就這樣,庫囉經歷了牠的第一年隆冬生涯。
21.
午餐時間到了,這是一年中可以吃到很多肉的時刻,當然也是庫囉吃得到骨頭的時刻。阿吉一上桌,立刻盯著桌子中央那盤早上拜土地公的鴨肉,阿婆看在眼裡,立刻起手夾起鴨腿放入阿吉的碗裡。阿吉吃了起來,庫囉則在一旁眼巴巴的看著;但是那一塊鴨肉是要配兩碗飯的,所以,過了好久的時間,庫囉才終於吃到阿吉給牠的第一隻鴨骨頭,也是牠在這一家吃到的第一塊骨頭。
22.
時間過得真快,六個月一下子就過去了。庫囉已經長得是這一群狗中的最大隻了,毛皮幽黑,身體強壯,可謂天生的獵手。牠會抓兔子,牠會抓蛇,牠還會抓小鳥,當然,抓老鼠更是拿手,可以說比貓還厲害;所以,牠也受到大人的注意和喜歡。最重要的是,牠是很懂人性的一隻狗。
命運改變
23.
又到了另一年的過年,嫁到桃園的堂姑和官拜上校的堂姑丈回來鄉下。這位堂姑丈的嗜好是打獵,他擁有一支槍,和幾隻獵犬。結果他看上了庫囉,因此想要把牠帶回桃園養,訓練牠一起打獵。從這時起,庫囉和阿吉的緣分走上了盡頭,也從此改變了庫囉的命運。
24.
阿吉就就這樣眼睜睜的看著庫囉被裝在竹籠裡,然後放在當時少有的小轎車車後行李廂裡,而且無法閉上,所以庫囉眼睛看著阿吉,還一邊的叫著,彷彿是在求救命……。就這樣,阿吉眼淚一滴、一滴的流著,然後看著車子慢慢啟動,配合著庫囉的叫聲,漸漸遠去……
25.
事後,阿吉只聽說家裡多了二千元,可以繳註冊費,可以買新衣服,還可以買小豬回來養……。你知道那時候的一萬元是多大嗎?一斤豬肉才5到10元,小學註冊費一學期才120元,大人一天工資不到70元,而且那時候,鄉下根本沒有什麼工作可做,你就知道這一萬元對阿吉家是多麼重要了。所以阿吉也沒有表現埋怨的意思,就這樣默默的承受……
26.
幾年過去了,某一個過年,堂姑和堂姑丈回來鄉下,跟阿吉的爸爸聊天時聊到了庫囉。他說,庫囉被抓去後,很不適應,因為牠是被關在籠子裡養的,每一隻狗有一個籠子,所以漸漸的就沒有什麼精神,只有去打獵的時候,才會還魂似的變得興奮異常。不過,並不是沒有餵牠吃東西,相反的,牠吃得很飽,而且還三不五時的就有肉和大骨頭可以吃,所以牠的身體還是很健壯,毛皮也還是很光亮,因為有專人照料和沖洗呢!
27.
剛去打獵的時候,庫囉也是沒有漏氣,常常是第一個抓到兔子的,因為那是牠在鄉下時就拿手的,只是,這時候帶頭犬就會跑過來,想搶牠的獵物,因此,便常常混戰了起來,最後還是堂姑丈他們把庫囉打一頓,庫囉才會服從。其實,有打獵的人都知道,在一群獵狗中一定要培養一隻帶頭犬,由牠來發號司令,這樣,獵人根本不用指揮,就能得到很好的收穫。所以,庫囉當時是新來的,自然要服從原來的帶頭犬囉!也難怪牠會認為堂姑丈是偏心的,因為堂姑丈抓牠回來就是要牠當咬山豬的副手啊!
28.
之後,因為帶頭犬有堂姑丈的加持,所以更顯得跋扈,庫囉就只好閃在旁邊,漸漸的,牠的打獵成績就下降了,不過牠總是會在大勢已去的狩獵行動中小有斬獲,因為憑著以前的天分,總是知道在哪裡可以守株待兔,因此,常有漏網之魚被牠抓住,例如小山豬,只是堂姑丈根本看不上眼。
29.
庫囉常常關在籠子裡,每天無精打采,只期待有去打獵的時候,可以出去透透氣,也舒展一下筋骨。一兩年過去了,就這樣庫囉委屈的生活著。可是,話說我不犯人,人卻要犯我,就算是庫囉拼了命制伏了大山豬,最後帶頭犬總是要來教訓牠一下,以證明牠才是老大,功勞也是牠的。
30.
一天,當牠們來到郊區的山坡地上,準備打山豬時,庫囉不小心走到了帶頭犬的正前面,這行為引起了帶頭犬的不高興。這時,帶頭犬霎時發怒了起來,立刻咬向了庫囉的背部。庫囉立刻逃向堂姑丈身邊,想尋求協助,可是堂姑丈並沒有動作,可能是他認為等一下子就會安靜吧!可是今天不一樣了……
31.
庫囉雖然被咬,而且一再的閃避,身上也被咬出了幾道傷口,正流出一些鮮血呢!可是,帶頭犬並沒有停止的意思,同時堂姑丈及其他的友人們也沒有調停的意思,這終於激發了庫囉的戰鬥意志,看來今天非你死我亡不可了……
32.
於是,庫囉引領帶頭犬奔向小路的盡頭,並鑽進了茅草叢裡,一路邊反擊,一路引導更深入,以便更遠離人群和其他的狗群。終於來到了一處較空曠的地區,這時庫囉不再奔逃了,反而反咬了帶頭犬一口,並擺好了架勢,防禦著帶頭犬的攻擊。
33.
終於對決開始了。起先庫囉還是有些膽怯,因為他從小就不曾真正的打過架,所以戰鬥技巧稀鬆,總是居於被咬的份。不過,經過了被咬多次以後,雖然帶頭犬正在氣燄上,這時的庫囉也已經漸漸的熱身了,除了閃避技巧越來越純熟外,也反咬了對方幾口。
34.
被對方咬了幾口後,帶頭犬更是加深了憤怒,一付非咬死對方不可的態勢出來了,於是更加亂無章法的一陣猛攻……。這時,庫囉已經疲憊不堪,除了被咬傷越多外,也居於劣勢,更是處於小斜坡的下方。帶頭犬眼見機不可失,迅速的撲上前去,想要咬住對方的後背頸部。說這時,那時快,庫囉見狀,已無退路,只好向前躍起,並在轉身的瞬間,恰好咬住了帶頭犬的脖子,然後兩隻狗雙雙滾落到低地。這時,庫囉抓住了好機會,即所謂動物界的鎖喉功,死也不放的咬住,並把帶頭犬狠狠的壓在地上。
35.
帶頭犬從被鎖的喉管中擠出哀嚎的救命聲,這時人群也循著叫聲處一路尋找而來。過了一陣好長的時間,人群終於抵達現場,只見帶頭犬已經奄奄一息,睜大了眼睛看著人群,好似哀求人們趕快救牠。
.36.
其實,到場的人們不待帶頭犬哀求,便立刻用手想要拉開庫囉,可是庫囉還是死命的咬著,一刻也不放鬆。在不得已情況下,堂姑丈解下腰間的S腰帶,向著庫囉的身上猛力抽打著,可是庫囉還是不放。
37.
堂姑丈終於找到一節木頭,然後使命的往庫囉的身上打去,甚至庫囉頭上也挨了好幾次重棍。庫囉終於在痛苦不堪的情境下,放開了緊咬的牙齒,逃向了草叢中。堂姑丈們看著帶頭犬,看得出來傷勢太嚴重了,只好抱起來,走回下車處,立刻叫起其他的狗上車,匆匆的下山去救治帶頭犬了。
離別和重逢
38.
第二天,堂姑丈回到原處,呼喊著庫囉;可是許久許久過去了,始終沒有看到庫囉的身影,更沒有聽到庫囉的回音。堂姑丈這時也只好無可奈何的認定牠應該還是害怕會被處罰而不敢出來吧!於是就悻悻的回家了,想說過幾天牠可能就會循路回家也說不一定吧!
39.
一個星期過去了,還是沒有看見庫囉的出現,於是堂姑丈再次回到原處,呼喊了一遍又一遍,還是沒有聽到回音,於是堂姑丈便只好回去了。後來,堂姑丈說他事情越來越忙,因此,也就沒有再去找了。
40.
就這樣,一年過去了,阿吉也升上了國中一年級。自從庫囉被賣掉以後,阿吉的媽媽為了彌補,就從阿吉外公家抓了一隻狐狸狗回來,但是,由於這隻老母狗比較認識母親,所以時常跟在母親身邊,加上阿吉上課和幫忙做家事,所以就跟這隻狗沒那麼親,日子也就在上學和幫忙做家事間過去了。
41.
阿吉上學的的國中是在有火車經過的隔壁鄉,所以每天五點多就要起床,然後走路到小村的汽車車站坐6點20分的巴士去學校。寒冷冬季的某一天早上,阿吉和他的二哥踏上趕車的路上時,突然在橋頭路上看到一隻黑狗,定眼一看,果然是又瘦又髒的庫囉。這時,阿吉眼泛淚光,叫著庫囉的名字,一遍又一遍,阿吉蹲下來,希望庫囉能過來,可是庫囉始終有一絲的近鄉情怯的感覺而不敢立刻靠近。終於,庫羅慢慢的靠近阿吉的身邊,阿吉雙手抱住庫囉的頭,一遍又一遍的喊著牠的名字,眼淚再也忍不住了流了下來…..
42.
這時,二哥的聲音打破了這情境,二哥喊著:
「叫庫囉自己回家,我們要快趕不上車了!」
不得已,因為那時候遲到的話,是要在校門口罰站示眾的,所以阿吉也只好無可奈何的叫庫囉自己回家。然後,庫囉就眼巴巴的看著不時回頭看的阿吉快步追著二哥的身影離去……
驚鴻一瞥
43.
阿吉到校後,立刻跟他的幾個要好的同學說他的狗從很遠的地方回來了;可是很多同學都不相信,阿吉還一直說是真的是真的。可是不管如何,這一天,阿吉整天都很高興,總想著回家後就可以看到他以前養的狗了。
44.
阿吉下了公車,用衝的拼命跑回家。一回到家,立刻問家人有沒有看到庫囉回家?家人都說沒有,還抱著懷疑的眼光看著阿吉,問說是否看錯了。但阿吉不管,拼命的在全家屋裡屋外每一個角落的找,還問其他的人有沒有看到,並惹來了大家一陣狐疑的眼光,在猜阿吉是否是眼花看錯了,或是生病了。這時只有二哥不敢掛保證的說早上有看到好像是庫囉的狗,只是天有點暗,心裡又急著趕車,所以沒有看得很清楚,所以也就無法確認。
45.
這時,阿吉心急如焚,淚眼汪汪的向上學路衝去,一路喊著庫囉的名字,一面眼向四處掃描,更不放過每一草叢,總希望看到庫囉的身影再次出現。阿吉一直找到街上車站,始終沒有找到庫囉的身影。阿吉又在街上附近找了一陣子,還是沒有發現,這時天色已經很暗了,他只好沿著回家路再仔細的找一遍;不過,還是沒發現。這一天晚上,阿吉沒有吃飯,也沒有洗澡就去睡覺了;不過,睡得著嗎?想必大家都知道了……
46.
第二天一早,阿吉早早就起床,隨便吃吃就上路,不跟二哥一起走了,只希望提早出門,好多一點時間在路上找找看,看一看會不會在路上再一次碰上庫囉?,阿吉仔細的各處找,可是就是沒有任何一點蛛絲馬跡。終於二哥的身影出現了,阿吉雖一再的想拖拉時間再找找看,可是看著二哥的身影離他越來越遠了,也就是表示沒有時間了,阿吉只好感傷的追上前去,趕車去了。
47.
就這樣,幾天過去了,阿吉依然天天在上學路上找。阿吉在車上時,也會擠在司機身後,目不轉睛的掃視大馬路兩旁,看有沒有黑狗身影出現;可是,始終還是沒有發現庫囉的任何蹤跡。星期六下午放學了,阿吉沒有急著坐車回家,卻在學校附近的大馬路上,或是小街上尋找,直到傍晚了,才坐上最後一班車回家;回到家還受了一頓罵呢!也是一樣,沒吃、沒洗澡就去睡了。
48.
之後的幾個星期六下午放學時,阿吉都會用走的走到火車站廣場,還問了當地商家,有沒有看到像庫囉的狗?結果賣車票的阿婆不確定的說,好像有看過,只是第二天就沒出現了,最近幾天也沒見到。阿吉只好坐上車回家了,因為怕太晚回到家又要挨罵了。
49.
事後,阿吉回想:若是見到庫囉的當時逃學,而且立刻把牠帶回家的話,也許庫囉就不會走掉了,因為為了要趕車,又再次重演把庫囉拋下的情景,使得庫囉以為阿吉不要牠了,因而離去吧!所以阿吉就在這樣的懊悔中渡過……。之後,阿吉每個星期六下午都要到班導師的家裡補習功課,所以就這樣,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一個月一個月過去.......,一年一年過去......,幾十年也過去了……;這件事就漸漸淡忘了…..
後記
讀者或許會問:你為什麼會寫這篇文章呢?答案是:因為最近時常有聽到虐待流浪狗的事件,因而想起了這件事,剛好這情景中的庫囉很可能就是台灣的第一隻流浪狗呢!因而把它寫下來。
或許還是有讀者會再問:你為什麼那麼清楚這件事呢?答案是:因為作者就是老年版的阿吉啊!
全文完
有的勞工想要以前的制度,所以可以新舊制度並行,由勞工和老闆協調選定。
一、不想被砍七天假的勞工,就維持現狀:
1. 每週40小時制(105年1月1日已通過)
2. 七天休一天。
3. 國定假日19天。
4. 目前法定加班費為時薪前2小時為1.33倍,2小時以後為1.67倍(有些老闆會給2倍)。
二、實施一例一休:
1.一週七天中必須讓員工休一天為例假外,再給一天為休息日。
2. 休息日那一天可以加班,加班費為當事人時薪前2小時為2.33倍,2小時以後為2.67倍計算(目前假日上班通常為2倍)。
3. 加班總時數上限為46小時。
4. 國定假日為12天。
三、實施週休2日:
1. 勞工每週可休2天。
2. 勞工遇到週六、週日要上班,資方要給當天當事人2倍薪資,並在週一到週五間給補休一天(勞工要爭的是這個,也才是真的週休2日,也是解決過勞死的最有力理由,因為老闆最想要的就是員工每週可以工作六天)。
3. 勞工遇到國定假日或是特休假要上班,資方要給當天當事人3倍薪資,就可以不給補假;或是只給2倍薪資,但在3個月內要給員工選一天給補休一天(勞工要爭的是這個,也才是真的週休2日,也是解決過勞死的最有力理由,因為老闆最想要的就是員工每週可以工作六天)。
4. 老闆可在星期一到五每日各要求勞工加班4小時;意即每月可加班88小時,取消46小時總加班工時限制。
5. 加班費計算為目前政府主張的前2小時為2.33倍,2小時以後為2.67倍的時薪 (個人認為用3倍計算最好;但目前法定時薪仍為前2小時為1.33倍,2小時以後為1.67倍,但有些老闆會給2倍)。
6 .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勞工外加一天勞動節)
我認為現在勞工要爭取的應是第三項跟公務人員一樣的週休二日,外加加班費為時薪前2小時為2.33倍,2小時以後為2.67倍計算的制度。如此;一來,一星期有兩天可休息,才是解決過勞的法寶;二來加班費提高為前2小時為2.34倍,2小時以後為2.67倍時薪,以及目前遇到週六、週日上班加班費要乘以2倍(公務人員沒有),這才是提高薪資的正辦;三來,一個月共有80小時可以給愛加班的老闆或是愛加班的員工加班,已經是綽綽有餘了,如此就不用用到一例來加班了;這也就是可以取消一例的證明。
另外,我認為政府的每週40小時工時的論述是錯誤的,因為只要讓人加班1小時,這40小時的限制就破功了( 勞基法第30條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所以,只要規定每週工作5天(或說勞工每週可休2天),每個工作天工作時數以8小時為準,並可加班4小時為上限就可以了;如此就限定了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是80小時,至於以前的加班總時數46小時的上限規定也就可以功成身退,不用再訂了,很明確也很清楚。
另外,拿40小時來當依據,就認為每週只要工作5天,其實這是錯誤的,因為老闆可以每天只要你工作7小時,7*5=35小時,第六天上班5小時(外加2小時算加班,用現在的時薪前2小時為1.33倍,2小時以後為1.67倍計算),如此加起來也是符合40小時及一例一休啊!難怪辛教授在有話好說中提到很多人認為停下來,不必再修法了,維持現狀就好。
所以,我就不知道勞工在爭不砍七天假是不是重點,因為政府實施週休二日的前題就是砍七天假(政府和資方認為實施週休二日後,勞工可以比現在多出13天假,所以配套措施就是要砍七天還資方,6天給勞工,他們認為這樣才比較合理和接受)。另外,我也不懂政府官員為什麼一定要堅持40小時工時、一例一休,以及總加班時數46小時限制的思維,如此自我綁手綁腳,怎能成事呢!
如今資方硬是想要利用一休來讓勞工上6天班,而勞工硬是利用七天假(約7056元以上的利益)來抗爭,如此就當然無解了;如果資方可以放棄一休(可用加班上限80小時來調整),勞方也可以放棄抗爭七天假(用加班費提高來補回利益損失),這樣就天下太平了。
因此,我建議蔡總統回歸到週休2日(每週只工作5天)的原題旨,這樣勞工抗爭不能砍七天假的理由就沒有了,因為當初政府實施週休二日時,就是砍七天假為前題,所以公務人員才沒有七天假!
最近感覺自己好笨,因為寫了那麼多改革建議,卻感覺無意義,因為……
1.我想得出的建議,其實很多人都應該有提出過,我想政府官員不會不知道。
2.為什麼政府高官不去做呢?因為他們是現實主義者,不是理想主義者。
3.現實主義者就會隨時搖擺,而且不會管程序正不正義。
4.不是理想主義者,就不會努力、奮力的去實踐諾言。
5.有些官員是牆頭草,一昧承上意行事;不過,這也是長官造成的。
6.這一次勞基修法卻是抄以前國民黨的,而且打破了自己的選舉承諾。
7.民進黨要改國民黨「半分忠」,現在也出現半斤八兩的「一分瑩」
8.吳秉叡還說不認同,下一次就不要選他們。
9.過去八年國民黨完全執政,結果反民意;如今民進黨完全執政,有可能選民也是錯了;如此,也只好再忍耐3年半了。
10.兆豐案也凸顯出執政黨的用人不當及執行不力。
11.還是期待蔡英文不要像朴槿惠(女總統也一樣),勇敢的堅持理想,才不辜負選她的人。
105.10.27.23.04悲傷的感想
12.每一個政黨裡面都藏有「鬥狗」總是要鬥倒政敵,例如民進黨的張天欽們,而以前的國民黨更多,所以才會發生林宅血案及陳文成命案。
107.9.15.22.49補充證明
13.如今除了林志堅的碩士論文抄襲、蔡適應的博士論文抄襲,現在連鄭文燦的碩士論文也是抄襲來的,所以證明民進黨已經墮落了。因此,我們一定要把這些人打倒,這樣也能讓其他人警惕
,不然台灣又要回到黑金政治時代了。
111.12.4.10.26補充
週休二日可分為:
1. 二例:一星期必休兩天,不得加班。台灣目前沒有,可能外國有吧!
2. (公務人員的)兩休:表面上一星期可休兩天,卻可視臨時有事加班。據我所知,其實公務人員的週休二日是屬於此類,因為星期六或星期日加班時,政府並沒有加發加班費,只是給予補休一天而已;例如,學校星期日開運動會,星期一補假一天,教職員無加班費。還好,因為加班日很少,又可補休回來,所以公務人員很少抱怨。
3.一例和協調一休:這是政府目前要強塞給勞工的制度,也就是一星期必休一天,另外一天表面是說經過協商後(實質上都是老闆說了算)可算加班日,會給當天前2小時2.33倍的時薪,兩小時後乘2.67倍的時薪,但是沒有補休。沒有補休就不是真正的週休二日,因為一星期中,老闆還是可以只給勞工休一天,所以一樣也是沒有解決過勞死的問題。
4. (勞工的)兩休:這是真正的週休二日,勞工每週必休2日,排班碰到星期六要上班,則給當天2倍的薪資(補償勞工週六、日被剝奪。),另外要補休一天(有薪假,像公務人員);同理,排班碰到星期日要上班,則給當天2倍的薪資(補償勞工週六、日被剝奪。),另外要補休一天(有薪假,像公務人員)。
以上(2)、(4)才是真正的週休二日,也才是解決過勞死的法門;而把(4)稱為勞工的週休二日,是因為既有2倍工資(目前已實施),又有補假,如此可提升勞工薪資,每週又都有2日可休息,不會過勞,這才是對勞工真正的照顧。
一、基本(也可稱福利或社會安全)年金
1.跟老農津貼一樣,屆齡國民每月每人可領到7000元。
2.經費由政府預算支出。
3.以65歲為開始領錢年齡。
4.算是拿福利補助的錢來當弱勢者的年金,政府不吃虧。
5.顯示政府一視同仁、老有所養的德政(福利國家的養老政策)。
6.可加強無業遊民的管理(每月親自到遊民收容所領錢時,必須灌洗、儀容檢查和填最新資料。少子化後退場的學校可當遊民收容中心。)。
7.基本年金是照顧弱勢者,因此可視財政負擔臨時(例如經濟金融危機,稅收驟減)實施排富。月收入超過7000以上者,即按超過額度扣除(例如甲收入8000元,則扣基本年金1000元,只能領6000元;以下類推。如果乙收入14000元,則乙就不能再領基本年金了,也可以說天花板是14000元。),如此可省很多錢。
8.所有年金通通開在同一個帳戶,以方便管理。
9.設一個年金保險署,以統籌年金保險事務。
二、職業(雇主負擔的保險)年金
1.雇主一定要替勞工投保,保費由雇主(包括企業和政府)負擔。
2.保費訂為現在雇主負擔的70%(勞工、軍公教人員都一樣)。
3以雇員實質薪資投保。企業雇主及公會也可自費參加。
4.年金投資收益定為3%以上,不足時由政府預算補足(以免政府亂護盤)。
5.以65歲為退休領錢的計算基準。
6.退休年齡可降為55歲,但退休金須按比率降低(例如每年扣4%)。
7.按全部收入做為支出總額然後算出所得替代率,每年可能浮動。
8.所有年金通通開在同一個帳戶,以方便管理。
9.設一個年金保險署,以統籌年金保險事務。
三、國民(自費)年金
1.即目前勞工自付的20%及公務人員自付的35%部分。
2.現在一律改為自付30%(勞工、軍公教人員都一樣)。
3.有雇主者一律參加。無雇主的人,可自費保此年金。
4.年金投資收益定為3%以上,不足時由政府預算補足(以免政府亂護盤)。
5.以65歲為退休領錢的計算基準。
6.退休年齡可降為55歲,但退休金須按比率降低(例如每年扣4%)。
7.按全部收入做為支出總額然後算出所得替代率,每年可能浮動。
8.所有年金通通開在同一個帳戶,以方便管理。
9.設一個年金保險署,以統籌年金保險事務。
1.勞保的生育給付及死亡給付像公務人員一樣改由政府負擔,以示對全國人民一視同仁(至少搖籃和墳墓要一樣)。如此勞保基金就會減少支出,意即給付就可增加或是用來健全勞保制度 (以杜政府不照顧勞工之口)。
2.以全部實質薪資所得來投保,如此就能提高給付或是用來健全勞保制度 (回歸真實、公平、正義)。
3.企業提撥的保費由70%變成跟軍公教政府提撥的65%一樣,以示公平,並換取企業實報勞工薪資來投保 (回歸真實、公平、正義,並杜政府不照顧企業、勞工之口)。
4.勞工提撥20%,政府提撥15%作為補助(這補助是值得的,因為勞工是替國家賺錢的,也杜政府不照顧勞工之口,因為軍公教自付是35%喔!)。
5.勞保年金的收益定在3%以上,沒達到時由政府補足(因為都是政府拿去當國安基金護盤,也杜政府不照顧勞工之口)。
6.勞保每3年精算一次,以微調老年給付。
7.勞保年金計算以65歲(一定要退休)為基準,但 退休年齡可降為55歲(公務人員也改成一樣),但年金要按比率(例如每年4%)降低領取,以符合彈性原則。
8. 以最後5年的平均實質薪資來當計算基準(公務人員也改成一樣),之後以每年加一年的方式,加到10年。
9.勞檢局每年一定至少要一次抽查每一家公司(人手不夠時,可招募退休的公務人員或退休的警察人員當義工陪同,義工可拿罰款的一部份當獎金),查核該公司排班和投保是否正確。
10.新進人員加入新創建的全國退休年金制度。
11.因應少子化,保費減少,這時可實施退休者必須繼續再繳保費的制度(也可以說每筆退休金要先扣除保費。參加此制度者都要一直繳保費,還算言之有理),以延長制度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