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鴻一瞥

43.

  阿吉到校後,立刻跟他的幾個要好的同學說他的狗從很遠的地方回來了;可是很多同學都不相信,阿吉還一直說是真的是真的。可是不管如何,這一天,阿吉整天都很高興,總想著回家後就可以看到他以前養的狗了。

44.

  阿吉下了公車,用衝的拼命跑回家。一回到家,立刻問家人有沒有看到庫囉回家?家人都說沒有,還抱著懷疑的眼光看著阿吉,問說是否看錯了。但阿吉不管,拼命的在全家屋裡屋外每一個角落的找,還問其他的人有沒有看到,並惹來了大家一陣狐疑的眼光,在猜阿吉是否是眼花看錯了,或是生病了。這時只有二哥不敢掛保證的說早上有看到好像是庫囉的狗,只是天有點暗,心裡又急著趕車,所以沒有看得很清楚,所以也就無法確認。

45.

  這時,阿吉心急如焚,淚眼汪汪的向上學路衝去,一路喊著庫囉的名字,一面眼向四處掃描,更不放過每一草叢,總希望看到庫囉的身影再次出現。阿吉一直找到街上車站,始終沒有找到庫囉的身影。阿吉又在街上附近找了一陣子,還是沒有發現,這時天色已經很暗了,他只好沿著回家路再仔細的找一遍;不過,還是沒發現。這一天晚上,阿吉沒有吃飯,也沒有洗澡就去睡覺了;不過,睡得著嗎?想必大家都知道了……

46.

  第二天一早,阿吉早早就起床,隨便吃吃就上路,不跟二哥一起走了,只希望提早出門,好多一點時間在路上找找看,看一看會不會在路上再一次碰上庫囉?,阿吉仔細的各處找,可是就是沒有任何一點蛛絲馬跡。終於二哥的身影出現了,阿吉雖一再的想拖拉時間再找找看,可是看著二哥的身影離他越來越遠了,也就是表示沒有時間了,阿吉只好感傷的追上前去,趕車去了。

47.

  就這樣,幾天過去了,阿吉依然天天在上學路上找。阿吉在車上時,也會擠在司機身後,目不轉睛的掃視大馬路兩旁,看有沒有黑狗身影出現;可是,始終還是沒有發現庫囉的任何蹤跡。星期六下午放學了,阿吉沒有急著坐車回家,卻在學校附近的大馬路上,或是小街上尋找,直到傍晚了,才坐上最後一班車回家;回到家還受了一頓罵呢!也是一樣,沒吃、沒洗澡就去睡了。

48.

  之後的幾個星期六下午放學時,阿吉都會用走的走到火車站廣場,還問了當地商家,有沒有看到像庫囉的狗?結果賣車票的阿婆不確定的說,好像有看過,只是第二天就沒出現了,最近幾天也沒見到。阿吉只好坐上車回家了,因為怕太晚回到家又要挨罵了。

49.

  事後,阿吉回想:若是見到庫囉的當時逃學,而且立刻把牠帶回家的話,也許庫囉就不會走掉了,因為為了要趕車,又再次重演把庫囉拋下的情景,使得庫囉以為阿吉不要牠了,因而離去吧!所以阿吉就在這樣的懊悔中渡過……。之後,阿吉每個星期六下午都要到班導師的家裡補習功課,所以就這樣,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一個月一個月過去.......,一年一年過去......,幾十年也過去了……;這件事就漸漸淡忘了…..

 

後記

 

  讀者或許會問:你為什麼會寫這篇文章呢?答案是:因為最近時常有聽到虐待流浪狗的事件,因而想起了這件事,剛好這情景中的庫囉很可能就是台灣的第一隻流浪狗呢!因而把它寫下來。

  或許還是有讀者會再問:你為什麼那麼清楚這件事呢?答案是:因為作者就是老年版的阿吉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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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勞工想要以前的制度,所以可以新舊制度並行,由勞工和老闆協調選定。

一、不想被砍七天假的勞工,就維持現狀

      1.   每週40小時制(105年1月1日已通過)                  

      2. 七天休一天。

      3.  國定假日19天

      4.  目前法定加班費為時薪前2小時為1.33倍,2小時以後為1.67倍(有些老闆會給2倍)。

二、實施一例一休

  1.一週七天中必須讓員工休一天例假外再給一天為休息日

  2. 休息日那一天可以加班,加班費為當事人時薪前2小時為2.33倍,2小時以後為2.67倍計算(目前假日上班通常為2)

  3. 加班總時數上限為46小時。

  4. 國定假日為12天。

三、實施週休2

  1. 勞工每週可休2天。

  2. 勞工遇到週六、週日要上班,資方要給當天當事人2倍薪資,並在週一到週五間給補休一天(勞工要爭的是這個,也才是真的週休2日,也是解決過勞死的最有力理由,因為老闆最想要的就是員工每週可以工作六天)

  3. 勞工遇到國定假日或是特休假要上班,資方要給當天當事人3倍薪資,就可以不給補假;或是只給2倍薪資,但在3個月內要給員工選一天給補休一天(勞工要爭的是這個,也才是真的週休2日,也是解決過勞死的最有力理由,因為老闆最想要的就是員工每週可以工作六天)

  4. 老闆可在星期一到五每日各要求勞工加班4小時;意即每月可加班88時,取消46小時總加班工時限制。

  5. 加班費計算為目前政府主張的前2小時為2.33倍,2小時以後為2.67倍的時薪 (個人認為用3倍計算最好;但目前法定時薪仍為前2小時為1.33倍,2小時以後為1.67倍,但有些老闆會給2倍)

  6 .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勞工外加一天勞動節)

 

  我認為現在勞工要爭取的應是第三項跟公務人員一樣的週休二日,外加加班費為時薪前2小時為2.33倍,2小時以後為2.67倍計算的制度。如此;一來,一星期有兩天可休息,才是解決過勞的法寶;二來加班費提高為前2小時為2.34倍,2小時以後為2.67倍時薪,以及目前遇到週六、週日上班加班費要乘以2(公務人員沒有),這才是提高薪資的正辦;三來,一個月共有80小時可以給愛加班的老闆或是愛加班的員工加班,已經是綽綽有餘了,如此就不用用到一例來加班了;這也就是可以取消一例的證明。

  另外,我認為政府的每週40小時工時的論述是錯誤的,因為只要讓人加班1小時,這40小時的限制就破功了( 勞基法第30條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所以,只要規定每週工作5(或說勞工每週可休2)每個工作天工作時數以8小時為準,並可加班4小時為上限就可以了;如此就限定了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是80小時,至於以前的加班總時數46小時的上限規定也就可以功成身退,不用再訂了,很明確也很清楚。

  另外,40小時來當依據,就認為每週只要工作5天,其實這是錯誤的,因為老闆可以每天只要你工作7小時,7*5=35小時,第六天上班5小時(外加2小時算加班,用現在的時薪前2小時為1.33倍,2小時以後為1.67倍計算),如此加起來也是符合40小時及一例一休啊!難怪辛教授在有話好說中提到很多人認為停下來,不必再修法了,維持現狀就好。

  所以,我就不知道勞工在爭不砍七天假是不是重點,因為政府實施週休二日的前題就是砍七天假(政府和資方認為實施週休二日後,勞工可以比現在多出13天假,所以配套措施就是要砍七天還資方,6天給勞工,他們認為這樣才比較合理和接受)。另外,我也不懂政府官員為什麼一定要堅持40小時工時、一例一休,以及總加班時數46小時限制的思維,如此自我綁手綁腳,怎能成事呢!

  如今資方硬是想要利用一休來讓勞工上6天班,而勞工硬是利用七天假(7056元以上的利益)來抗爭,如此就當然無解了;如果資方可以放棄一休(可用加班上限80小時來調整)勞方也可以放棄抗爭七天假(用加班費提高來補回利益損失),這樣就天下太平了。

  因此,我建議蔡總統回歸到週休2日(每週只工作5天)的原題旨,這樣勞工抗爭不能砍七天假的理由就沒有了,因為當初政府實施週休二日時,就是砍七天假為前題,所以公務人員才沒有七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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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感覺自己好笨,因為寫了那麼多改革建議,卻感覺無意義,因為……

1.我想得出的建議,其實很多人都應該有提出過,我想政府官員不會不知道。

2.為什麼政府高官不去做呢?因為他們是現實主義者,不是理想主義者。

3.現實主義者就會隨時搖擺,而且不會管程序正不正義。

4.不是理想主義者,就不會努力、奮力的去實踐諾言。

5.有些官員是牆頭草,一昧承上意行事;不過,這也是長官造成的。

6.這一次勞基修法卻是抄以前國民黨的,而且打破了自己的選舉承諾。

7.民進黨要改國民黨「半分忠」,現在也出現半斤八兩的「一分瑩」

8.吳秉叡還說不認同,下一次就不要選他們。

9.過去八年國民黨完全執政,結果反民意;如今民進黨完全執政,有可能選民也是錯了;如此,也只好再忍耐3年半了。

10.兆豐案也凸顯出執政黨的用人不當及執行不力。

11.還是期待蔡英文不要像朴槿惠(女總統也一樣),勇敢的堅持理想,才不辜負選她的人。

105.10.27.23.04悲傷的感想

 

12.每一個政黨裡面都藏有「鬥狗」總是要鬥倒政敵,例如民進黨的張天欽們,而以前的國民黨更多,所以才會發生林宅血案及陳文成命案。

107.9.15.22.49補充證明

 

13.如今除了林志堅的碩士論文抄襲蔡適應的博士論文抄襲,現在連鄭文燦的碩士論文也是抄襲來的,所以證明民進黨已經墮落了。因此,我們一定要把這些人打倒,這樣也能讓其他人警惕

,不然台灣又要回到黑金政治時代了。

111.12.4.10.26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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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休二日可分為:

1. 二例:一星期必休兩天,不得加班。台灣目前沒有,可能外國有吧!

2. (公務人員的)兩休:表面上一星期可休兩天,卻可視臨時有事加班。據我所知,其實公務人員的週休二日是屬於此類,因為星期六或星期日加班時,政府並沒有加發加班費,只是給予補休一天而已;例如,學校星期日開運動會,星期一補假一天,教職員無加班費。還好,因為加班日很少,又可補休回來,所以公務人員很少抱怨。

3.一例和協調一休:這是政府目前要強塞給勞工的制度,也就是一星期必休一天,另外一天表面是說經過協商後(實質上都是老闆說了算)可算加班日,會給當天前2小時2.33倍的時薪,兩小時後乘2.67倍的時薪,但是沒有補休。沒有補休就不是真正的週休二日,因為一星期中,老闆還是可以只給勞工休一天,所以一樣也是沒有解決過勞死的問題。

4. (勞工的)兩休:這是真正的週休二日,勞工每週必休2日,排班碰到星期六要上班,則給當天2倍的薪資(補償勞工週六、日被剝奪。),另外要補休一天(有薪假,像公務人員);同理,排班碰到星期日要上班,則給當天2倍的薪資(補償勞工週六、日被剝奪。),另外要補休一天(有薪假,像公務人員)

以上(2)、(4)才是真正的週休二日,也才是解決過勞死的法門;而把(4)稱為勞工的週休二日,是因為既有2倍工資(目前已實施),又有補假,如此可提升勞工薪資,每週又都有2日可休息,不會過勞,這才是對勞工真正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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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也可稱福利或社會安全)年金

1.跟老農津貼一樣,屆齡國民每月每人可領到7000元。

2.經費由政府預算支出。

3.65歲為開始領錢年齡。

4.算是拿福利補助的錢來當弱勢者的年金,政府不吃虧。

5.顯示政府一視同仁、老有所養的德政(福利國家的養老政策)

6.可加強無業遊民的管理(每月親自到遊民收容所領錢時,必須灌洗、儀容檢查和填最新資料。少子化後退場的學校可當遊民收容中心。)

7.基本年金是照顧弱勢者,因此可視財政負擔臨時(例如經濟金融危機,稅收驟減)實施排富。月收入超過7000以上者,即按超過額度扣除(例如甲收入8000元,則扣基本年金1000元,只能領6000元;以下類推。如果乙收入14000元,則乙就不能再領基本年金了,也可以說天花板是14000元。),如此可省很多錢。

8.所有年金通通開在同一個帳戶,以方便管理。

9.設一個年金保險署,以統籌年金保險事務。

 

二、職業(雇主負擔的保險)年金

1.雇主一定要替勞工投保,保費由雇主(包括企業和政府)負擔。

2.保費訂為現在雇主負擔的70%(勞工、軍公教人員都一樣)

3以雇員實質薪資投保。企業雇主及公會也可自費參加。

4.年金投資收益定為3%以上,不足時由政府預算補足(以免政府亂護盤)

5.65歲為退休領錢的計算基準。

6.退休年齡可降為55歲,但退休金須按比率降低(例如每年扣4%)

7.按全部收入做為支出總額然後算出所得替代率,每年可能浮動。

8.所有年金通通開在同一個帳戶,以方便管理。

9.設一個年金保險署,以統籌年金保險事務。

 

三、國民(自費)年金

1.即目前勞工自付的20%及公務人員自付的35%部分。

2.現在一律改為自付30%(勞工、軍公教人員都一樣)

3.有雇主者一律參加。無雇主的人,可自費保此年金。

4.年金投資收益定為3%以上,不足時由政府預算補足(以免政府亂護盤)

5.65歲為退休領錢的計算基準。

6.退休年齡可降為55歲,但退休金須按比率降低(例如每年扣4%)

7.按全部收入做為支出總額然後算出所得替代率,每年可能浮動。

8.所有年金通通開在同一個帳戶,以方便管理。

9.設一個年金保險署,以統籌年金保險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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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保的生育給付死亡給付像公務人員一樣改由政府負擔,以示對全國人民一視同仁(至少搖籃和墳墓要一樣)。如此勞保基金就會減少支出,意即給付就可增加或是用來健全勞保制度     (以杜政府不照顧勞工之口)。

2.全部實質薪資所得來投保,如此就能提高給付或是用來健全勞保制度      (回歸真實、公平、正義)。

3.企業提撥的保費由70%變成跟軍公教政府提撥的65%一樣,以示公平,並換取企業實報勞工薪資來投保       (回歸真實、公平、正義,並杜政府不照顧企業、勞工之口)。

4.勞工提撥20%政府提撥15%作為補助(這補助是值得的,因為勞工是替國家賺錢的,也杜政府不照顧勞工之口,因為軍公教自付是35%喔!)

5.勞保年金的收益定在3%以上,沒達到時由政府補足(因為都是政府拿去當國安基金護盤,也杜政府不照顧勞工之口)

6.勞保每3年精算一次,以微調老年給付。

7.勞保年金計算以65歲(一定要退休)為基準,但  退休年齡可降為55(公務人員也改成一樣),但年金要按比率(例如每年4%)降低領取,以符合彈性原則。

8. 以最後5年的平均實質薪資來當計算基準(公務人員也改成一樣),之後以每年加一年的方式,加到10年

9.勞檢局每年一定至少要一次抽查每一家公司(人手不夠時,可招募退休的公務人員或退休的警察人員當義工陪同,義工可拿罰款的一部份當獎金),查核該公司排班和投保是否正確。

10.新進人員加入新創建的全國退休年金制度

11.因應少子化,保費減少,這時可實施退休者必須繼續再繳保費的制度(也可以說每筆退休金要先扣除保費。參加此制度者都要一直繳保費,還算言之有理),以延長制度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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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進人員加入新創建的全國退休年金制度

2.各別年金自行改革,以不倒閉為原則(或以30年不倒閉為原則)來改革。

3.以現行政府負擔為最高原則下改革,目前18%優存政府支出824億左右(104年)。

4.824億來補目前軍、教已開始的虧損,及公務人員明年開始的虧損

5.824億扣掉補貼虧損之後,剩下的錢再重算優存的利息

6.預估每年824億乘以30年約等於24720(當然未來一定會漸漸減少,因為優存的人會越來越少,所以實際上不會那麼多。)

7.預估以每年累增30億來算軍公教的虧損,則30年的虧損金額為1兆3950

  (30+900)*30/2=13950

8.利用被人詬病的18%來解決軍公教退休金就綽綽有餘了。如此,政府維持住了信賴保護原則,又解決了軍工教年金破產危機。

9.以目前國家給的最高利益下來改革,不算損害其權益;如此,軍公教反彈較小。

10.以前領18%的人還是可以領到利息錢,只是慢慢遞減到銀行的定存利率為止。

11.30年來遞減18%(以前的立法人員要是聰明的話,以每年減1%方式來處理,則18年後就解決了),跟立即砍掉來比,則心比較不會那麼痛,反彈必定較小。

12.拿很高退休金的人的18%來延長退休制度不倒,符合世代正義,反彈較小。

13.被扣到錢的人也不要傷心,因為能繼續領到退休金算是很幸運了,不然,年輕的一代不願意再繳錢,則連原本符合法律的退休金就可能領不到了。

14.配套措施是一次退的就不必被扣18%;另外,加上18%後領得比最高勞保年金多的人,就要被扣除超出的部分,意即天花板是最高勞保年金

15.年金計算以65歲(一定要退休)為基準,但退休年齡可降為55歲      (勞工也一樣)      ,但退休金要按比率(例如每年4%)降低領取,以符合彈性原則。

16.改成跟勞保一樣,以最後5年的平均實質薪資來當計算基準,以代替本俸乘2倍的不合常理。 之後,以每年加一年的方式,加到10年。

17.因應少子化,保費減少,這時可實施退休者必須繼續再繳保費的制度 (也可以說每筆退休金要先扣除保費。參加此制度者都要一直繳保費,還算言之有理) ,以延長制度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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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我跟妳說:

昨天晚上,我夢見一隻女的螞蝗。她跟我聊天,而且從表情上看起來,她似乎很愉快,又有一點驕傲的樣子呢!」

我老婆沒瞧我一眼,也沒有說話,在滑手機。

我仰頭回憶說:

她問候我說:嗨!人類老兄,最近過得好嗎?」

「 我回答: 還不是天天要為生活而忙碌!」

她又問我:那麼,你每天忙碌什麼呢?」

我又回答:就是上班啊!煮飯、燒菜、洗衣服、照顧小孩和父母啊!」

她很驚訝的問:我聽說,這些事不是人類女性要做的事嗎!怎麼是你在做呢?」

這時,我有一點靦腆的、不好意思的回她說:我為了我老婆啊!所以我用做家事來證明啊!」

 然後,她有一點不屑的說:我老公愛我的的方式,就是整天纏著我,然後跟我交配而已,男的哪裡需要做什麼事?」

而且我們根本就不需要做什麼事,只要等著我們的食物送上門就可以了。」

這時,我就諷刺的說:那麼,妳們是飯來張口的懶惰一族喔!」

她誠實的回說:沒錯,我們正是飯來張口的懶惰一族!」

我反問她:那麼,妳們還有什麼優點呢?」

她回答說:有啊!我的皮膚光滑有彈性;同時,我的身材曼妙又柔軟呢!而且,我還會生很多小孩子呢!」

這時,我批判的說:這根本不是什麼優點啊!妳說的優點基本上是天生的,不是妳努力獲得的才能啊!

她一臉不悅的回說:意思就是你瞧不起我囉!其實我也看不起你,一個男人像哈巴狗一樣;所以,那麼我們就沒什麼好講的。我走了,也從此不再見!」

然後,我對著我的老婆說:

後來我就醒了。」

之後,我的老婆一臉慍怒相說:

你在暗指我就對了!」

這時,我立刻和顏解釋:

如果我是講妳,我也罵到我自己啊!」

我老婆右手前伸,頭一歪,食指向上一揮,說:

你不要再講了,越描越黑………

之後,一切無聲………

之後,好幾天家裡很安靜…………

105.10.9.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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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古代,每個人都是臨時工

  在農業時代,一般老百姓都是臨時工,別人有事的時候,才會找你工作,沒有所謂的契約,甚至連雇主或員工都稱不上。

 

2.貴族時代,才有長工出現

  在農業資本累積後,形成了所謂的莊園,有了需要長期幫忙的人員,此時才有長工的形成。雇主和長工的關係只是口頭約定,並沒有嚴謹的雇用契約,此時的現象是雇主供生活所需,長工年終才拿工資。

 

3.經濟發達時代才有長期契約員工

  由於經濟蓬勃發展,工作需求不斷湧現,所以老闆須要的人力也不斷增加,所以造成老闆需要可長期使用的勞工,以方便他們營運;因此,他們就用優渥條件與員工簽訂契約,希望不要隨時就離開,當然有些員工也不希望常常換老闆,因而形成長期員工。

 

4.經濟泡沫時代又回到短期員工

  之後遇上經濟不景氣,或是遇上金融海嘯,此時許多老闆紛紛倒閉,因而造成勞工紛紛失業,人人都在找工作;有工作的人,隨時也有失業的危機。從此,人們又回到了短期的契約員工型態。

 

5.經濟瓦解時代,必定回到臨時工

  我們看到戰亂的國家,經濟幾乎崩解,人人自危,沒有老闆。這時候,像回到古代的時代,只有需要時,才會臨時找人來幫忙,人人都等待別人來找他工作,所以人人又變成臨時工了。

 

6.政府解決方法:

  當國家處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這時,共產主義國家可能就會把國家變成是最大老闆,人人就變成無薪工,大家吃大鍋飯。

  但是,現代的社會主義政府(也可以說是現代福利國家),他們的解決方法就是向還生存的公司企業徵收稅金,然後補貼沒工作的失業員工。可是,這樣會產生國民變懶蟲,且有拖垮財政的危機。

  但是有一些的政府解決方法是讓公司可放無薪假。它的方式就是有工作時,公司就照常讓員工上班;等到公司沒有工作時,就讓員工回家休息,但是當天沒有薪水。這種方式就像臨時工的打工方式一樣,只是身分還是公司的員工。這種方式就好像是古代的長工一樣,看老闆有沒有賺錢才拿工資。

 

7.結語:

  所以,當經濟情況變差時,放無薪假是再正常不過了。它是不得已的方式,是回歸到古代長工的制度,所以不是新發明,根本不能拿諾貝爾獎。也就是因為是古代正常的方式之一,而且是福利政府把她應該要用稅金來救濟失業者的責任,推給老闆和員工承擔了,所以給老闆放無薪假是正常的(須有配套措施,例如要給員工基本工資來生活),而且,這時政府更要改革,讓社會制度更完善,讓大家可更安穩的生活,這才是政府的德政,而不是還沾沾自喜發明了無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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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週7天中,資方必須給勞工休假2天。( 取代勞基法第30條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的不明確說法 )

 

2.資方要求勞工週六或週日要上班時,資方必須給當天當事人2倍薪資,並在週一到週五間給補休一天(無薪假)。(目前有些廠商已實施加班費2倍,但沒有補假)

 

3.資方要求勞工國定假日或特休假要上班時,資方必須給當天當事人3倍薪資,就可不用給補休;或是只給2倍工資,但要在3個月內讓員工選一天給補休一天(無薪假)(目前有些廠商已實施加班費2倍,但理想是3倍才可以不用給補假)

 

4.如果工作性質需超過五天以上者(例如導遊帶團),資方必須特案提出,經過勞、資、檢三方討論並簽訂合約後實施。之後,勞工工作超過七天後必須連休三天;超過十二天後必須連休五天;超過十七天後必須連休七天。一個月最多工作22天,之後必須休9天。(資方可順利執行業務,勞工也不吃虧)

 

5.勞工每個工作日上班以8小時為準(包括週六、週日);工作4小時中,必須有半小時以上(最長多久由勞資雙方協定)為勞工的餐飲及休息的時間勞工可於當日下班休息半小時至1小時後,再行加班,但最多以4小時為限,且不得在晚上11時到隔天5時之內加班。加班費以當事人時薪乘2倍計算(取代 勞基法第30條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     的不明確說法。另外,有些公司有午睡習慣,所以午休時間最長可由勞資雙方議定)

 

6.如果工作性質需要連續超過12小時者(例如機師和空服員飛越洋),資方必須特案提出,經勞、資、檢三方討論並簽訂合約後實施。勞工工作後資方須給兩天休假,或只休假一天,外加超過12小時的時數乘以當事人4倍的時薪( 若以超過8小時為準,先統一為3倍也是可以 )。但是,勞工當天工作時數絕對不能超過16小時,且第二天一定要休假(無薪假),自願加班也不准許(資方可順利執行業務,勞工可獲休息)

 

7.資方可放無薪假,但不管放多少天,老闆最低一定要發給基本薪資給員工,以維持其基本生活(資方可應付經濟風暴,勞工不致失業無薪)

 

8.班表以1個月為製作單位,於實施前公布於工作場所最明顯處,以昭公信和備勞動檢查(可提醒資方守法)

 

9. 違規的資方將被罰違規加班總金額10倍的罰款(取代定額罰款的不合理),此罰款由政府(勞檢也有獎金)和加班員工對分(增加告發誘因)。(加強勞檢為國家賺錢兼收攬勞工的心,並淘汰不良廠商。)

 

10.勞工的國定假日比照公務人員,並加五一勞動節一天(全國放假日一致,方便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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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在預算、會計制度的缺點:

1.沒錢又愛借錢

  全台灣的每一級政府都在借錢花,造成赤字攀升,債台高築(例如中央政府和苗栗縣政府)。造成的結果是:

  ①從中央到每個鄉都有很多蚊子館(馬奮館),或是大而不當的工程建築(工業區),或是錯誤的工程設計(恆春機場)。

  ②豆腐渣工程一大堆(道路),天災來時便倒光光(坡坎),有如南投縣政府的災後工程;又有如宋省長被叫散財童子就是這樣來的(鄉公所工程)。

  ③債留子孫(?)為什麼要打問號呢?因為政府在法律上不會欠債,因為政府會用印大額鈔票的方式來還債(辛巴威有一張100兆的鈔票,可至網路上查)或是用貶值的方式,有如4萬舊台幣換1元新台幣的方式來還債就完事了。可是,因而引起的痛苦就由還活著的人來承受吧!

2.編製浮濫

  不管明年這個計畫會不會有生變,但怕萬一,所以還是按照今年的給它編下去,而且金額還是一樣。如此,造成後來執行的人很痛苦的去執行,而且要把錢花光,不然會被打槍說執行不力,會害將來額度被刪,同時還加上一句:給你錢花還不會花,你真是笨呀!

3.管制嚴格像防小偷

  如今政府被罵和不敢借錢了,因之沒錢亂花了,所以有些縣政府就要求所屬打九折來執行,也因此造成會計人員斤斤計較,嚴格審查,跟執行者產生摩擦,也造成執行效率下降。

4.一板一眼,窒礙難行

  編預算的人跟執行的人不一樣,所以造成執行困難。譬如說:一個實驗室太熱要電扇,但只有文具和紙張費可動用,所以很多人便會開文具發票買電扇;因此,造成前一陣子很多教授被告的事件發生,便是這情形的冰山一角。

5.人事制度錯誤----員工管老闆?

  照道理講,會計人員是要查核各單位的花錢是否合法,結果會計人員的考核是單位長官打的,所以是長官的手下。你說像這樣,要手下來管長官用錢,你認為合理嗎?甚至很多單位(學校)的會計都是老師、校護兼任的,你說這樣的制度合理嗎?

二、改進之道:

1.量入為出

  政治人物可能都會叫我們老百姓要量入為出,但是當他們掌權時,卻一直擴大政府預算,一直借錢來花,造成政府債務好幾兆。

  其實,政府也是要像老百姓一樣,歲入多少就編歲出多少,這樣,國家就能可長可久,子孫無憂了。

2.各單位提出計畫的優先順序

  編預算時,行政院或縣政府就要要求所屬單位列出各單位的優先順序,政府就看歲入有多少錢而按優先順序核准幾項,這樣就不會照單全收而造成財政赤字了。

3.一個計畫一個總金額,可按執行者微調整

  當一個計畫提出時,是可以用分項需求金額來編的,但給經費時是總金額一起給的,執行者有權做調整,但最後的底線就是一定要把任務完成,甚至做得更好,而且還可以省錢,能夠如此,那麼所有國民哪有一個人會不高興的呢?

4.執行完成又能省錢是要獎勵的

  如果能如同上面一樣,把任務完成,甚至做得更好,而且還可以省錢的話,那真是功勞一件呀!而且表示這個人或團隊是個人才呀!也是公務人員的表率呀!理應加獎才對啊!怎麼會變成是辦事不力,是笨蛋呢!這就是表示,現在的制度是不相信公務人員,而且把手下當傭才在用!

5.會計單位人員由上屬單位派駐下屬單位

  例如由行政院的審計部會計人員派駐各部來製作各部的會計帳;同理,也派駐各縣市,來製作各縣市政府的會計帳;再來,縣政府也設會計室,派駐會計人員到各處及各鄉鎮公所製作各鄉鎮公所及所在地各學校的會計帳。這樣,會計人員就變成是比各單位上一級的人員,而不是各單位所屬的員工,執行工作時,就不會被各單位的長官所左右了。

 

三、改革後的好處:

1.赤字不再增加,國債慢慢減少。

2.量入為出,大家會省錢。

3.執行成效優良有獎,公務人員就會動腦,有尊嚴。

4.落實專業會計制度,上級監察下級,制度才能可長可久。

5.錢都花在刀口上,不再只為了執行會計制度而浪費錢。

6.政府讓人民相信,國家和諧,人民幸福。

2016.09.09.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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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邏輯的觀點來分析台灣的政壇的話,真是令人欲哭無淚呀!所以政治人物都需要重新邏輯訓練一番,因為政治人物常常換了個位置就換了一個腦袋呀!

  首先從 林全任命徐光曦為兆豐金董事長開始說起:

        1.徐光曦是兆豐金案件爆發時的總經理,爆發的案件是否是他被架空下發生,我們不知道,在台灣的政經界是有可能,但從邏輯來分析,他應該是有監督責任的,因為這是他的職責,所以理應被列為重要調查對象之一才對。

  2.以被調查的對象身分,來調查自己經手的案件,這件事是完全不合邏輯的事,就如同右手拿刀來砍自己的左手一樣,可能嗎?!

  3.從這一點就知道,許多政治人物的頭腦思考是有問題的。他們只從利益現實面考量,例如找認識的人,我親近的人推薦的人,或利用這個人可以打那個人(以前馬也是這樣被批評)等,都不是從邏輯思考,連避嫌的道理都不在乎,真是汗顏呀!

  4. 徐光曦被任命為兆豐金董事長時,還自認是去擦屁股的,所以可見他也是沒有邏輯思考的人。林全任命他時,他理應跟長官說明自己的處境,應該以避嫌婉拒才對,以免陷長官於不義。

  5.如今,他迫於情勢終於請辭下台,落得名譽受損,也暴露了長官沒有邏輯思考的缺點,真是不智呀!

  所以我建議蔡總統,應開個邏輯思考訓練班,連她一起的政務官都要從新訓練過,以免牛頭不對馬嘴的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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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學                   

1.史學方法:    ①目的      ② 意義     ③功用         ④ 內涵

2.史學理論:   ①史德      ② 史識    ③ 史學       ④ 史才

3.史學史:   ①史學史   ②史家史

4.歷史:   ①通史   ②斷代史   ③國別史   ④專史    歷史哲學:  a.規範理論     b.實踐理論 

75年完成體系表76.2.28.22.44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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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價值主義雛論----綱要

(附註:1.取代存在主義和理想主義2.整理一下我的思想3.希望給年輕人啟發)

1.  自然法則的存在是無法終究其原因的意即存而不論

2.    存在是現象,所以現象學說:存在即被描述,因此只能說它是哲學思想的一環,卻不能以有追求目標的主義視之。

3.    人的存在可分為自我的覺知(笛卡爾說:我思故我在)和他人的描述(現象學派),皆是後設的,都涉及價值判斷

4.    人的本質受基因和環境的影響,既然是描述,也是涉及自我或是他人的價值判斷

5.存在主義還不如理想主義。但理想較難追求,甚至強人所難,而且理想較難定義和沒有層次。

6.所以,以比較價值主義代替。價值大家比較能了解。

7.    價值不是價錢,它的定義是行為後產出的效益和好處

8.此效益和好處的對象必須是對自己和所有外在,包括動植物在內,而不是自己而已。

9.價值從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一百,分母可隨時改變,由所有討論者或辨證者 (理性溝通)定之。例如:所有人共提出29件論點,那麼分母是29,有18個效益,那麼分子就是18。分母和分子的數字越大越好,亦即越多人討論越好,效益越高越好。(這條是比較價值主義的關鍵,因為絕對價值必定是武斷的。)

10..辨證者或討論者的目的在尋求自我認同他人的贊同,以便實施行動。現代可以用民主(投票)法治(聽證會、程序正義)制度來輔助。

11.        後果自負為行動決策者的自覺,不負責任是判斷是否為比較價值主義者的標準

12.不負責任者即是秀才遇上的兵,所以無法討論和辨證。沒有討論及辨證即無  比較價值主義(這條是比較價值主義的關鍵,因為絕對價值必定是武斷的。)

13.   思想是為了尋求更好的辦法,所以追求價值就必須付出思考能量和時間的代價,但絕對是價錢低且報償高。

 

  自然法則的存在是無法終究原因的意即存而不論

1.為什麼會有奇點?

2.奇點為什麼會爆炸?

3.宇宙為什麼會形成?

4.宇宙為什麼會存在四種力:強力、弱力、磁力、重力?

5.星球為什麼形成?

6.為什麼每個星球都不同?

7.人為什麼誕生?

8.地球的生成是為了我們人類?

9.動植物為什麼有生、老、病、死?

10.物體為什麼有成、住、壞、空?

 

存在是現象,所以現象學說:存在即被描述

1.科學家估計宇宙約135億歲。 you tube 兩小時內回顧世界歷史或李嗣涔的複數時空與可見念力 

2.觀察到星雲、星系、黑洞、超新星、恆星、中子星、白矮星、行星、小行星、彗星。

3.據推測宇宙中還有黑暗物質和暗能量( youtube 探索发现 宇宙探秘(九)暗能量与反物质 )。

4.星雲可生成恆星及行星。

5.宇宙中每一個物體都在運動(相對論、量子論)

6.宇宙中有輻射和各種射線、可見光和不可見光。

7.光速直線約每秒30公里,會因為重力而彎曲,可見光可分出七種顏色。

8.超星星爆炸會形成新的星球。

9.黑洞會吸掉入的物質,卻會放射x光射線( youtube黑洞與量子力學:從霍京輻射到火墻悖論 / 王元君研究員 )。

10.太陽系以太陽為中心,八大行星圍繞運轉( youtube百年熒惑說分明 ──從火星「絕地救援」談太空探險 / 陳文屏教授 )。

11.太陽約50億歲,有許多星球環繞。

12.地球約40億歲,有一個衛星--月球。

13.3億7500萬年前,有一種名為提塔利克魚出現,並進化出四肢,向路地進發,最後成為陸地脊椎動物的祖先。(you tube地球成長史--地球的起源。 )

14.地球有5次大滅絕,即奧陶紀末期、泥盆紀末期、二疊紀末期、三疊紀末期和白堊末期的生物大規模絕滅。

15..恐龍曾經主宰地球,如今在白堊-古近紀大滅絕時已消失。

16.蟑螂還生存至今。

17.地球曾經大陸飄移。

18.4千700萬年前,出現達爾文麥賽猴,可能就是猴、猿、人類的祖先。

19.兩腳行走的猿人在4、5百萬年前出現。現在人類在10萬年間從非洲向世界各地擴散。( 王弘毅副教授:人類源起與物種未來 )

20.原始人沒有衣服可穿。

21.現代人有衣服也不想穿(穿衣服的程度從完全沒有衣料遮蔽---裸體者,到被衣料完全遮蔽---女穆斯林)

22.宇宙是一個能量場。地球是我們人類與萬物互動的能量場。每個人也都是一個能量場,每個能量場都會互相影響(you tube此生必看的科學實驗1 )

21.每個能量場生成之後,都有它存在的意志(必然的運作的行為),而且最後階段是往平均、分散、平衡、穩定的方向走(生物謂死,東西謂壞空),現在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地球的汙染從先進國家向落後國家擴散

 

人的存在可分為自我的覺知和他人描述,是後設的,都涉及價值判斷

1.人存在於馬斯洛的五大需求之下(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會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

2.之後人的存在自覺起於危險、困難之時。〈you tube 靈性科學28 脈輪2〉。

3.之後為對自己的省思:剛才好險,以後我要小心

4.之後為對他人的觀察:還好不是我,我以後不要像他那樣。

5.之後為對行為事後的分析歸納。

6.之後為對人體生理的分析。

7.之後為對人體心理的分析。

8.之後為對人體病理的分析。

9.之後為對人體基因的分析。基因不正常就是畸形或是得癌症。基因越廣越好(混血兒漂亮) 。近親繁殖不好(容易得智障、畸形) 。基因不好的可以靠外在環境補足但基因好的再加上外在的好環境不是更厲害了嗎?所以基因和外在環境哪一個重要呢?

10.之後為對人體大腦(腦神經科學)的分析。有人高智商天才(技能) ,有人智障腦麻。有人想像力豐富,有人幻覺幻聽神經病。有人腦傷後不能言語或換用他語(如改用英語) ,有人中風後手腳不能動等。

11.之後為對人能力最終的分析。現在的這個世界是個受人影響的世界,連神和鬼都是人創造出來的。因為四個人可以玩碟仙(雷射刀原理);人使用法術或巫術(人設的陷阱);測不準的量子現象;超能力念力(隔空折鐵絲.藥丸從瓶子脫出.熟花生重生,請看you tube人体潜能科学〈上〉- 特异功能真或假 - 李嗣涔但個人推論:1.神佛是由人所創造的智慧型網頁或影片的共同集合體,非有真人2.人真的能接收到訊息和發射訊息,所以人就像特殊的收音機或電視機或電腦或智慧型手機3.有些人可能具有超能力,但也有可能人打坐到某種程度就會產生反應( youtube靜坐的真相與方法 ),因而重組他自己想像或以前看過的影像(西方人打坐看到耶穌頭上放光)4.未來是能量(太陽升起),現在是能量運作(植物光合作用),過去是電子影像(菜吃掉後只留印象或照片))有人跟蹤和有人跟他說話的神經分裂現象;瑞士研究腦受刺激可見鬼(新聞--科學家透過實驗可見鬼) ;日本的冰結晶受人影響的實驗(you tube此生必看的科学实验 );老老鷹的咳聲和芋頭葉老頭的鬼故事現象(請參考「大腦有問題?!」的讀後感想之一----兼記雷師父的兩個鬼故事。)

 

人的本質受基因和環境的影響,也是自我或是他人思考後的價值判斷

1.人的生長受基因控制無庸置疑。

2.人與環境互動無庸置疑。

3.食色性也。婚姻制度必要嗎? (youtube今古婚俗奇觀) 結婚是狼狽為奸?家庭是內戰團體? 母系社會可能較安定?現代有基因檢測來鑑定親子關係來要求撫養責任。

4.人性本善?或本惡?無善?無惡?有善?有惡?人有求生的本能,所以自私是能力之一(所以諂媚也算是基本能力之一) ;也有利他的本能,所以犧牲自我也是能力之一(所以認真做事也是能力之一);所以衣食足而知廉恥。

5.善惡是他人觀察後所下的定義,每個人都可能不同。

6.自我也會對自己的行為辯護而下不同的定義。定義不同,所以得到的答案也不同。若定義相同,推理後所得到的答案也應該相同。語言不足,所以,一句話需要三句來補充,因此謊話越說越多。

7.法律宗教幫忙規範人的行為。法律公平嗎?宗教合理嗎?每一個國家的法律一樣嗎?每一種宗教想法一樣嗎?( you tube宗教哲學 01:宗教與宗教哲學簡介 )

8.教育試圖改變人的想法。用制約理論改變動物的行為。誰決定教什麼?誰來教?誰決定學什麼?誰要學?

9.心理神經醫學試圖治療人腦。植入晶片可改變腦運作控制行為(未來人腦可植入晶片)

                               

存在主義不如理想主義。但理想較難追求,甚至強人所難,而且理想較難定義和沒有層次。

1.理想是自圓其說的想法(每人定義不同)

2.理想意謂以前並不存在。

3.理想意味完美(有如絕對價值)。

4.理想需要追求。

5.它的終極行動是革命。

6.理想是個人的或是少數人的。

7.理想者常是強迫症者,或是亡命之徒,或是英雄性格者。

8.理想者常強人所難,難以妥協。

 

  以比較價值主義代替。價值大家比較能了解。

在柏拉圖(Plato)的對話錄【理想國】(The Republic)中,柏拉圖將有價值的東西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本身是好的(good in itself),如單純的快樂就是屬於這一類。

第二類是本身是好的而且其所造成的結果也是好的,有些東西我們認為它們本身就值得追求,如:知識、健康,這些東西不但本身就是值得追求的東西,而且它們會帶來好的結果

      第三類是本身是不好的或無所謂好壞,它們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其結果是好的,如:藥、金錢,沒有人喜歡打針吃藥,但是我們都認為生病的人應該吃藥或打針,因為打針或吃藥雖然是不好的,可是由於其結果是善的,所以我們認為它們是有價值之物。至於金錢本身雖無關善惡,但是由於它可以帶來我們想要的東西,所以是有價值之物。

(借用柏拉圖的價值定義)

1. 所以有價值是指行為的後果是愉快的、好的,所以價錢不等於價值,因為價錢不能保證得到愉快。

2. 所以會造成永久的傷害或痛苦的行為(例如吸毒)是低價值的,是不值得做的行為。

3. 沒有抗議(包括人和動植物),或是已經過思辯,且能說服對方的想法,才可以行動。

4. 有抗議(包括人和動植物)的行為,則應立刻停止行動。

5. 思考之後,改變行為模式。

6. 硬要實施,則必須有後果自負的自覺和承擔。每個人必須為他的最後決擇付出最大的代價,縱使是死亡。

7. 沒有能力承擔,即沒有行為的權利。

8. 個人用 "怎樣會比較好? " 的思辨方式來創造自我價值

9. 大眾、團體用民主方式來創造高價值。

10.大眾、團體用法律規範低價值的行為。

 

思想是為了尋求更好的辦法,所以追求價值就必須付出思考能量和時間的代價(但價錢低、報償高)

1.人類的進化主要的是靠頭腦使得功能越來越強。

2.人類靠腦戰勝天敵而不是靠手腳或身體的任何功能

3.人類靠腦補足自己的不足例如用毛皮、衣服保暖

4.人類靠頭腦設陷阱獲得肉食

5.人類靠頭腦發明工具戰勝敵人例如刀、劍、槍、砲……等。

6.之後有些人靠頭腦對付其他人

7.之後有些人靠頭腦集結一些人獲得更多資源例如戰爭,企業

8.之後有些人靠頭腦發明一些金錢遊戲,例如買權證、買指數。

9.之後有些人靠頭腦發明一些新東西(電腦、手機)獲得更多金錢

10.後來引起了一些人的思考並做宣傳(記者)或教育(老師) 。如蘇格拉底柏拉圖老子孔子釋迦摩尼耶穌、穆罕莫德迪卡兒、盧梭(民約論、社會契約論)……這些人。

11.之後大家開始學習思考問題例如公平正義問題(新聞報導)

12.之後引起抗爭例如爭利益(遊行示威)

13.之後辯論尋求更好的解決方式(聽證會)

14.強行通過後的方案是最好的價值嗎(強者要注意弱者的報負)?還是放下才是最好的方式(不破壞、順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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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目前最需要的思想就是「價值主義」,因為價值比價錢重要,就如同擁有健康比擁有家財萬貫來的重要;又例如自由比財富重要,因為你有錢,卻沒有時間去享受,那麼一大推錢在身上,又有什麼用呢?這是大家思考過後都知道的事。

  我們來分析一下:週休二日在歐美先進國家早已實施很久了,就連我們視為落後的大陸,早在幾年前便已全面實施了,所以週休二日是世界上的普世價值;反觀目前政府要推的「一例一休」卻是妥協後的產物,它照顧到的只是商家的利益,和給勞工加班賺錢而已,卻不顧勞工的健康和休息,以及追求休閒活動的快樂的權益。所以說,這個「一例一休」的制度不是有價值的制度,頂多只能說是給大家賺錢,也就是有價錢的制度,老闆用錢去買員工的一休,至於員工的健康和自由和快樂的權力則放一邊。

  所以,如果我們台灣人要成為一個有水準的族群,就需要學習歐美,而不是妥協,甚是跟落後地區比。要如此,則就需要價值主義,而不是只有價錢而已,就如同有些開名車的人(吐檳榔汁、丟垃圾),不見得是有水準的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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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台灣常常會有「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但是「公平」就是不會掉下來,因為「公平 」在現實社會中是一種理想(像公務員的週休2日),所以是要追求的,甚至是需要抗爭才會得到的。

  最近政府提出的「一例一休」,以及「司法院正副院長的提名」,似乎又走回了妥協的狀態。而妥協就是向現實利益低頭,而不是努力建構一個新的、較理想的,也就是「公平」環境的出現。

  我們選一個新的政府,就是期待政府能利用公權力為我們建構一個公平的制度,讓我們在這個環境中,有一個有希望和尊嚴的生活。因此,假如現在的政府跟以前的政府一樣,那麼,我們只好承認被騙了,再等三年半後再把她換掉吧!否則,現在就只好天天懷著忿恨的心情,去抗爭吧!因為「公平」是不會像禮物一樣從天上掉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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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中國成語是前人的智慧結晶,譬如說:「物與類聚」似乎看起來就是不破的真理,不論是植物、動物、甚至人類都一樣呢!

      最近「娛樂界」「物與類聚」掀起了一起互相批判之風,如媒體報導:

『陳冠希為了替超模女友秦舒培出氣,日前在微博上辱罵「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事發至今林志玲委請律師發出聲明稿、保留法律追訴權;只不過林志玲的衰事不只這一件,她的政治立場也被黃安、田麗先後拿出來大作文章,而辱罵事件就連陳冠希父親都補槍「不要裝成一隻受傷的小羔羊!」現在連大陸女星黃奕的前夫黃毅清都加入戰局,攻擊林志玲「表面什麼都不爭,暗地裡比誰都好鬥!」再度引發熱議。

黃毅清從上月29日起,便不斷轉發各種暗指林志玲台獨的發文,今早他甚至分享林志玲與李嘉欣一起出席時尚活動的照片,文中直言「林志玲不但抝造型,又故意用手擋住對方,表面上雲淡風輕和和氣氣,內心比誰都在意!」他更酸「林志玲的朋友不是異性就是小咖,同類型的女性或名模没有一人和她是閨密。」(NOWnews – 201683日 下午4:59)

     這使我想起 「婊子無情,戲子無義」這句話還成立嗎?我想多少還是適用的,否則古人不會下這種定論。我想至少少部分的歌星、影星之流,加上模特兒界,她們是如此的,中間的一些人則是遊走在邊緣,只有少數的人才能超越其外。

         要如何超越其外呢?我認為要有同情心,加上有反省的能力,而且似乎只有具備此思想的人,才能脫離這句千古名言之外,成為一個有尊嚴的演藝人員,大家認為是嗎?

2016.8.14.12.22

現在又有人在批評別人了!也不想想自己過往的事蹟!請看證明:

https://stars.udn.com/star/story/10091/8587774

114.3.5.18.19

再請看證明: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1D70Zw9

114.3.1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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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市多「最扯退貨」是?網友全笑瘋

作者三立新聞網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2016811 下午4:0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美式大賣場好市多(Costco)除了大份量的商品是特點,付費會員的「無條件退貨」也是特色之一,就有網友發文問「看過最誇張的退貨是什麼」,不少人回答是食物,甚至看過鮭魚握壽司只剩下飯就退貨的。

好市多會員都可以無條件退貨。

網友紛紛回答,「肉粽吃剩一顆說不好吃」、「毛豆(還鳳爪)買回家忘了冰,酸掉了~退」、「看過整盒櫻桃吃剩不到10顆,退整盒的」、「大生日蛋糕吃剩下一點,由於已經慶生完畢所以退貨,退貨理由太甜」、「一盒美國牛~吃剩一點點說太多了吃不完,要退貨」,各種誇張商品和理由讓網友不可置信,更誇張的是,有人吃完鮭魚後,單留握壽司的飯就退貨。

網友認為「台灣人就是貪」,繳了會費就要用到底,而且要求一定要回本,也難怪COSTCO宣布9月漲會費,一般的卡1200元漲到1350元;商業主卡從1000元漲到1150元;另商業副卡從500元漲到900元,還有人直言,會故意退貨的人其實就是奧客,「就是不要臉」!

 

以上的報導讓我心裡很難過,因為她害我們台灣人成為不要臉的民族,也是最貪的民族,也是一個沒有水準的民族,因為「無條件退貨」就跟「顧客永遠是對的」一樣,是不合邏輯的錯誤觀念,也是反教育理念的行為它讓學生出校門後,就把公平正義丟棄了,而這正是只顧商業利益,不顧理念的公司行號搞出來的口號,而這種商店根本就是沒有水準的商店,卻犧牲員工的自尊心去換她的名聲和利益。所以我希望這些商店改掉「無條件退貨」和「顧客永遠是對的」的宣傳行為,讓我們的社會回歸到合情合理,沒有人要去做不要臉的行為的狀態吧!

2016.8.14.00.10

果然又有新事件發生,補充如下:

父子部隊鍋吃到剩一片肉 竟嗆「有萊劑」退貨 網轟:果然夠韓粉

新頭殼newtalk | 楊奕珮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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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工每週七天裡面一定要休兩天

2.排班遇到週六或週日要上班,老闆要給當事人當天2倍工資(給老闆排班,算是對老闆的很大好處,所以要補償勞工損失假日跟家人、朋友聚會的機會!),並在週一到週五間各給補休一天(無薪假);因為有補休一天,所以不計算在總加班時數內。

3.若是,排班遇到國定假日或是特休假(政府不規定,由老闆自行給予,並預先在一年內排定在淡季)要上班,老闆要給當事人當天3倍工資(給老闆排班,算是對老闆的很大好處,所以要補償勞工損失假日跟家人、朋友聚會的機會!),不用補休或是只給2倍工資,但員工可在之後三個月內選其他時間補休一天(無薪假)

4.每個工作日(包括週六、週日)不得超過12小時(工作8小時後的時數就算加班,不要再搞變形工時了。),意即每個工作日加班最多4小時(如此,每週5天總加班時數一共有20小時,1個月有88小時,夠老闆加班用了。如果還不夠,老闆就要再請人以補充人力才對;若是硬要員工休假日來加班,那就是血汗工廠了,早就該淘汰了。);加班費以當事人時薪乘2倍計算 (因為台灣工資低,又累了還要加班。所以一定要2倍以上才可以)。

5.如果需超過12小時工作者  (如越洋飛行員和空服員),她們的班表,須經勞(除了員工外,還要總工會參予)、資、檢三方討論簽訂合約,報勞檢局備查後始可實施。工作後老闆須給兩天休假,或只補假一天,外加超過12小時的時數乘以當事人4倍的時薪 (因為台灣工資低,又加班4小時後又還要再加班。若 以超過8小時為準, 先統一為3倍也是可以)。但是,當天工作時數絕對不能超過16小時,且第二天一定要休假(無薪假),自願加班也不可以。

6.如果工作需超過五天以上者(例如導遊帶團),必須特案提出,經過勞(除了員工外,還要總工會參予)、資、檢三方討論簽訂合約,報勞檢局備查後始可實施。之後,每超過七天後連休三天,超過十二天後連休五天,超過十七天後連休七天,最長22天,之後連休9天。(以上5.6.兩項為什麼要勞、資、檢三方討論後簽訂之呢!因為沒有經勞檢局當面保證,是沒有公信力的,因為從來勞資就是不對等的。)

7.違規的老闆將被違規加班總金額10倍的罰款(取代定額罰款的不合理),此罰款由政府(勞檢也有獎金)和加班員工對分(增加告發誘因)。加強勞檢為國家賺錢兼收攬勞工的心,並淘汰不良廠商。

8.也給老闆放無薪假的權利,但不管放多少天,老闆最低一定要給基本薪資給員工,以維持其基本生活。

9.勞工請事、病假,老闆不用付薪水;公假、產假、喪假則由各相關單位預算補貼。這樣老闆就比較願意准假。

 

這樣做的好處是:

1.合乎週休2日的真諦,符合世界價值潮流。每週一定有兩天可休息,勞工不會過勞(以後就不是老闆的責任了)。

2.1個月共有88小時可供加班,超過46小時,夠老闆用了,如此就不必用到"一休"那天來加班了;如此也就不用再另定加班總時數了。

3.以優渥的加班費來提升勞工薪資,並抑制老闆的加班要求(也是解決過勞的重要手段之一)。

4.只要老闆不要求加班,老闆損失不大。

5.減少工時後,老闆就一定要多請人(目前台灣工資低,老闆負擔不致太大),可增加就業機會

6.加強勞檢可一舉數得。

7.解決了「一例一休」、「七天休一天」以及「砍國定假七天」的假議題。

8.解決了台灣一國兩制的休假問題(為了全國休假要一致,所以砍國定假七天是配套)。

9.提升國家的形象和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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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來試著探討早、中(晚)AB輪班員工的的情形。

若有一組員工甲、乙、丙三人輪早班、中(晚)班、休假,則班表如下:

 

1

2

3

4

5

 

 

請看甲的班表:每一週他都休2天,甚至第三週他還排到休3天呢!

一、如果要按照現在要修的一例一休的法來說的話,那麼,公司是完全合法的,連真正的週休二例的法,也是合法的。所以如果公司要甲星期六來加班一天(老闆把星期三認為是例假日,星期六為休息日),則週六那一天給甲薪資前兩小時乘2.33倍,兩小時後乘2.67(不滿4小時,以4小時計;不滿8小時,以8小時計;但 107.03.01以後就要核實計算了!  )就合法了。(以前我理解錯了,因為目前新修的勞動基準法並沒規定星期六、日輪到上班要給加班費,只有休息日才要給,因為勞動部網頁裡的勞基法修正常見問題集的第13條有說:「本次修法之例假及休息日如何約定?答:勞動契約為私法上之契約,因當事人間之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有關勞工應從事之工作、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例假、休息日等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約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亦有明文,惟其約定之內容仍不得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因此,依前開規定,勞工之例假及休息日,仍應由勞資雙方於契約訂定時或契約履行中,進一步詳細約定,以杜爭議。」 因此,老闆可在星期一到五之間選一天為例假日 ,再選一天為休息日,那這樣就可以了,除非是好老闆,才會給你認定星期日為例假日,星期六為休息日。105.12.27補正)

二、第三週出現甲休三天的情況,則看公司當福利呢?或是扣一天的薪水,由公司決定。

所以,由此可看出,早、中(晚)AB班的輪班方式,完全符合週休二日的規定;而且加班時數也不會超時,以後公司只要希望某員工休假兩天中的任何一天來加班(不一定是星期六或星期日),就 要給加班的人薪水前兩小時2.33倍,兩小時後2.67(不滿4小時,以4小時計;不滿8小時,以8小時計107.03.01以後就要核實計算了!  )即可。 (目前好像只有有良心的老闆週日上班才會給2倍工資,有些公司好像並不會給,所以一定要爭取到,因為週六、日放假和其他輪休日放假是不同價值的啊!105.12.27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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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來試著探討24小時輪班員工的的情形。

若有一組護士甲乙丙丁四人輪早班、中班、大夜班、休假,則班表下:

 

1

2

3

4

5

 

 

請看甲的班表,第一週他只休一天:

一、按以前法規,醫院是合法的,因為七天有一天是休假。 所以醫院只要給甲星期日那一天兩倍薪水就合法了

二、如果要按照現在的一例一休的法來說的話,那麼,第一週這樣排也是可以的,醫院只要把星期六認定為休息日,把星期四認定為例假日,所以只要給甲休息日加班的薪資前兩小時乘2.33倍,兩小時後乘2.67(不滿4小時,以4小時計;不滿8小時,以8小時計 ;但107.03.01以後就要核實計算了! )來計算就可以了 (以前我的理解錯了,依目前修的法,並沒有規定例假日和休息日是星期日或是星期六,因為施行細則是規定由勞資雙方合約議定;所以,老闆只要有給員工休兩天的話,那麼星期六、日上班就不一定會給加班費了。105.12.27補正);而且以整月來看,甲一週只加班一天共8小時(因為休息日加班要算入每週加班總時數計算),不會超出規定的46小時;而且輪換班也不會違反中間須休息11小時的規定

其實,一例一休的法還不是和以前的法規一樣可以只休一天,只差在加班那一天的薪水不是兩倍,而是前兩小時乘2.33倍,兩小時後乘2.67倍來計算(不滿4小時,以4小時計;不滿8小時,以8小時計;但107.03.01以後就要核實計算了! )而已,所以乾脆就直接實施"週休二日,碰到星期六、日要上班,就給薪水兩倍(先實施1.5倍也可以。),另外一定要補假兩天"來得明確。

如果要真正落實週休二日也是可以,最簡單的方式就是醫院去找一個臨時的護士,每週只上一天班,以替代當週只休一天的人,讓這週休一天的人變成休兩天。而且醫院最聰明的辦法是找星期六或星期日能上臨時班的人,這樣,就可以省下正班人()的星期六或星期日的加班費喔!

但是這樣醫院可能很難處理,所以有兩個很好的5人排法(可以簡稱53制),每個人都可以週休二日,而且週六、日算加班也不會超時,示範如下:

例一:

 

1

2

 

甲乙

 

乙丙

 

戊甲

 

甲乙

 

丁戊

 

戊甲

 

丙丁

 

丁戊

 

 

 

 

3

4

 

丙丁

 

丁戊

 

乙丙

 

丙丁

 

甲乙

 

乙丙

 

戊甲

 

甲乙

 

 

 

 

例二:

 

早班

中班

大夜班

休假

A組長

A1

A 2

A 3

A 4

A 4

A 1

A 2

A 3

隨需要調整(

A 3

A 4

A 1

A 2

組員請假或預知

A 2

A 3

A 4

A 1

哪一班會特忙,

A 1

A 2

A 3

A 4

便去支援。)

A 4

A 1

A 2

A 3

A 3

A 4

A組長

A 2 A 1

去補 A 1大夜班

A 2

A 3

A 4

A 1

A 1

A 2

A 3

A 4

隨需要調整(

A 4

A 1

A 2

A 3

組員請假或預知

A 3

A 4

A 1

A 2

哪一班會特忙,

A 2

A 3

A 4

A 1

便去支援。)

A 1

A 2

A 3

A 4

A 4

A 1

A組長

A 3A 2

去補 A 2大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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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一個公司的工作性質是跟公務人員一樣的,那麼就跟公務人員的周休二日沒兩樣,意即每個周六、星期日都休假

二、會碰到問題的是排班人員。試舉例說明:

1.若陳先生排班是一、二、三、四、五、六、休,則陳先生碰到周六要上班,那麼,公司就要按新勞動基準法,把周六認定為休假日,碰到周六要上班只要給薪水前兩小時2.33倍的時薪後六小時則要給2.67倍的時薪  (不滿4小時以4小時計算;不滿8小時以8小時計算 107.03.01以後就要核實計算了!)即可,不用補假。

2.若陳先生任職觀光行業,星期六、日公司最忙,所以公司的排班方式就變成一、二、三、休、五、六、日。則陳先生變成六、日都要上班,所以公司便要如上面所說,碰到周六要上班就要給前兩小時2.33倍的時薪,後六小時則要給2.67倍的時薪;碰到星期日要上班也要給前兩小時2.33倍的時薪,後六小時也要給2.67倍的時薪(不滿4小時以4小時計算;不滿8小時以8小時計算 107.03.01以後就要核實計算了!  )。公司把星期六當休假日,所以不用補假;把星期日當例假日,所以星期四補假一天(以前我認知錯了,因為依目前修的法,如果老闆直接把星期四認定為例假日,那麼星期日上班就不一定會給加班費了。但是,這樣不公平,因為星期日休假和平日休假的價值是不同的呀!105.12.22補正)。

3.若公司周年慶,兩個星期都忙翻了,於是公司跟員工說,兩個星期都不休假,等到周年慶結束後,再放四天假,這時,公司就違反了七天必須要有一天強制休假的規定,連員工自願也不行;若公司這麼做,公司就會被罰款2萬到30萬元(依目前修的法,最高改成100萬元。若是屬於變形工時的行業,就不算違法。105.12.22補正)

4.這時,公司老闆就會盤算:我雖違法,但這兩周我公司卻可以賺進300萬,減掉罰款,我還賺270萬呢!所以,這就是勞動部修法時要補的漏洞,應修法至公司賺不到錢,那麼老闆就不會想違法了

5.那麼,如果勞工自願配合老闆呢?這時沒有人會檢舉,那麼就要動用勞檢人員及行動配合來抓了。

從以上我們可以看出,一例一休就是公司只要肯給一天或兩天的加班費,則員工永遠只能休一天。跟以前的法比起來差不多,只是把「一休」賣給了老闆,員工每星期最多得到了1天的加班費而已,根本不是週休二日的內涵;還不如「週休二日,碰到周六、周日要上班就給加 班費2倍(目前先實施1.5倍也可以。),另外補休兩天」來得明確。

以上是我認知的一例一休制的內涵,若有錯誤,請先進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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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都生存在於架構之上,而這些架構常是少數人的專利(思想、遊戲規則),而這些人(政黨或偉人),有的把人玩弄於股掌之間,只有少數人(思想家或革命家)把人肩負於臂膀之上。

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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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就是相對矛盾循環

(相對才能顯出矛盾;相對旋轉之後,就能顯出循環;有循環才能繼續運轉。中間的過程就是不斷變化的現象----現今世界、宇宙現象。)

大概可以用烏比斯環來形容解說:

製作莫比烏斯環,最少需要多長的紙帶?50年來的謎題被解開了

摘自網路的圖片

114.4.18.8.53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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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到底與禽獸有何不同?孟子說,人異於禽獸者,乃在於人有惻隱之心等善端。荀子則認為,人之所異於禽獸者,乃在於人有優秀的聰明才力。

    人人都知道,腦容量大的動物,他的智慧就越高。現在人類之所以能稱萬物之靈,能控制整個世界,也就在於人類的這個了。它能夠發明文字,把知識經驗傳給他門的後代,而他的後代又發揚光大,所以能駕馭萬物,也因此還與禽獸起了很大的分野;而且,它也替人類發明了衣服,而人類也就憑著衣服把身體包起來,因而從外表看起來就與禽獸不同了。

    倘若有一天,人類的腦容量也跟猿猴一樣,那麼那時,在這世界上,就再也沒有萬物之靈這名詞了,人類將跟猿猴一樣,沒有穿衣服,更不會發明文字,把他那知識、經驗記錄下來。沒有了以前的知識經驗,也就不會有現在的文明和科學的發達,那麼,人類與其它動物又有什麼差別呢?

    孟子說,人有惻隱之心。假設有一個人,看見一隻豬跳進了水井,我想那個人最初會驚訝一會兒,再會兒可能會跑到井邊,看那豬在井中的滑稽的動作呢!設或如此,那麼所謂惻隱之心,也只是限於同類罷了,並不能推及他類。

    所以,人與禽獸之分別,當以荀子的解釋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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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性本無善惡之分,觀看剛出生的嬰兒,因為他不會思考行動,因此我們無法分辨出是否有善性?

    人之有善惡之分,乃在於他的表現不同而已。一個人謀財害命,他就是大家所公認的壞人、惡人。一個人樂善好施,他就是大家所公認的好人、善人。如此說來,這裡面已經參雜了別人事後的評判在其中了。

    人人都知道,一個人的表現,常是環境所塑造出來的,所謂時代造英雄這句話可以為證。因此也就可以說,人的一切是後天培養的,所以宗教地區多善施,窮厄地區多亂賊。

    然而這也不是絕對的,有的受了反作用的影響,而與環境背道而馳的。例如常聽到真實故事:一個學生的父母病了,卻因為沒有錢醫治,以致父母而亡,所以從此以後,他便立志從醫,救了無數的窮人。又有一個故事:有人的家庭太富有,養成了驕狂的態度,打架、殺人不算一回事,因為總恃有後台撐腰,以致最後成為敗家子。因此可知:人的善性或惡性,不是先天從小就俱來的,而是後天環境的正作用或反作用所造成的。

    再以別人的評判來說,我們通常說殺死動物是不仁的。假設有一天,妳不得不參加美國西部的公平決鬥,這時,你是要殺死對方呢?還是讓自己給人殺死呢?我想那時候,你一定會想盡辦法殺死對方的,而且這時候,也沒有人會說你不仁道的。還有在戰爭的時候,雙方一定會互相指責對方的慘不仁道,這是一定的。

    以上環境評判都顯示出:”所謂善、惡的人性不是與生俱來的,所以根本無先天的善惡人性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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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人思想之無出路,乃危險也;

青年感情之無出路,亦危險也;

因之,指導、培養年輕的讀書人(高中、大學生)乃教育最重要者也。

(蔣經國最清楚,所以引導年輕人以救國之名去玩。)

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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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人常常感嘆人生。人生到底是什麼?人生的答案不明,正是人類痛苦緣生的所在。所以人生行為的掌握,即是人生哲學中最難之問題也。

依照數學的排列組合,則可得兩具有意義的句子:1.說然後做、2.做然後說。若再加上個字論之,則有下面各方式:

1.    (誠實之人)

2.    不行(說話不算話之人)

3.不言  (老實之人)

4.不言 不行(平庸之人)

5.    (真心之人)

6. 不言(大善大惡之人)

7.不行 (浮誇之人)

8.不行 不言(一般人,可矣)

所以人生應選15,不然就選8,其他的都不好。

7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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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世界上大多數的事物都是混合體,我們沒有理由說信仰是一個例外 (欺騙、搞錢、騙色、有神通……) (房隆111)

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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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之手所作的事,人類之手亦能取消之,這只賴乎勇氣,次則賴乎教育。(房龍219)

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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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戲?” “戲如人生?戲劇追求逼真人生,人們卻常常把真實人

生變成戲來演。

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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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現實的人,是最理智的人;懷有理想的人,往往是最具感情者。因為現實的完成靠手段,理想的完成靠熱忱。

7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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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之所以喜歡自然,指因為它代表另一義:那就是自由。然而人們對於自然常是破壞。

7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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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有不同,所以成各;個必有通,始能為用。

7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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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長片中,一位軍官說:好想得到一枚鐵十字勳章;另一位下士對說:我卻不得不得到一枚。

72.10.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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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每一個人,都會找一份足以生存的慰藉,雖然在現時的這裡找不到,也必會在其他地方得到補償,如同妓女,亦有她的自豪;因之,不必驕傲,亦不必自卑,每個人都是生存的個體,假如有所差別的話,那大概在理想和美的展現吧!

7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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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行為的好壞善惡,往往決斷於對方的感受。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而今曰:”人所欲,施於人或曰:”己所不欲,勿施於己可矣!

7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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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史上存在的事實:只有超脫突破的個人(少數),沒有超脫突破的群體(人群)

7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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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存在價值恆是第一和唯一的。

7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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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東西事物時,才有選擇;有選擇才是自由。當思想(自由)被箝制時,物質必相對的減少(集權國家)

7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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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必須為自己的最後抉擇付出最大的代價;世上存在的只是事實,無所謂原諒或同情,唯有自我的欺騙而已。

7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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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成功?只是一件事情告一段落(例如:考上大學、畢業、找到好職業、當上經裡.......)而已!那麼,沒有做完的就繼續做吧!直到你滿意為止。因此,世界上是沒有失敗(暫時還沒達到滿意)的,除非不做了,或是快死了(蓋棺論定)。

7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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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需要三句話來補充(語言之不足性),所以真理越辯越明;

一句謊言需要三句話來掩飾(語言的空泛性),所以罪惡越陷越深。

7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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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一種行為的原動力,可分為二:一為佔有的意識,一為表現的意識。

恨也是一種行為的原動力,它是表示結束的意識,通常用逃避、破壞、毀滅來完成之。

7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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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人對於承諾(諾言)應該相信,但更應該相信時間(會遺忘)、空間(會改變)及程度(會變淡)

7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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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重於榮譽,當責任完成時,榮譽已達到。責任的完成需要真誠,榮譽卻可用虛假獲得。

7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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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事實上,有名的思想家和有名的思想系統,相形之下,對人產生的影響(力大者),還是做為人格的思想家,而不是變動不拘的系統。(史賓格勒,西方的沒落346)

7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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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的層次或許可以分為:

第一經驗(感覺):親身經歷發生於自我身上的事物(即第一對象)

第二經驗(視聽覺):即當場所看所聽到的發生在他人身上的事物(即第二對象)

第三經驗(語言):即第三對象,發生於他人身上,而經別人傳述(我聽聞)的事物

第四經驗(文字):經由看文字描述而知的事物(如雜誌報導的新聞)

第五經驗(推理):即經由數學或邏輯演譯推理得知的事物

第六經驗(幻想):即打坐、幻想或夢中得到的經驗(如宗教或潛意識)

73.9.29.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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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被謊言所騙,正因為妳()恰好、適合、滿足且喜歡它。

73.12.10.00

近幾年來,台灣成為詐騙天堂,甚至是輸出國,原因:一是教育出問題,年輕人好吃懶做;二是警政法律出問題,沒有辦法解決;但最關鍵的是上面所說的,會被騙的人,就是容易被騙的人

我以前會懷疑為什麼檢查官來電說他犯罪,被騙者就相信了,後來有一個朋友給我一個棒喝,他說:「你怎麼知道被騙者沒有做過那些壞事?!」是呀!又印證上面所說的真理。

所以,我只好說:「如果我沒有常識又不看電視,那麼我被騙就是活該了。

2017.1.20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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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智慧的形成可能是為了逃避情慾之苦;技術方法之生成可能是為了偷懶。

73.1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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